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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交通

 

讀經:『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交通,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交通的。……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我們若說是與神交通,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交通,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章29節)

  每一個初得救的人,在他的裏頭總有一個對主愛慕的心。雖然不大會讀聖經,他還是喜歡讀;雖然禱告得不好,他仍然是要禱告,並且在這樣的屬靈交通裏也感到甘甜,嘗到裏面的滿足。這是一個真實的經歷,因為每一個有主生命的人,都與神有交通,因為生命是交通的根據。藉交通,神將祂的恩典與豐富流到我們的裏面,叫我們的喜樂充足。常活在交通裏的人,就是活在主的豐滿裏的人。

交通的中斷

  在主裏面追求長進,有時會落到這樣的光景裏;人的裏面是沉悶的,如同有重壓壓在裏面,失去了平安,沒有了喜樂,就是想喜樂也喜樂不來,不願意禱告了,讀神的話也讀不進去,打開了聖經,只看見亂麻麻的黑字在白紙上跳,再沒有起初的甘甜了,這就是交通中斷的情形。即使照習慣去與神交通,但是卻交而不通,好像神與我中間的路塞住了似的。

  甚麼原因造成了交通的中斷,閉塞了我們通往神那裏去的道路呢?能夠發生切斷神與人交通的東西,無論在何時何地,除了罪以外,再沒有別一樣東西了。罪一進來,人與神就隔絕了,得救以前是這樣;得救以後交通中斷的原因也是這樣。我們犯了罪,罪就梗塞了交通。『神是光,在祂毫無黑暗』。我們沒有沾染罪,我們是活在光中,我們與神的交通就沒有阻礙。我們犯罪了,立刻就落在黑暗裏,不能見光,與神的交通就停止了。

  失去與神交通的人,裏面是很苦的,重新生活在虛空與迷惘裏。享過安息的人,再落在這樣的光景,實在是非常難堪的。

得救的人還能犯罪嗎?

  犯罪使信徒與神的交通中斷。這就引起了一個問題來了,得救了的人也會犯罪嗎?既然有犯罪的事,這人還能算是得救的嗎?許多信徒有一個不正確的認識,以為信了耶穌的人不會犯罪,所以一犯了罪,馬上就懷疑自己得救的事實來。當然信了主的人是不應該犯罪,在主的救恩裏也給了我們不犯罪的可能,因為主的生命是不犯罪的生命,這生命在我們的裏頭是不許我們犯罪的。但是我們從前愛犯罪的天性仍然在我們裏面,我們若不留意,再讓這個犯罪的天性來活動,我們就犯罪。所以,一個得救的人有可能不犯罪,但同時也有犯罪的可能。『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約壹二章1節)這明顯說出信徒有犯罪的可能。

  不信主的人犯罪,信主的人也會犯罪,那麼信主和不信主不是一樣嗎?不,完全不一樣,不單是與神的關係不一樣,就是犯罪的本質也不一樣。『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加六章1節)信主的人不會存心去犯罪,也不會以犯罪為喜樂,也不會不停的犯罪,因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繼續的犯罪。』(約壹三章9節直譯)信徒一犯了罪,交通就中斷,裏面就受責備,不平安。

恢復交通

{\Section:TopicID=227}一個滿了恩典的事實

  落在交通中斷裏的人,常有這樣的錯覺;以為我沒有認識主以前,我是罪人,我犯罪,主給我赦免的恩典有理由的,因為神顧念我的愚昧和無知。但是我得救了,認識了主,我還犯罪,好像是明知故犯的樣子,這樣,神還會收納我麼?還會赦免我麼?人有了這個錯覺,魔鬼立刻來欺騙,一直叫你看定自己是被神棄絕的了,就產生心灰意冷的情緒,很容易落到自暴自棄的地步。

  感謝神,祂給我們的救恩實在是太完美了。在救恩裏我們作了神的兒子,不管我們的光景是好是壞,這個兒子的地位不會改變。還有,我們能以在神面前蒙愛,一點不是因為我們作過甚麼好的,『神……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又因愛我們,……預定我們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份,……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弗一章26節)神收納我們完全是因為祂兒子的緣故,我們雖然犯罪,主沒有犯罪;我們被罪玷污了,我們的主還是一樣的聖潔;我們的光景變壞了,主在父神的眼中仍然是那樣的完美。我們的主沒有改變,就是我們在神面前蒙愛的根據沒有改變。我們雖然犯了罪,神還是因祂的愛子不把我們棄絕,還是一樣的收納我們。這也就是約翰一書二章一至二節裏所說的:『若有人犯罪』,那人不必灰心絕望,因為『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眾)罪作了挽回祭』。請注意這個「挽回」的意思,絕望了的人,因為主長遠的在神面前作他的中保,就被挽回過來,有了盼望。

