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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得蒙救贖

 

讀經:以賽亞書一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

「我必反手加在你身上,煉盡你的渣滓,除淨你的雜質。我也必復還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復還你的謀士,像起先一般。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鍚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鍚安必因審判得蒙救贖」達祕譯本)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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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是撒但向神提出的一項挑戰。毫無疑問,這個難題是不易解決的。我們時常會誤會,以為救贖就是神解決這問題的答案。然而,救贖只不過是祂答案的一部分。神對罪最後的解決是審判。若果我們在黑暗裏,就會以為審判是無用的,因為審判對我們來說,就是地獄、火湖、苦難等等。我們卻不能相信審判是充滿了神的大能。雖然審判一面是具拆毀性的,但另一面,審判卻具有最大的建設能力。由於神預備用審判來迎接撒但的挑戰,我們就知道這必定是個很好的回應。不論我們明白與否,審判必定是完全解決這挑戰的答案(因為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完全的)。每當我們想到審判的時候,我們就不期然地想到刑罰,這是我們的困難。但是,神從來不喜歡懲罰人。除了懲罰之外,審判還有其他用處的:「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約九39)。在舊約時期,你會發覺神曾有好幾次用審判來解答罪的問題。例如在創世記第三章,神創造了人,並將他們放在伊甸園裏,好叫神與人能夠有交通。但是,罪跑進來了。那條蛇一次的說話,人就立刻掉進罪裏。然而,罪來了之後,神就以審判來解答,神將人趕出伊甸園,這樣就確保了人沒有第二次機會在園裏犯罪了。園子從此被看守,所以審判其實是神的反攻,也是解決罪進來這問題的答案。

      到了挪亞的時候,世人變得更敗壞了。於是神一方面預備了方舟,另一方面就預備了審判。方舟與洪水都是出於神的。方舟救了挪亞,而洪水卻救了世界。若果救贖只是限於去拯救方舟裏的人,這樣的救贖就不顯得浩大了。這世界和世上的人都要獲得拯救。救贖就這樣臨到這世界和世界上的人,是神拯救了他們。今天,神同樣地要建立祂的國度和教會。神作工,為要先得祂的教會,然後這世界的國度就會變成祂的國度。審判必然來到,而審判來了為要將這世界潔淨,從罪惡中出來。

      在出埃及的時代,我們看見另一種審判。那時候,法老做王,神的百姓居住在歌珊地。神的百姓落在拜偶像的埃及人手中。最後,神藉血把祂的百姓拯救出來。滅命的天使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都殺了。那被殺的羔羊卻叫以色列人能離開埃及。他們過了紅海,但埃及人卻不能經過。在此我們看見一方面有救贖,另一方面有審判。埃及人在紅海裏被淹死,並且埋葬了。事實上,審判能除去一切敵擋的力量。

      我們也可以從士師記裏面找到許多審判的例子。一面我們看見以色列人的失敗,落在仇敵手中,另一面我們看見神卻又興起士師們去勝過他們的仇敵。這些士師們也就是一班神一直藉他們向神仇敵施行審判的。每次當罪成為一個問題的時候,神總以審判來解決。所以每當神做工,罪必定停止。而審判真的能洗清得乾淨。

      同樣我們也可以在新約裏頭看見一系列審判的圖畫──七印、七號、七碗,這都記載在啟示錄裏。啟示錄很簡單地跨越了一千年,可能是因為一千年的時間相對永世並不長久,並且這只不過是在審判之中所要發生的一件事而已。毫無疑問,這裏所重的就是審判。在這一千年裏,人要學到的不是恩典,乃是公義。學習公義也就是學習審判,因為審判是為了彰顯神的公義。

      我們可以在啟示錄中看見神最終用審判去消滅魔鬼。審判是靠權柄而不是靠能力的。神將魔鬼與人放在審判之下,好叫他們都認識祂是神。審判能消滅罪惡,確保神的得勝,「等祂施行審判(公理),叫審判(公理)得勝」(太十二20)

