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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神獨一的命令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祂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4-40

 

禱告:主!我們感謝、讚美你!你再一次給我們機會,能聚集在你的面前。這是聖地!我們要把我們的鞋脫下,侍候、侍立在你的面前。我們要向你說:主!你有甚麼話要對我們說的,請說!我們都是你的僕人,在這裡敬聽。主!求神從我們心中除去我們一切的攔阻;求你開啟我們心竅,叫我們能聽見你的話語。但願你的話在我們每一個人裡面都能發生作用,叫我們能因著你的話,被你帶到你自己真實的裡面。

主!我們承認在這個末世的時候,有許多的虛假、有許多的代替,我們懇求你叫我們能摸著你屬靈的實際,叫我們真正能被你的愛所充滿,好叫你自己的名得著稱讚。我們把這些時間恭敬交在你的手中。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神以外沒有愛

我們都知道:「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約壹四7)我實在盼望這句話,能深深的刻在我們心上;因為許多時候我們認為自己有愛;我們能愛神,我們也能愛弟兄。但是這句話告訴我們說:神是愛的源頭,在神以外,沒有愛。凡在神以外的愛都不是真正的愛;我們用神以外的愛來愛神,這不是真正的愛神。許多時候,我們用神以外的愛來愛神,這樣的愛不知道我們用了多少,也不知道浪費了多少時間。許多時候,我們也在神的愛以外,用自己的愛來愛弟兄,因此而闖了多少的禍。

所以,當我們談到弟兄相愛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看見:我們沒有愛。我們必須在神面前站在這一個地位上,否則在弟兄相愛這件事情上我們永遠是糊塗的。

神就是愛!愛是神自己的本質,你沒有辦法把愛與神分開;我們接受神就是接受祂的愛,我們接受祂的愛就是接受神。這個愛在我們被造的時候是沒有的,這個愛是在我們重生的時候,在我們裡面神所賜給的。這個愛就是認識神。我們因著認識神就得著了這個愛;也因著有了這個愛,我們就更認識神。我盼望這像一個基礎一樣,深深的打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心裡面。

愛神、愛弟兄是神的命令

因為神自己就是愛,所以祂對於人的要求也是「愛」。我們可以說:神對於人的要求只有一個,那個唯一的要求乃是要我們「愛」。

神創造人是為著愛的緣故,祂不但是為著愛祂的兒子而造人,祂也是為著愛人的緣故而造人。箴言第八章裡的智慧,就是主的代表。當神創造萬有的時候,智慧就在那裡—神的兒子與神同在。祂在神面前討神的喜悅,並且祂也跳躍在神的面前;祂不但在那裡歡喜神所創造的一切;祂更是跳躍的喜歡住在人的中間。所以我們看見:神造人是為著愛的緣故,祂照著祂自己的形像來造人。一面說來,神造我們的時候,祂給我們一個愛的「可能性」。藉著這個可能性,我們能接受神的愛;讓神的愛能進到我們裡面來,叫我們能愛神。

實在說來:「愛」是神的命令,並不是人可以自由選擇的;對於這個命令的本身,你沒有選擇權。換一句話說:這是神的旨意!你喜歡也好,你不喜歡也好,「愛神、愛弟兄」是神的命令,這個命令是不改變的;不因著我們的揀選而改變。

愛的創造

但是很希奇,雖然這是一個不改變的命令,但是神造人的時候,卻給人一個自由的意志。我們的神具有最大的自由意志。祂照著祂的形像造人的時候,也給人一個自由的意志。甚麼是自由的意志呢?就是說你可以有所揀選。一面,神的命令是不可違背的。如果這樣,神就應當把我們造成一個只能愛祂而不能不愛祂的人。但是奇妙的是,神造了我們人,又給我們一個自由意志。有了自由的意志,當然就可以選擇。

然而,「愛」永遠不是一件勉強、機械化的東西,「愛」必定是自願的、樂意的。雖然愛是神的命令,也是神不改變的旨意,但是祂給我們人一個自由的意志,可以揀選愛或者不愛。好叫我們愛祂的時候是出於自願的、是出於樂意的,所以神給我們一個揀選的能力。實在說來:這也是神的大愛。