  因主耶穌的緣故,我們的失敗和軟弱,甚至是跌倒到如同彼得三次不認主,我們作兒子的地位沒有改變,蒙愛的地位也沒有改變。這真是一個滿了恩典的事實,我們要讚美這一位賞賜恩典的神。

恢復交通的方法──認罪

  主既把這樣寶貝的恩典賜給了我們,我們卻落在斷了交通的光景裏,裏面苦惱沉悶,就必須要趕快尋找恢復交通的方法,除掉罪的重壓,恢復在主裏面的安息。

  怎樣來恢復呢?神的答覆說,認罪是唯一恢復交通的方法。認罪的意思不單是承認說「我作錯了」,認罪是我按神的公義定罪為罪,雖然有些人不承認某些事是罪,但在神的光中,我不憑自己的意思,只要神看某件事是罪,我就定某件事是罪。既然某件事是罪,我卻把它作了,我倒到罪那邊去,結果我離開了神,和神有了間隔,我錯了,我不對了,我也在定我自己的罪,並且重新尋求和神恢復正常的關係,我不要再站在罪的那邊,我要回到神那裏去。這是認罪的意思,不像世人的認錯。認罪不光是認錯,還要求赦免,並且是站回神那邊去。(參看詩五十一篇全篇)

  一位姊妹因為受了人的稱讚與抬舉,結果離棄了神,而且還對許多人說了反對神的話,生活也趨向了放縱情慾,墮落了。過了不太長的日子,慢慢的嘗到失去了神的苦味,物質和虛浮的名位沒有辦法填補失去了神的損失,她要重新尋找神的恩惠。當她回想自己的日子,得罪神到了那樣深的地步,差點把她這個願望推翻了。但她憑從前所認識的神的話,就放膽的向神認罪救赦免。奇妙得很,她一認罪,立刻就得回赦罪的平安。因為神明明的說:『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太十二章20節)又說『神啊,憂傷痛悔的心,必不輕看。』(詩五十一篇17節)帶被罪壓傷的光景,痛悔的尋求神的赦免,神必不推卻。認罪是神的兒女唯一恢復與神交通的路。

認罪的範圍

  認罪就得恢復,那麼要怎樣認罪呢?

  我們信主的時候,只要認識自己是一個該死的,絕望的罪人,自己責備自己的不信,轉過來接受穌基督作救主,我們就得救了,不必要去認罪,神也沒有要求我們認罪,只是應許我們因接受主耶穌,就得拯救。但是得救了的人若是犯了罪,就得要一件一件的向神認罪,尋求赦免。『我們若認自己的(眾)罪,神……必要赦免我們的(眾)罪。』這是神給我們看見的。若是反過來看,我們若不認自己的罪,神就不會赦免我們的罪。因此,信徒若犯了罪,必須要一件一件去認罪,一點也不能馬虎,不然與神的交通就有阻塞。神是這樣說,我們就這樣作。

  怎樣犯罪就怎樣認罪,犯了多大的罪就認多大的罪。許多人認罪是攏攏統統的,含含糊糊的,這樣認罪是不成的,必須要清清楚楚。要認罪就誠實的認罪,不要說:「我犯了罪,神啊,求赦免我。」究竟你犯了甚麼罪呢?你必定要清楚的說。雖然神是知道你犯了甚麼罪,但祂還是要你自己說,你犯了甚麼就認甚麼就對了。是說謊就承認說謊,是心思污穢就承認自己的污穢,是怎樣就承認怎樣。不要向神解釋,不要推卸責任,犯罪就是犯罪,誰叫自己要犯罪呢?犯了罪就要定自己的罪,向神認罪。神要我們清楚的認罪,認罪的時候,我們裏面會感覺痛,會痛就好了。神就藉此叫我們更深的認識罪對信徒的損害,犯罪不是好玩的事。

  認罪要具體,要把犯罪的事說清楚,但是不必像講歷史的那樣,從頭到末了把過程細細的描述,這是不必要的。只要把甚麼樣的罪說清楚,也把罪給自己的損害說出來,把對罪的認識說出來,告訴神你要求赦免,你還是尋求神的,這樣就夠了。

