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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展神覺

 

【什麼是神覺】在沒說到發展神覺之先﹐我們得先知道什麼是神覺﹖按著神的創造﹐我們知道人是三部份組織而成的。外面物質的部份叫做體。或者說身體。在身體上有覺官﹐如眼﹐耳﹐鼻﹐舌等。體就藉著這些覺官﹐與世界的事物接觸﹐來認識世界上的物質。這一個我們稱它為“世界覺”﹐所以“世界覺”是身體的感覺﹐是身體藉著覺官來感覺的。

      中間心理的部份叫做魂。魂的裡面有心思﹐意志﹐情感﹐三個機關。一個人是藉著這三個機關來認識自己。所以魂是“自己覺”的所在。

      最深的裡面﹐有我們的靈﹐靈有三種的功用﹐就是直覺﹐良心﹐交通。所說的神覺就是藉靈的直覺去知覺住在我們裡面的神的。所以靈是“神覺”所在的地方。

      所以認識神﹐知覺神﹐並非藉身體上的覺官﹐也不是藉著魂裡的心思﹐意志﹐與情感。乃是藉靈裡的直覺來覺祂﹐來認識祂的。所以說﹐我們的靈才是認識神的機關。

 

【一個難處】但是在這裡有一個難處﹐就是在神的創造裡﹐雖然靈是人裡面最高的部份﹐魂是中間的部份﹐體是最低的部份﹔然而人的主體還是魂﹐人的特點還是魂﹐代表這人的還是魂。創世記二章七節是說神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一個活的魂(原文)(神稱人為魂﹐所以魂是人裡面的特點。因為一樣東西的稱呼﹐給一個名字﹐就這名字是夠代表這東西的。在這裡﹐代表人的不是最高部份的靈﹐也不是最低部份的體﹐而是中間部份的魂。豈不是在人的經歷中﹐魂也是人的代表麼﹖因為人“自我”的感覺與寄託都在魂裡面。而不在靈或體的裡面。人既然是一個魂不是一個靈﹐知覺神的――神覺――是靈﹐不是魂。所以在這裡人就有一個大難處﹐就是人憑著自己――魂――的聰明﹐知識﹐學問﹐不管你的知識多大﹐學問多高﹐你還是無法真的認識神的。因為人的魂根本不是知覺神的機關﹐知覺神的機關乃是靈。

 

【世界的人無法知覺神】世界的人有靈﹐而他們的靈向著神是死的﹐因為世人有罪﹐這罪叫世人與神隔絕﹐同時他們的靈裡沒有神﹐既然在靈裡沒有神﹐你雖然有靈﹐也無從去知覺祂。因此我們就知道為什麼緣故全世界最有頭腦的哲人﹐博士﹐對於物質方面可以有驚人的發明﹐而對於神的認識﹐是莫明其妙的。因為裡面沒有神﹐就根本無法藉著他的靈去知覺神。

 

【惟有基督徒能認識神】所以只有基督徒能認識神。()是因為罪蒙赦免與神中間沒有阻隔。()是因為裡面有一個已經活過來的靈﹐能藉著直覺來知覺神。()是因為有神的靈――就是神――住在靈裡﹐並且基督徒的靈與神的靈是聯合為一靈的﹐或者說神的靈是住在我們的靈裡的﹐神的靈與我們的靈有分別﹐可是分不開的﹐這兩個靈是二而一﹐也是一而二的。這樣我們能說我們的靈與神的靈是一直繼續不斷的有接觸的。所以神的靈有什麼動靜﹐我們的靈是不該不知覺的﹐因我們知覺神的條件都已經俱備了。

      雖然如此﹐但大多數的基督徒對在直覺裡認識神﹐仍是模糊不清﹐莫明其妙的﹐到底原因在哪裡呢﹖

      第一  因為靈不能直接使人明白:

      在前面已經說過﹐認識神的機關不是魂﹐認識神的機關乃是靈。但是明白靈所認識的卻是魂。表達靈的意思的﹐解釋靈所認識的﹐翻譯靈所知覺的也都是魂﹐如果只有靈裡的知覺而沒有魂--心思--的明白﹐這人(請注意“這人”)仍然是莫明其妙的。因為人自我的感覺﹐寄託在魂的裡面。若要這人明白靈裡的知覺﹐就這人的魂――心思――非被光照不可﹐非看清楚不可。讓我直說魂是人“己”寄託的所在。魂不明白﹐就是這人不明白。魂裡明白﹐才是這人明白。所以我的話要這樣說才清楚﹐靈是知覺神的機關﹐魂是不行的﹐在知覺這一點上﹐魂沒有用處。但是在靈知覺了之後﹐就絕對地需要魂――心思――來明白靈所知覺的到底是什麼﹐若不然﹐就這人是永遠不清楚的了。所以直接去知覺神――一認識神――的是靈。但是間接地使人明白的是魂﹐所以我說靈不能直接地使人明白。

      第二  心思不在家:

      既然心思是使人明白神的一個間接的機關﹐心思的責任也就不小了。但是心思對於靈沒有負該負的責任﹐它像一隻野馬是游蕩慣的﹐它一下子被眼睛帶到外面去﹐一下子又被耳朵帶到外面去﹐世界有數不過來的事物﹐都能將心思帶到外面去﹐心思不在家﹐靈也就無法將它所知覺的使心思明白。

      第三  心思被佔有:

      要明白靈裡的知覺﹐需要一個安靜不被佔有的心思﹐但今天的心思有今生的思慮﹐錢財的迷惑﹐以及各樣的私慾將心思霸佔了﹐以致神的道--生命--受攔阻不能長大﹐因為心思沒有空去明白靈在裡面的知覺﹐結果人變作糊塗了。所以一個被霸佔的心思﹐是一個神覺出路的攔阻。

      第四  心思不慣注意靈裡的事:

      自從人墮落之後﹐幾乎有六千年之久﹐人的心思總是受身體上覺官的支配﹐受世界各種事物的支配﹐而不會受靈知覺支配的。這樣﹐就心思不能常常像一個婢女一直注意她的主母----注視裡面靈的動靜﹐學習解釋明白靈的知覺﹐這樣﹐就靈裡的知覺也就此埋沒了。

      第五  靈本身的功用也埋沒太久了:

      人若沒有得救﹐人的靈是沒有辦法知覺神的。因此人的靈對於知覺神這件事﹐已經埋沒太久了。一個機關或說一個肢體﹐你越用它就越發達﹐功能效率也越大﹐若不用它就要漸漸退化痿縮的。靈也是如此。人的靈既然不在知覺神這件事上彰顯它的功用﹐就難怪許多人連靈有沒有也不敢斷定了。這是撒但在敗壞人的事情上一個極大的成就。那麼

 

【我們有什麼方法使我們的靈在神覺上長進呢――如何能使它發展呢】剛纔說過身上的肢體須要用它﹐它的功能才發達。譬如眼睛﹐如果你將一隻眼睛包起來不用它﹐過了幾年﹐視力會減退的﹐位置會歪斜的。如果一隻手你一直不用它﹐就這手上的肌肉會瘦小﹐力量會減退的。所以須要用它﹐它的功用才能正常。當你用眼睛的時候﹐你不止是用外面的眼睛﹐你也實在同時用裡面心思的眼睛﹐你若光用外面的眼睛﹐而不用心思﹐結果就是視而不見。照樣﹐外面的耳朵可以聽﹐而裡面的耳朵――心思――可以不聞的。所以一個正常的看見﹐必須是眼睛和心思同時並用的。照樣﹐一個正常的聽見也是耳朵與心思並用的。這樣﹐就外面的眼睛能視﹐並有視的操練﹐則其功用加增﹔裡面的心思能見﹐並有見的操練﹐其功用也加增。現在讓我說一個比方來講明我的意思﹐比方﹕一個不識字的人﹐看見一章聖經的字﹐以外面的眼睛來說﹐他看見的字形與我所看見的字形是一樣的﹐但是他只能看見外面的字形﹐而我卻看見字裡面的意義。在他﹐我只能說外面的眼睛沒有病﹐是正常的﹐而裡面的眼睛--心思--卻沒有操練。或者說一個識字的十歲的孩子﹐讀一章聖經﹐我也讀一章聖經﹐這孩子也有相當的領會﹐但他的領會不如我的領會﹐因為我心思的操練比他多。雖然外面的字形是一樣看見的﹐但是我裡面的認識卻比他多。我在這裡所注意的點﹐就是說要看見並明白世界的東西﹐眼睛與心思須要合作才能得到合適的效果。

 

【神覺與心思的操練】照樣我的靈是一個神覺的工具﹐或者說機關﹐好像眼睛是看的機關一樣﹐靈裡的知覺――好像眼睛的視一樣。眼睛視了東西﹐而沒有將所視的東西帶到心思裡﹐這叫做視而不見。照樣﹐靈裡有感覺而沒有將感覺帶到心思裡叫心思明白﹐這個人仍然不領會靈的意思。雖然靈裡有感覺而無心思裡的解釋﹐就像視而不見一樣。無論從眼睛到心思――由外到裡――或者從靈到心思――由裡到外――心思總是這一個人明白的機關。所以一個正常的神覺﹐必須是心思與靈同時並用的。靈裡有感覺﹐心思也能解釋這感覺才行。多少的時候﹐我們可以有二位基督徒對於某一件不對的事﹐在靈裡有同樣的感覺﹐但是甲只感覺不對﹐而說不出不對在哪裡。而乙呢﹐不止感覺不對﹐並且能說得出不對在哪裡。這就好像一個不識字的人與一個識字的人一樣﹐字形是一樣的被看見的﹐而一人能解釋﹐另一人不能解釋。那能解釋的人﹐就是心思有操練的人。心思有屬靈操練的人﹐也就是能解釋靈的感覺的人。這樣心思的操練﹐就變作明白神覺一件非常緊要的事了。

 