愛的呼召和警告

祂把創造的人放在伊甸園裡,園子內長滿了結果子的樹;而這些果子都可以作人的食物。這實在是神愛的供應。祂知道祂所造的人有肉身的需要,所以就為人準備了這一切。在園子的當中,祂放了一棵生命樹。這是愛的呼召,神在那裡呼召人說:你要吃這個生命樹的果子。你如果吃了這個果子,愛就進到你的裡面,你就能愛神,並且能彼此相愛。

但是在生命樹的旁邊,又有另外一棵樹,乃是知識善惡樹。神把樹放在那裡,是讓人能夠揀選。神在那裡彷彿對人說:我的旨意是要你吃生命樹的果子,我呼召你來接受我的生命,我要把我的愛充滿在你的裡面,好叫你能過一種愛的生活。但是我不勉強你,如果你要為著你自己來活,如果你要愛你自己勝過愛我,如果你要向我獨立,你也可以揀選知識樹。但你要記得:你如果吃這棵知識善惡樹的果子,在你吃的日子,你必定死。這一個是愛的警告。警告他說:善惡樹的果子會帶來死亡。

換句話說:神把最好的和最壞的都擺在亞當的面前。神把祂自己放在亞當面前,題醒亞當說:你需要我,我呼召你。

神對人的第一個命令,在表面上看好像是消極的:這一棵樹你不可以吃。順服神的命令就是愛;愛是從順服裡發表出來的。神在那裡給人看見:你需要順服我,你如果順服我、遵守我的命令,你就要得著生命,你就要被愛所充滿,你就能進到一個蒙福的地位。如果你選擇背叛我,你要為著自己而活也可以,但死亡就在你的面前。

愛的命令

雖然這個命令在表面上是消極的,但在實際上卻是積極的。連這個命令也是愛,因為神愛亞當的緣故,願意他在神面前能蒙恩。因此,神對人的第一個命令乃是愛的命令。從那個時候起,在人類的歷史上,每一次神有命令,背後都是神的愛;甚至於連神的審判都充滿了神的愛。

亞當因著犯罪的緣故,神說他要「汗流滿面才得糊口」。我們認為亞當在伊甸園裡面不必流汗,他可以過很舒服的生活;他飢餓的時候就可以隨便在那些美好的樹上摘下果子來充飢。恐怕我們今天都很羨慕這樣的生活,我們覺得每天要汗流滿面才得糊口,這種生活實在是痛苦。但是對於一個犯罪的人來說:「汗流滿面才得糊口」,乃是一個祝福;如果太空閒了,就會犯更多的罪。我們都記得大衛的故事,他本來是應當出去爭戰的,但是他卻仍在王宮裡;他就是太空閒了,沒有事情作,結果就犯了大罪。所以,即使是神的審判也充滿了愛。

神把亞當、夏娃趕出伊甸園,祂在伊甸園的東邊設立了嶋口伯和轉動的火箭,免得人能回到園裡面去摘生命樹的果子,這也是神的愛。因為神知道,如果一個犯了罪的人又活到永永遠遠,這個痛苦實在是太苦了。你看,在人被造犯罪以後,處處事事都有神的愛在其中。

當人在地上慢慢地繁多起來的時候,地上的人就犯罪作惡,地上滿了強暴、地上滿了流血事件;人的思想裡面盡都是罪惡,所以神就後悔造人在地上。祂並不是後悔造人的旨意,乃是要改變祂對待人類的方法。所以祂用洪水毀滅了當時的人類;但是挪亞一家在神面前蒙了恩典。

愛的虹約

當洪水退去以後,挪亞和他的家人從方舟中出來時,挪亞就用潔淨的動物獻祭給神。神聞了這馨香的味道,就說:「從今以後,我不再用水來淹沒這個世界。」所以,祂就在天上預備了一道彩虹。每一次,人看見那虹彩的時候,人就想到神的應許。因為挪亞和他的一家人雖然蒙了保守,但是你能想像,經過了這個極大的審判,他們裡面實在是滿了懼怕,所以神來安慰他們;神與他立了一個約,並且用「虹」來作為立約的證據。