  罪損害人在神面前蒙恩太利害了,所以若有人犯罪,就不要讓罪在自己身上停留過久,越快認罪越好,一犯了罪就馬上認罪。

赦免的根據

  認罪就恢復交通,這是神給我們的應許,也是神的方法。『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神既是這樣應許過,祂必按祂的應許赦免向祂認罪的信徒。神並且顯明祂自己是信實的,一定不會欺騙我們;又是公義的,一定不會說過了又不承認。所以我們所犯的罪,不論大小,向神認罪了,就當相信神一定赦免,不必去疑惑神肯不肯赦免,或是甚麼時候神才肯赦免。神既應許說祂必定赦免,我們甚麼時候認罪,就在那個時候神就赦免,如同我們得救一樣,甚麼時候相信福音,就在那個時候神就叫我們得救。神肯赦免是肯定的了,問題在我們有沒有認罪,一認罪,神立刻就赦免,因為這是神答應過的,祂必定不會失信。

  神給我們這個赦罪並恢復交通的應許,還是因為祂的兒子替我們死的結果。主耶穌的死不單是除掉我們得救前的罪,也解決我們得救後所犯的罪,就是我們一生一世的罪,祂都為我們解決。神的兒子既是替我們死,祂的死就永遠在神面前作了我們的罪的工價。我們看神兒子的死是歷史上的事,但神看祂兒子的死永遠在祂的眼前,我們以前已經看過,就是到了永世裏,神的兒子還是帶被殺過的形像在神的眼前。我們才信主的時候,只能領會主擔當我們信主以前的罪,但是這位神的羔羊,祂來背負世人的罪孽,是沒有給時間來限制,祂一背負了就完全的背負過來;祂背負我們信主以前的罪,也背負我們信主以後的罪。我們到神面前認罪,神看到那替我們死的兒子,祂就歡然地赦免我們的罪。

  神一赦免,同時也藉主曾流血的這件事,給我們洗淨,洗淨就是連痕跡也不給留下。我們認罪,因自己兒子的死,神赦免我們;也因祂兒子的血,神又洗淨我們,使我們如同沒有犯過罪一樣潔淨,叫我們與祂的交通沒有一點的黑暗。主一次流血,就叫我們得時刻蒙洗淨的果效,因為『祂兒子的血也不住地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直譯)。我們不管甚麼時候到神面前來,主的血都在我們身上顯出潔淨的能力,如同祖父辛勞的載種果樹,兒孫們就不停的享用果子。主耶穌『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章12節)我們就一直享用這個洗淨的能力和恩典。

  感謝神,給我們奇妙的救恩,叫我們出死入生;又給我們奇妙的恢復交通的方法,叫我們常在祂面前蒙愛,不被玷污。

  犯了罪的信徒,若不支用神的應許恢復交通,那個結果是可怕的。雖然得救了的人犯罪,不致再次墜落到永遠滅亡裏,但是那個虧損就實在是太大了。有一位弟兄指出一個嚴重的事實,信徒頭一次犯罪,裏面感到十分的難過,若是不悔改認罪,尋求恢復和神的交通,第二次再犯罪,那難過的程度便減輕了,再不認罪,第三次犯罪,便不覺得有甚麼不對,第四次犯罪,不單是不覺得難過,反倒覺得快樂,從此就會一直以犯罪來作他的「快樂」(?)了。這是何等可怕的現象!神的祝福與恩典在他身上停止了,心靈麻木到不再知道罪的損害,而這個損害卻不住的發生在他身上。『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夏天的乾旱。』(詩三十二篇34節)這正是拒絕認罪的信徒的描寫,何等的可憐!

  現在不肯認罪,終竟也要在神面前解決。等到我們站在神的審判台前,累積起來的罪過都要清理,那時要重重的受虧損。(信徒的審判,留待以後詳細談。)神既給我們這個赦罪並恢復交通的恩典,我們就盡快的承認所犯的罪,今天犯的罪不要留到明天才認,早晨的罪不要留到晚上才認。罪停留在信徒身上時間越短,信徒受的虧損就越少,也越小。

  我們該向神有這樣的禱告,求神給我們一個心志,叫我們更多寶貝與神交通的生活,拒絕寶貝罪和犯罪的事。── 王國顯《在基督裏長進──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