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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卅二篇

 

赦罪恩福(三十二111

  這篇詩是大衛的認罪詩。由於大衛強奪烏利亞的妻子,神便差遣先知拿單予以嚴厲責備,大衛於懺悔認罪後遂作此詩。詩中詳述大衛悔改前後的經歷,頗具勸戒的意味。其中論到其罪蒙赦,重新被神所接納,那一份喜樂活現詩中。

 .罪的可怕(14

  「過犯」與「罪惡」在神學上的解釋稍有不同──「過犯」是越界之意,「罪惡」意即不中的(1)。有時我們犯罪因出自無知,神也不定我們為有罪(2),但在禱告中仍自覺對主的聖潔有所虧欠。倘若我們犯了罪仍蒙昧良心,自以為義而不肯認罪,我們必然會終日唉哼,骨頭枯乾(3)。大衛認識到神是公義的主,必會追討他身上的罪孽,所以他日夜不安。若再不認罪,就只有消耗自己的精力,徒增痛苦。

 .徹底認罪(57

  大衛認罪是十分徹底的。他不是籠統地求赦免,乃是赤露敞開的,逐一陳明自己所犯的罪(5)。大衛對於主赦罪的恩典是極有信心的,這成了虔誠人在神可尋找時禱告尋求主的依據(6)。他深信徹底認罪之後,必蒙主保佑,得以脫離苦難,並有樂歌環繞(7)。

 .慈愛公義的神(811

  大衛深知神所愛的祂必定管教(參來十二6),所以他指示後人一條「蒙福之路」──人若犯罪經過徹底認罪後,主必以慈愛環繞他,並賜下快樂,使人歡呼。

思想 認錯有甚麼困難?你有想過蒙赦免的滋味是怎樣的嗎?──《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