神也知道人因為犯罪的緣故,單吃果子和蔬菜已經不能維持這個敗壞的肉身,所以神就允許人開始吃肉。但是不能喝血,因為生命就在血的裡面;有一天,神要用血來贖我們人的罪。神知道人的敗壞,所以祂就開始設立政治,神說:「凡是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須被流。」從那天起,神把人放在一個政治之下,原因乃是要保護敗壞的人。在這裡,我們又看見神的愛。神一直用愛來對待人,雖然人是那麼的不配,但是這位愛的神始終不斷的在愛人。

愛的誡命

我們跳過父老的時代來看以色列人的故事。因著神是愛的緣故,祂也是一位守約的神。所以祂對摩西說:「我看見了以色列人一切的痛苦,我要差遣你去把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不是以色列人在埃及有一個屬靈的光景,乃是因為神的慈愛和憐憫,祂就藉著摩西把以色列人從埃及拯救出來,又把他們帶到西乃山下,在那裡神就把祂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以色列人:神要他們作祂的子民,神要他們成為一個祭司的國度,神要住在他們中間。因為神愛他們,就給了他們十條誡命和許多的律例和典章。

這十條誡命,可以說就把神給人的律法完全包括在裡面了。這十條誡命乃是神的命令,這十條誡命乃是發表神的自己,這十條誡命乃是神的見證。神要給人看見:祂是怎樣的一位神。因為祂是這樣的一位神,所以祂要祂的百姓也能像祂一樣。這就是十條誡命背後的意義。

今天我們對於這十條誡命—律法,就像當初的以色列百姓一樣,都是從外面來看這十條誡命,我們感覺這是一個重擔,只看見這十條誡命乃是定我們罪的。但是當初神把十條誡命給以色列人的時候,祂的目的是要叫他們因此而得生,並不是要他們因此而死。

這十條誡命是神用祂自己的指頭刻在兩塊法版上的。一塊法版是述說人與神的關係,另一塊法版乃是說到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如果我們真正懂得十條誡命的意義,就知道那個精意乃是愛!

我們稍為來看一看這些誡命。有一天,一個法利賽人又是律法師,到主的面前要試探我們的主耶穌,他就問主耶穌說:「在許多的律法、誡命中,那一條是最大的?」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7-40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二十2

為甚麼除了祂以外,不可以有別的祂呢?因為祂是這一位把他們從埃及救出來的神,祂是他們的神、是他們的救贖主!所以除祂以外不能有別的神。

1. 第一條誡命;愛的專一和純潔

我們知道愛是專一的,愛絕不允許其他的人、事、物來與祂爭執,與祂相比。也可以說:愛裡面有一個性質,那個性質是非常純潔、非常專一的。神就是這樣的愛我們,祂愛我們實在是專一、恆久、沒有考慮的來愛我們,所以祂要我們也這樣來愛祂。神與我們人的關係就繫在這一種愛裡面。神這樣專一的愛我們,沒有其他的思想,除了我們以外祂沒有其他的目的。所以祂要我們與祂的關係,也是同樣的。

甚麼叫作「除祂以外有別的神」呢?如果我們的心裡愛神以外任何的人、事、物,讓這些東西來與神比較,甚至於愛這些勝過愛神;如果我們的心讓神以外許許多多其他的東西來佔有,這些就是別的神。再者,如果我們在神以外信靠任何人、事、物,這就是除祂以外有了別的神。

我們今天所有的愛都應當專一的向著神,真像詩篇第七十三篇第二十五節所說的:「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們應當每天信靠祂、倚靠祂,而不是在祂以外倚靠任何的東西。如果我們真的愛祂、真的信靠祂,我們就能說:「有你夠了!」如果我們覺得有祂還不夠,我們還需要其他的東西來滿足、扶持我們,這就是除祂以外,我們有了別的神。

提摩太後書第三章告訴我們:「在這末後的時代是危險的日子,在那時候人是專愛自己、愛錢財、愛宴樂。」換一句話說:人不愛神,不愛良善;人是愛自己過於愛神、愛地上的東西過於愛神、愛宴樂享福過於愛神。這些都是給我們看見:在神以外我們有了別的神。

