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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耶和華必應允

 

【經文】賽五八3-59-14

  這段聖經,可分兩段,三至五節,說到神不聽禱告的原因。九至十四節講應怎樣的禱告神才答允,現在先來看。

一、幾種禱告的人

  1. 不禱告的人,就是從來沒有禱告過的人。有人把禱告比作呼吸,當一個嬰孩出生時,他會呼吸就是活的;不會呼吸的,就是死的。如果一個信徒從沒有禱告過,就等於沒有呼吸過,那就是沒有生命的,其實是死的。

  2. 應付良心的的人,做信徒不禱告,良心過不去,所以隨便應付一下。好像我的孩子,每天家庭禮拜要輪流禱告,不禱告不行,所以每天的禱告都是一樣,應付一下吧了。

  3. 為著事情需要而禱告。在教會有禱告會,向來未見他參加過,但突然來了,你便可以想到,他發生了什麼事;所以來禱告了,他盼望神來幫忙,解決他的困難。

  4. 單為親近神而禱告的人,如大衛王,要尋求神的面,瞻仰神的榮美,為要與神交通,與神談心而禱告;這好比有兩個知心的朋友,他們喜歡見面,談心,而不願分離。我們與神禱告能達到這程度,這一種禱告才是高級的禱告,是合神心意的禱告。

  二、人都知禱告的重要

  1. 聖經記載主耶穌在工作開始前,到曠野禱告;工作結束時,就到客西馬尼園禱告;離世時也禱告;將靈魂交在父的手裏。

  使徒行傳記載,使徒復興,是由於禱告。五旬節門徒被聖靈充滿,教會建立,都是由於禱告。教會遭遇困難,彼得被希律囚於獄,教會切切為他禱告;神就差遣使者救他出監,可見禱告是何等重要。

  2. 禱告既然這麼重要,既能發生這麼大的功效;故要用以賽亞書五八章分兩段來看。前一段我們看到何以禱告沒有功效,後一段使我們看到怎樣禱告才有功效。

  三、何以心禱告沒有功效?

  1. 猶太人問神說:「我們禁食,你為何看不見呢?我們刻苦己心,你為何不理會呢?」(3節)

  A、這些人的禱告,是禁食,刻苦己心的禱告。這不是普通的禱告,是特別的禱告;不是平常的禱告,是非常的禱告。

  在聖經歷史上,常有這些例子,當約拿向尼尼微城宣告說,再過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於是神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

  哈拿因為沒有兒子,他禁食,刻苦己心來到示羅;在耶和華面前不住的禱告。神應允她,賜她一個兒子,她就生了撒母耳。這些事情都是舊約歷史上的特別禱告,非常禱告蒙應允的例證。

  在近代歷史上,第二次大戰時,英軍在鄧扣克之役卅萬雄師被德軍所包圍,眼見大勢已去!英已準備遷都到加拿大去。英皇廣播,要求全國軍民不分晝夜,同心禁食禱告;神就為他們行大事,使德軍方面大雨滂沱,軍運停頓,無法作戰,英軍遂扭轉大局。

  我在一九五一年患癌症時,有位年老姊妹為我切切禱告,甚至要求神把她剩餘的生命放在我身上都肯。神果然應允她這懇切感人的禱告,所以我能活到現在。

  B、我們普通的禱告有功效,特別的禱告應當更有功效;平常的禱告有功效,非常的禱告應當更有功效了。

  但猶太人的禱告,不是普通的禱告,而是特別的禱告,不是平常的禱告,而是非常的禱告。因是禁食,刻苦己心的禱告。但是沒有功效,所以問神說:「我們禁食,你為何不看見呢?我們刻苦己心,你為何不理會呢?」

  2. 神的答覆(35節),因為這種禁食,不是神所要的禁食,所以這種禱告,沒有功效。

  A、禁食的禱告。雖然各種宗教都有禁食的儀式,如佛教要吃素;但他們當作是一種的習慣,是一種規矩。猶太人的禁食,也是如此,成了宗教的習慣儀式,沒有誠意,故神不要這種禱告。