 

{\Section:TopicID=224}審判是光】若果我們的話就停在這裏,這一切都好像是客觀的真理。但我們知道焚燒的火,也就是照明的火。我們可能犯了罪也不自覺,因為我們都活在天然生命底下。再過五年十年,我們還是不認識自己。有一天,當神的憐憫臨到我們,用祂審判的光來光照我們(由於光的焚燒,罪就告終了)。當祂的光來到時,我們就不能再靠天然的生命,在黑暗中安然過生活。

      也許我們不明白,為何在將來的審判時,人都藏在山洞和巖石穴裏。但我們知道,在審判底下,一切隱藏的都要顯露出來。神本來就看透了我們,只是我們不認識自己。但到了審判那天,我們就能看見神所早已在我們身上找出的東西。在神面前我們一點也不能隱藏,但我們卻想隱藏我們的自己。我們就如經上所說:「向山和巖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我們無法站立,我們感到痛苦,因為我們知道自己犯了罪。這樣的知識叫我們裏面的罪枯乾起來。由於審判是大的亮光,也是大的焚燒,所以世界被潔淨了。我們在審判底下,罪也枯乾了。

      神所賜的亮光,人就可以不活在罪裏。過犯不是靠辯論去糾正,乃是靠審判,當審判的光來光照一下,每樣事都要顯露出來。從伊甸園開始,審判就一直在消滅罪,因為審判的光能焚燒。有一天,這世界的一切罪都要被除去。白色大寶座就是對罪的最後一次拆毀。審判的能力是不容置疑的。

      當我們去看審判時,我們也就必得要認識究竟那一位是神。認識神是我們的父是一件事,認識祂就是神又是另外一回事。藉救贖,我們認識祂是我們的父。藉審判,我們認識祂是神,而且我們敬拜祂。今天罪好像叫神的榮耀蒙灰了,在這地上,是那些人處於優勢呢──義人抑或不義的人呢?誠實的人抑或騙子呢?今天,人可以有種種的理由去誤會神,但有一天,神要彰顯祂的榮耀。因為神是聖潔、公義和可畏的。藉審判,我們都要認識祂是神。到那時,人就要認識神是可畏的。正如保羅所寫的:「既然知道、王是可畏的,所以勸人……(林後五11)。今天,主的可畏,在許多的人可能不過是個道理,但有一天,全世界都要接受這莫大的啟示。神絕不會容許罪再繼續下去。

      然而,我們不必等到那一天才去認識這個,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必有焚燒的火,要把一切可以消毀的東西都燒掉。火湖是肯定在白色大寶座之後必出現。今天你我當學習,讓審判的光照我們。這光要與那日一樣的厲害。這光要多次的光照我們,直至我們被破碎。(這裏頭腦的知識和道理是無用的。)若果我們的自己是在增加而不是在減少的話,願神的憐憫臨到我們身上。若果我們還未被燒掉的話,願神開恩憐憫我們。

      在這裏,我們不單只傳講話語。我們要人能得到生命的東西,就是他們知道自己在神面前,是個何等樣的人。讓我們真的明白,亮光產生焚燒的火,這樣的火是永遠在燒的。而且這永遠的火要保證將來的新地是永遠新鮮的。這個也就是新地得救贖的大福音。罪的能力永遠都在神審判底下。

      這個實際在神的城裏可以見到,為甚麼神的城是精金的呢?因為這個城是經過火燒的。金和寶石都是成功地經過火煉的。就本質來說,新耶路撒冷是防火的。在舊伊甸園裏,許許多多的事物都要被燒掉,然而在這新約的城裏,一切都是經過火燒而存留的。永恆的火保證了世上永遠的純潔。神也不會再被誤會了,因為審判裏有能力。

      神是光,所以讓我們行在光明中,不行在黑暗裏,阿們。―― 倪柝聲《神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