在腓立比書第三章,保羅一面告訴我們:他就是要得著基督,認識祂復活的大能,效法祂的死……,他是竭力的追求基督。但是到三章的末後,他說:我流著淚告訴你們,有的人棄絕十字架,貪圖虛浮的榮耀,以自己的肚腹作他的神。弟兄姊妹!這些話不是對外邦人說的,這些話是對信主的人說的。不知不覺,我們在神以外有了其他的神。

神為甚麼命令我們「不可有別的神」呢?因為祂愛我們,祂知道只有在祂那裡有永遠的福樂。我們離了祂,就落在罪惡、痛苦、死亡的裡面;所以第一條誡命乃是愛的專一和純潔。

2. 第二條誡命:愛是忌邪的

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四至六節,神說:「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這第二條誡命給我們看見:愛是忌邪的。如果真有愛,一定是非常忌邪的;不能允許有另外的目的、另外的中心。我們應當以神為我們的中心。神是靈,祂沒有形像,祂要我們以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祂,我們與神的關係乃是靈裡頭的關係。神要我們以祂為我們的中心;我們所追求的是祂、我們所敬拜的是祂,我們所事奉的也是祂。

神說:「你們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我個人覺得這裡的重點在於「為自己」。我們應當是為神而活,以神為我們唯一的追求、唯一的敬拜,也是我們一切所事奉的。但是有的時候,我們竟然是「為著自己」,我們以自己為中心。當我們以自己為中心的時候,就會為自己製造各種的偶像。實在說來:這些偶像不僅是把我們自己裡面的意念和盼望發表出來,更可以說偶像就是我們自己的一個縮影,偶像就是這麼一回事。你造甚麼像,那就是表明你裡頭的意念是怎麼樣的。所以聖經說:你拜甚麼像,你就會像你所拜的。

有一首詩歌非常寶貝,裡面說:基督雖能千趟降生於伯利恆,如果不是活在你的心坎裡面,救恩還是無成。其中有一節這樣說:「人阿!你愛何物,就要像你所慕;如主!你若愛主!如土,你若愛土。出己,神就進入;死己,神就活出;無你,就有基督,無物,就得萬物。」神知道,如果我們愛祂,我們就要像祂。如果我們愛土,我們就要像土。如果我們的事奉和敬拜都是向著祂,我們就能像祂;如果我們事奉、敬拜在祂以外的,我們就要像那些我們所敬拜、所事奉的。

所以第二條的誡命給我們看見:神是忌邪的神。祂這樣忌邪是為著愛的緣故;因為祂要把祂的恩典傾倒在我們身上。祂知道若不是這樣,我們要經過許多的痛苦,就是祂的審判。你看,祂雖然要追討那些犯罪的人直到三、四代,但是祂對那些愛祂、敬畏祂之人的祝福卻是直到千代。這更給我們看見神的愛是何等的無限!

弟兄姊妹!我們今天以甚麼作我們的中心?是神還是我們自己?我們今天敬拜、事奉的是誰?我們是敬拜、事奉我們的神,還是敬拜、事奉偶像?

3. 第三條誡命;神是聖潔的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二十7)甚麼叫「妄稱耶和華的名」?為甚麼「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因為神的名就是代表神自己。我們如果妄稱神的名,就是輕視神自己。

我們的神是聖潔的神,所以祂要我們聖潔,因為祂是聖潔的。罪的對面是公義,聖潔的對面就是平凡。我們的神乃是不平凡的,祂是完全與其他的一切都不同的。所以祂要我們也能分別出來,叫我們有祂聖潔的性情;在祂聖潔的性情上有分。「妄稱耶和華的名」,就是把祂看成平常,好像祂與我們一樣。

許多的時候,我們用嘴唇來親近祂,我們的心卻遠離祂,這是妄稱耶和華的名。許多時候,我們是奉著祂的名禱告,但卻是尋求自己的旨意,這是妄稱耶和華的名。我們沒有看見我們的神是那位至聖的神。尤其在我們這個時代,我們對神實在太不恭敬了。許多時候我們把神看作太俗、太平凡了,我們不把祂當作一回事。

我們的神是聖潔的神!我們應當有個敬虔的性質,神要把祂自己的性格、性質組織在我們的裡面,這是第三條誡命。

我們知道,在這末世的時候,有一個現象,就是人有敬虔的外貌卻沒有敬虔的實際。我們在神兒女中間常看見這種現象。求神憐憫我們!