  聖經講到禁食,乃是個人,家庭、或國家遇到某種困難患難要求神幫助,所以禁食禱告,但患難常是因為罪所致。如參孫被非利士人挖眼,下監,推磨,這一切患難,都是因罪的緣故。又如大衛的兒子暗嫩為押沙龍所殺,押沙龍反叛,這一切患難,都是因為罪的緣故。又如約書亞在艾城打敗仗,因也是因為罪的緣故,因亞干取了當滅之物。

  所以禁食禱告,乃向神表示刻苦己心,向神自卑,盼望藉著這痛心悔改;求得神憐憫和赦免,向人施恩,拯救人脫離苦難。

  B、有一次,我在南洋,正當受苦節,有一婦女,穿黑紗,蒙頭,禁食刻苦己心。但到了晚上打扮的花枝招展,出入於交際場所,中午禁食,晚上大吃大喝。故這種禱告,不是神所要的。

  這是他們在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還在謀求肉體的好處,如猶太人當時的情形一樣。

  他們又相互相爭競,不是在屬靈的事上爭競。在這幾天的聚會中,我看見各位不是慢慢來,而是急急來,這是在屬靈的事上爭競。但他們是屬世的爭競,如法利賽人喜歡坐首位,喜歡人專他為大。

  用拳頭打人,今天雖有人不致如此,但用心頭恨人,雖然不公開明爭,是變成秘密暗鬥。拳頭打人可怕,心頭打人更可怕;明爭可怕,暗鬥更可怕。

  禁食刻苦己心,是為罪憂傷,是為神,在神前表自卑。其實這些人還是驕傲自大,一點也沒有為罪憂傷的樣子,只想用一點宗教外表儀式,來取得神的憐憫,和求得神的恩典,神的答覆是──這樣禁食的禱告,不能使你們的聲音上聞於我。

  C、照樣,我們遭遇到患難,或任何事故;這些患難事故,是出於罪的緣故。如果我們不肯為罪憂傷痛悔,而只想是履行一種宗教規矩,多盡一點對宗教義務;盼望得神憐憫,這是自欺的。

  好像一基督徒商人,用十二當一斤來賺錢;用假貨充真貨來賺錢,逃稅漏稅來賺錢。一天病了,且病得死去活來,他心裏明白這是因為罪的緣故;所以神用病來管教他,審判他。如果他不為罪向神自卑,刻苦己心;想奉獻一點錢,來求得神的憐憫,這是自欺。

  D、猶太人之所以禁食禱告,不能蒙神應允,是因為他們的禁食,並不是刻苦己心,並不向神自卑,故神不聽。

  四、怎樣的禱告才蒙允。神提到三個「若」字

  1. 「你若從你們中間除掉……」這是對付罪。

  A、除去「重軛」,罪是一種「軛」,如牛的「軛」。把軛放在牛頸上,立即覺得有重量壓身。一個有生命的人,有罪一定有感覺。「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詩卅二3)一青年問多少重?傳道人答:「如將一斤東西放在身上,沒有感覺;十斤的東西放上去,沒有感覺;一百斤的東西放上去,沒有感覺;甚至一千斤放上去,也沒有感覺,這是什麼人?」青年明白了,那是死人,死人才不感覺重量。

  當軛放在牛頸上,除覺得有重量壓在身上,還感到自由失去。就是說,有罪最顯著的憑據,是靈裏不自由,裏面非常沉悶。如別人與他一起禱告,不但他自己悶,連別人也覺得悶。

  所以要除去重軛,對付罪,靈裏才有自由,禱告才能得釋放。

  B、除去指摘人的指頭。表示一種是將責任推在人身上。控告人,這是人受了魔鬼的欺騙,魔鬼的詭計。有理由,一個人犯罪,魔鬼給他一個理由,來推卸責任。如亞當吃禁果,犯了罪。神問他,他說,是你造的那女人給我吃的。好像說,你若不造女人,就沒事了。又如掃羅與亞瑪力人爭戰,留大牛肥羊,這樣犯了罪,撒母耳問他;他說,這是百姓留下來作獻祭用的,將責任推卸給神,非常堂煌。

