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生命之靈的律

 

讀經:

「因為按我裏面的人(原文),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七22~23)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2~4)

 

      羅馬書七章的人是憑自己的意志而活的人,他整個的生活和行為是由他自己管理的。儘管他的意志可能是好的,他的行為是壞的。他還安慰自己說,「我要神;我的意志在神的一邊;我恨惡罪,我不要犯任何錯誤;我要神的旨意,並且要在凡事上榮耀祂。」然而人的善行至多如此而已,他沒有看見這一切都是在人意志的範圍內,他沒有超越過意志。為這個緣故,他就還在律法之下。他的意志力成了他生命的唯一能力;這樣,他就不能將他自己從軟弱中提出來而進至實行他所願的。

      許多基督徒牢牢地控制住自己,他們繼續不斷地把自己抓住得很緊,他們決志不犯罪不犯錯,他們很用勁地推動自己,拉住自己,並且克制自己,為要使自己成為他們所稱許的,或者是他們所渴望成為或具有某種方式行動、用某種語調說話的人。所以他們勉強自己去作他們所不要作的,並且用意志力壓制自己。但是這只是一個律,天然意志的律。然而羅馬書八章二節告訴我們:「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人如果沒有經歷到這一個,那是因為他沒有重生,或是他沒有在耶穌基督完整的福音上受過教,他所知道的只是一個不完全的福音,要不然就是由於他缺少啟示而沒有真正地相信神的話。

      生命之靈的律怎樣勝過罪和死的律呢?當你得救的那一分鐘,你就曉得你該當作的是甚麼。你並沒有用衡量用推理來斷定一件事、一個行動、一句話或一個態度是對還是錯。乃是在你裏面有一個東西把一切都告訴你。所以它不是一個知識問題,而更是一個你順服不順服裏面的聲音──那個裏面的光的問題。生命之靈的律一直都在你裏面運行;只是你可能沒有學會去順從它。一個律勝過另一個律的方法是簡單的、自然的、不用努力的。因為你承認並且相信這個生命的律,是在你裏面運作,你就簡單地舉目仰望並對主說,「主阿,我不能,但是你能。」這就夠了。不是藉試試看,而是藉承認在你裏面的生命力是基督。你只是注意祂活在你裏面,祂從你裏面流出來,並且自自然然地在你裏面運行,而完全不用你的任何努力。

      假設你再次被請到某人家裏去,而你以前在那家人家常是憑肉體講話和作事,不榮耀主。難道你需要多多禱告,預備自己決定不再重複過去所言所行,並且呼求主幫助你麼?不,你不需要那樣作,你只要相信有一個新的律,就是在基督耶穌裏的生命之靈的律,使你得到釋放。當依靠這生命之律的能力。不用試,也不用焦急,只要將凡事交給那生命,交給那律。並且你或許會忘記而靈卻記得;因為那是祂的責任。律總是自然地、無須努力地運行的。用孩子般的信心來信靠祂,不用努力,不用奮鬥,也不用不斷增強你的意志。

      是不是有這麼一個自動的律正在你裏面作工呢?是不是有一個自然的、容易的、不用努力的、自動的生命從你裏面流出來呢?―― 倪柝聲《憑神的生命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