【如何操練心思】當將游蕩的心思﹐往外跑慣了的心思﹐用意志把它收回來﹐拒絕一切靈以外的思念﹐集中心思在靈上面﹐思念靈的事(羅八5~6)。在思念時是不用力的﹐多注意在靈的上面過於思念的動作。在此﹐心思的態度是安靜的﹐謙卑的﹐柔和的﹐敬愛的﹐敬虔的﹐在那裡注視一位住在裡面的神。這樣操練過一段時間之後﹐心思裡閑雜的思想就會減少﹐集中的力量就更強﹐思念變作單純﹐連言語也稀少了。(一個多言多語的人﹐是表明他的心思沒有經過操練。)這樣因為心思一直注意在靈上面的緣故﹐心思和靈的接觸自然加多﹐也更認識靈的情形﹐靈也就有更多的機會將它所感覺的達到心思去﹐這樣心思明白靈的能力就要越過越強﹐到了後來靈一有感覺﹐心思也在同時能有準確的解釋﹐好像眼睛一看見東西﹐心思立刻明白這東西的意義一樣。結果就變作一個屬靈的人﹐因為這心思是一個認識靈的心思﹐也就是一個更新的心思。我想這裡有一個定律﹐就是心思多注意什麼事﹐多思念什麼事﹐它就在什麼事上長進。我記得當我年輕的時候﹐有幾個月之久﹐一直研究像棋﹐後來到一個老朋友家去﹐他的棋藝本來和我差不多﹐但經過我數次研究之後﹐他就遠不如我了。這沒有別的﹐因為我的心思在下棋的事上比他更長進﹐更通達而已。照樣﹐心思如果一直注意靈的事﹐思念靈﹐一直與靈接觸﹐就自然而然的能更多認識靈﹐並能很快的明白靈的意思。這就叫我們看見心思該往裡面去﹐向著靈的方面去操練的緊要。但是﹐請你記得﹐差不多全世界人的心思都是往外發展﹐在世界的事物裡轉念頭呀﹗

 

【當保守靈在正常的情形中】通常來說﹐靈可有三種情形﹐在這三種情形中﹐二種是不正常的﹐一種是正常的。下沉的靈﹐受壓的靈﹐靈好像是癟了氣似的爬不起來﹐是一種不正常的情形﹐在此應該找出原因﹐把原因除去﹐恢復正常的狀態。第二種的情形﹐就是靈過於伸展﹐變作狂放。靈能高昇本是好的﹐但過於高昇﹐就要變作不受約束﹐情形反而不正常了。在此意志該起來管理它﹐約束它﹐不許它過於伸展。第三﹐正常的靈乃是鎮定的﹐安靜的﹐既不下沉﹐也不狂放。這一種靈的情形﹐在神覺上才有正常的功用﹐所以我們應當保守我們的靈一直在正常的情形中。現在讓我極簡單的說﹐你要神覺發展﹐神覺長進﹐只要收回心思停住在靈的上面﹐同時有一個安靜的靈﹐在正常的狀態中就行了。像蓋恩夫人所說的簡易祈禱法﹐與勞倫斯所注意的與神同在﹐只要人肯去實習﹐就神覺自然發展。

      注意﹕藉著神覺認識神﹐是惟一直接真實的辦法﹐是直接用靈去摸著神的自己的﹐所以請特別注意。

 

【神覺()()神覺使我直接認識一位無限的神――雖然是藉著我的靈知覺一位住在我裡面的神﹐但也就知覺那位坐在寶座上絕對無限的神。因為在歌羅西二章九﹐十兩節聖經裡﹐我們能看出住在基督裡的神是一位怎樣的神。這裡說的“神性”在原文是指著神之所以為神的絕對無限的神性﹐並非指著神某一種性格而言的(請看達秘注)﹐再加上說“一切的豐盛”﹐這就叫我們知道住在基督身體裡的一位神﹐是不折不扣﹐絕對無限﹐坐在至高寶座上的那位神。神和神一切的豐富﹐完全住在基督的裡面。這一位滿了神一切豐富的基督﹐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所以在我裡面的豐富﹐也就是在基督裡面的豐富。哦。我是多豐富﹐哦﹐我所能知覺的是多豐富多無限的神﹗哦﹐神覺使我認識一位無限的神﹗

      ()神覺要使我像神――藉著靈知覺神﹐接著心思就得著光照﹐使我明白神﹐藉此使我的心思更新﹐也就是我的魂改變。歌羅西三章十節“在知識上更新”﹐該翻作“更新到完全的知識﹐並且是照著創造他的主的形像的。”意思就是說我們要完全更新﹐主的形像如何﹐我們知識更新的程度也要如何﹐這就是要更新到完全像祂。今天因為身體還未得贖﹐更新的部份還是限於魂﹐但是魂可以更新到有完全的知識就是像祂一樣﹐因為我的魂受著裡面(藉神覺)神生命的熏陶﹐使我照著神的形像更新﹐這樣我的魂就越過越改變﹐滿了認識神自己的知識。―― 俞成華《生命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