  人指摘人,因不認識自己,如認識自己就不敢指摘人。有一個人,患深度近視,他與妻子去看畫展,他站在大鏡前,以為是一幅畫。就裝內行批評起來,你看這像成什麼樣子,氣貌不揚,身材又短小,簡直是醜人相。他妻子低聲跑去說,那不是畫像,那是大鏡,裏面的是你啊,細聲一點。他馬上羞容滿面,不敢作聲。若認識自己,就不再說了。

  不認識自己,因為人人都愛自己,「愛」把眼遮蔽了。所謂情人眼裏出西施。有位太太到醫院傳染病房探病,未到之先,便拿手帕掩鼻,來到一病前,上雖也是患傳染病的,但她把手帕移去,為什麼?因為這是她的兒子,因有愛就不怕了。

  人愛自己,那個怪癖,雖可怕也不覺可怕。人的驕傲可怕,但因人愛自己,可怕也不覺可怕。

  怎樣認識自己,來到神的光中,見人要化裝,見神不必化裝。要心靈誠實的來到神的光中,必看見自己;原來不是人不對,乃是自己不對。原來不是人不好,乃是自己不好;原來不是人不是,乃是自己不是。

  C、除去發惡言的事。閒言,謊言都是惡言。這是舌頭的事,人多看重大的事,但遇見神的人,不但看見小事,甚至看見舌頭的事;閒言,污言,謊言的可怕。

  2. 你心若向饑餓的人發憐憫,使困苦的人得滿足。(10

  A、上一節說到基督徒所不是的,這一節說基督徒所是的。

  羅馬書三章23節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罪是做神以為不是的事,虧欠神的榮耀,就是不做神看為是的事。神的榮耀,不但講到權能,也講到神的心性,如要榮耀神,就要有神的良善,恩慈那樣的心性。

  B、神所要的與人所要的一樣,父母不但要兒女忠實、忠厚、還要有才幹,有本事。神不但要人不犯罪,還要人彰顯祂的榮耀。所以神所要的,不但是禁食,刻苦己心,為罪自卑。且對人要良善恩慈。這才是神所要的,不但是清潔的心,也是榮耀神的心,這禱告才有功效。

  3. 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13節)

  A、守安息日是律法中的一條,但希伯來書說,律法是美事的影兒,耶穌才是本體的真像;真像來了,影兒去了。

  照樣耶穌是安息日的的主,守安息日不須要了;所以我們是守主日,即七日的第一日。但我們與猶太人不同,猶太人守安息目;是律法的吩咐,把這日分別為聖。我們守主日,是主愛的感動,把這日分別為聖。

  聖的意思,就是將這日分別出來;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和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就是把這日完全屬主。

  B、舊約時代,約書亞打耶利哥時,神嚴厲吩咐;不可將金銀等物取歸己有,要歸神為聖,因這些東西是屬神的。但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什麼是「當滅之物」,這些物是歸神為聖的,但取為己有,便是「當滅之物」。

  新約亞拿尼亞,撒非喇的錢,本是自己的,但他們已奉獻給神;後又留為己有,便成了當滅之物,故此他們便要死在彼得面前。

  今日我們把禮拜日(聖日)據為己有,雖不至於死,但失去許多祝福。其一是禱告主不聽,因不尊重神的話,神也不尊重他。

  把一週僅有的聖日,也辦私事,為肉體安排,來放縱私慾。雖不至於死,但靈性已進入死境,進入黑暗,與神分開。

  「那時,你求告,耶和華必應允,你呼求,他必說,我在這裏。」(九節)你若對付罪,你若向人有良善、恩慈,你若尊重聖日,你求告,神必應允,你呼求,神必說,我在這裏。── 吳勇《神在人身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