4. 第四條誡命:守安息日—神愛的預備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二十8-11

神用六天的工夫來復造這個世界,到了第七天祂就安息了,因為祂所有的工作都已經完成了。我們知道神是第六天造人的,所以對神來說:祂用六天來工作,到第七天祂便安息日了。但就著人來說:第一個整天就是享受神的安息。屬靈的意義就是說:神為著愛我們的緣故,祂使樣樣都齊備了,人一造出來就能享受祂所完成的工作。

但是由於人犯罪的緣故,我們看見神的安息就被破壞了。我們的神到伊甸園裡面來尋找人;從那時起,祂就開始工作要來挽回人。所以我們的主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然而感謝讚美神!當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臨終的時候,祂大聲的呼喊說:「成了!」工作完成了。所以,今天我們是被呼召來進入祂的安息。

希伯來書第四章告訴我們說:「有一個安息為我們存留。」今天我們不是到了第七天來守安息日。感謝神!我們今天已經進入基督作我們的安息;我們天天安息在祂完成的工作裡面。這是神的愛,神要我們安息在基督所完成的工作之中。

但許多的時候,我們還是喜歡作工,不肯安息在基督完成的工作裡面;好像祂所作的還不夠,我們還得加添一點。這就是犯安息日。我們應當完全安息在祂裡面,這乃是神愛的預備,叫我們能更認識祂。

誡命(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愛神、愛人

所以,十條誡命的前四條都是表明神的自己,祂要我們進到祂自己的裡面。因此,把這四條誡命的精意包括起來,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神的意思並不是要我們在外面守這條誡、守那條誡。就是當神把十條誡命賜給以色列人的時候,在申命記裡祂也一再的說:「你要遵守我的誡命、要愛我;要盡心、盡性的愛我。」祂不過是藉著這些誡命,要叫以色列人來愛祂。神所要的是愛,不是外面守那些字句。你就是外面守住了這些字句,如果裡面沒有「愛」,仍是違背了祂的誡命。

你記得那個少年人來到主的面前(太十九16-22)問主說:「我應當作甚麼纔能承受永生?」主就告訴他說:「你要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我們的主沒有用第一塊法版上的誡命,只用第二塊法版上的誡命來回答,祂說:「你要孝順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這個、不可作那個。」這個少年人說:「這些我從小都守了。」主看著他就愛他,主說:「你還缺少一件,你要變賣一切所有的,來跟從我。」因為主知道這個少年愛錢財;如果他愛他的錢財,就不能愛人如己了。所以在這裡給我們看見:神所要的就是「愛」,因為祂是愛。

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三十九節,主說:「其次也是一樣的重要,就是要愛人如己。」你把第二塊法版上的六條誡命總和起來,就是一句話:你要愛別人如同愛自己一樣。沒有一個人是不愛自己的。難處就在:你若愛自己,你就沒有辦法愛別人。「愛人如己」在我們身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你如果要愛人如己,一定要犧牲自己。只有我們的主是愛人如己;祂為著我們捨了祂自己。

在路加福音第十章,有一個法利賽人,也是律法師,他來到主的面前,要試探我們的主耶穌;他問主說:「誡命中甚麼是最大的?」這個人對於律法很有研究。主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並且你要愛鄰舍就像愛自己一樣。」這個律法師要顯明他有理,他不敢再題盡心、盡性、盡力愛神的事,他知道在這方面他乏善可陳。但是他認為「愛鄰舍像愛自己」他已經作到了,所以他又問主說:「誰是我的鄰舍?」是不是住在我左邊、住在我右邊的就是我的鄰舍?這個鄰舍的範圍有多大?我究竟需要愛多少人?主就用一個比喻: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路十30)。

