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讀經:馬可福音十章三十七至四十節

「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浸,你們能受麼?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浸,你們也要受;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我們必須喝主所喝的杯。從以上的章節看,這相當清楚。我們被擺在與主同樣的地位上,我們也要在這條線上與祂交通。這裏所說的杯與浸,顯然與贖罪無關;在贖罪的事上,我們是全然無分的。

      這裏的喝杯,是與行神的旨意有關;但我們必須脫離與這旨意有關的事物,而行這旨意。有些事物與神的旨意有密切的關係,但我們不可被那些事物佔有,乃要被神對我們的旨意佔有。我們要完全獻上自己來行神的旨意,而不被與這旨意有關的事物佔有。

      許多人在實行上的難處是,當他們想要找出神的旨意時,就被有關的事物佔有。例如,假定有人請我到印度去,在那裏帶領一些聚會。我跪下禱告,我的思想就到了印度去──地點如何,機會如何,有甚麼缺點,去那裏要花費多少,可能改去甚麼其他地方等等。正、反兩方都來到我面前,我就立刻被與神旨意有關的事物所佔有,而不是僅僅被神的旨意所佔有。撒但就在這裏得權柄,牠的作法是用事物或難處佔有我們。結果,我們就被嚇倒,因而無法認識神的旨意。

      我們若不被與祂旨意可能有關的事抓住,認識神的旨意就是簡單的事。我們若真要神的旨意,並且被祂的旨意所佔有,神的能力就在這裏。但我們若被難處,以及行這旨意可能有的一切牽連所佔有,撒但就進來。我若完全願意行神的旨意,不懼怕甚麼,祂就會相當容易的給我看見祂的旨意。我們就會認識這旨意,那就是關於這旨意的一切!

      主是被神的旨意佔有,而不是被十字架佔有。這就是為甚麼祂能忍受十字架。祂若思想十字架何等沉重,或釘子何等可怕,祂若被這些事所佔有,就無法忍受十字架。

      每當我們尋求神旨意的時候,我們必須謹慎。要拒絕被可能與這旨意有關的事佔有。我們很容易直接被關於這些事物的思想抓住。我們必須拒絕這樣的思想。假定神的旨意是叫你作某事,但你需要錢。你不知道下兩週要如何生活,錢又會從哪裏來。這就是被事物所佔有,你的心思若置於這些事上,撒但就會得你。

      在一次戰事中,有一個上校得知團長下令攻擊某個據點。這命令實在是錯誤的,上校知道了這事,並且知道結果是必死無疑。但他只有一個問題要問傳令兵,就是要詢問那命令是否真的。一確定真有此命,他就不關心別的。他們奉命發動攻擊,並且全部罹難。那必須是我們的態度。我們必須只關心命令,就是神的旨意,不關心事物或難處。我們若這樣作,撒但就絕對無法在我們身上下手。

      我要行神的旨意,並且不要被任何事物所釘住。我是完全機動的、超然的。一切掙扎來到,都是因為我們被事物所佔有。撒但要將多而又多的恐懼注射到我們裏面。我們若全然被神的旨意所佔有,就是在喝杯。這樣喝杯,就有榮耀的指望。神的旨意是純全、善良、可喜悅的。這旨意對我們是可喜悅的,我們若單單被神的旨意佔有,就必如此。我們裏面有個東西,是出於神的,絕不會滿足於任何少於神旨意的事物。我們該憑這個而活。―― 倪柝聲《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