我們知道耶路撒冷是敬拜神的地方,而耶利哥是被咒詛的地方;耶路撒冷是在山上,耶利哥乃是在海拔之下。所以實在說來:這個人是走墮落的道路。在半路就被強盜搶了,不但被搶,還被打得半死,不省人事的躺在路上。有一個祭司也從耶路撒冷下來,經過那裡,他看了看就過去了。一個利未人也是這樣。後來一個撒瑪利亞人,聖經說:他行路來到那裡(路十33)。

原來這個撒瑪利亞人有一顆慈愛的心,他知道在這條路上有許多強盜,所以他去那裡作救助的工作。他看見這個人被打得半死,雖然猶太人輕看撒瑪利亞人,但是他就用油和酒來包裹傷者,把他放在自己的牲畜上面,帶到一個旅館裡面。第二天,他給旅館的老闆二錢銀子,並說:「你好好的照顧他,如果不夠,我回來時必要奉還。」

說完比喻,主就問這個律法師:「你說:誰是那個被打傷之人的鄰舍?是那個祭司嗎?是那個利未人嗎?」這個律法師頭腦很清楚(頭腦不清楚就不能作律法師),所以他馬上回答:「就是那個救他的人。」主說:「你照樣去作吧。」

這是甚麼意思呢?主的意思是說:你以為你能愛人如己;而我就是你的鄰舍,你以為是你來愛鄰舍嗎?其實是你的鄰舍愛了你;我為你捨了生命。你沒有辦法愛人如己;你沒有這種愛。但是,你如果受了我愛的激勵,你如果接受我的愛,並且愛我,這樣,你纔能愛別人像愛自己一樣。

所以我們看見,在十條誡命裡面,神沒有意思要我們另在外面去作。神要我們看見祂的愛;神要我們打開我們的心來接受祂的愛,讓祂的愛澆灌在我們裡面。這樣,我們纔能盡心、盡性、盡力的來愛神,並且也能愛人像愛我們自己一樣。

愛就是遵守主的命令

主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裡面說:「人若愛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凡是遵守我命令的,就是愛我的。」親愛的弟兄姊妹!愛和主的命令是分不開的;因為神只有一個命令,就是愛。所以我們今天如果真是愛祂,就要遵守祂的命令。

多年以來,施達德的故事一直感動著我。我們知道施達德乃是到中國來傳道的劍橋七子之一,他是牛津畢業的,他的家境非常富有,他也是全英國第一個棒球好手,就像美國的棒球明星一樣,他在全英國是家喻戶曉的人物。但是他被主的愛激勵了,要到中國去傳道。在他來中國以前,他先在各處地方作一些代理的工作。有一次他到愛丁堡,住在邁爾所服事的禮拜堂裡。邁爾是很有恩賜、被主所用的一個年輕人,他很高興的招待施達德。

愛丁堡的十一月非常的寒冷。第二天清晨大約三、四點鐘,邁爾看見施達德房間裡的燈已經點亮了。因為他是主人,所以有一點擔心: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客人有甚麼不舒服的地方。但是太早去敲門好像有些失禮,所以他就等候;但是等了很久燈還是亮的。所以他就敲門,施達德說:「請進來。」他進去看見施達德坐在那裡讀聖經,因為很冷,就用毯子把自己包起來。邁爾說:「你真早阿!」他說:「我愛我的神,我在神的話裡來尋找祂的命令,我要遵守祂的命令。」

我們讀聖經都是尋找神的應許。我初到美國的時候,到一些基督徒的家裡去,見他們在餐桌上放了一個充滿應許紙片的盒子。每天早晨就挑一張出來,那今天神的祝福就是這樣臨到我,這是我們愛神的方法。但是施達德卻不是這樣,他說:「我在尋找祂的吩咐。」弟兄姊妹!這個是真正的愛主!主說:「人若愛我,就遵守我的命令;遵守我命令的,就是愛我的,我必與他同住。」

 

禱告:我們的神!我們俯伏敬拜你!你實在是愛;在你的誡命裡滿了愛。我們敬拜你!你向我們所要求的只有一個,就是要我們愛你並彼此相愛。求你拯救我們脫離許許多多枝枝節節的東西;拯救我們脫離一切外面的東西。叫我們被你的愛所激勵,用你給我們的愛來愛你;也用你給我們的愛來彼此相愛,使你心滿意足。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江守道《弟兄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