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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第四課

 

第六十課  詩篇  之四

 

題示:讀詩篇九十篇至一一九篇,並注意一○六篇末之結語,那是第四組和第五組之分界線。

 

        「愛能忍耐,愛能饒恕……但愛與不可愛之物件卻是不相容的……因此他與你的罪是對立的,因為罪是不可愛的,也是不能更改的;但他與你卻不是對立,因為你是可以改造,可以重建的。」

 

                                         察赫理(Traherne

 

咒詛詩

 

    整本詩篇內,我們不時發現有些詩對仇敵或惡人的咒詛是相當淩厲的;它們就像隱伏在玫瑰叢內的尖刺,叫人好生難受,這些詩就稱作咒詛詩。它們確曾叫不少人疑惑叢生,他們本已相信聖經確是聖靈的啟示,但讀上這些詩篇就好像信心受到考驗,懷疑聖經到底是不是真的全為神的話語。這一類詩就是:三十五、五十八、五十九、六十九、八十三、一○九、一三七等。性質類似的有五10,六10,二十八4,三十一1718,四十1415,四十一10,五十五915  ,七十23,七十一13  ,七十九612,一二九58,一四○910,一四一10,一四九79。我們要怎樣看這一類詩?

    首先,我們毫不猶疑地說,這些詩一點都不應引起我們的疑惑;有些人會認為我們這種態度是輕率的,我們倒不以為然。仔細考究一下,我們倒覺得那些人之所以產生疑惑,全是因為他們輕率而不肯深入研究,以至讓他們的感情駕駛自己的理智和邏輯,才會產生那些似是而非之理由。我們且來分析一下他們的理由,再嘗試解答它。

    一般來說,反對咒詛詩之理由有:(1)它們跟人性較高層面之感情不合,就如同情心等等。(2)與自然宗教之教導不合:神是降雨給好人,也給壞人,他對最壞的人不也一樣施恩典給他們?(3)與新約之教導完全違背,它豈不叫我們要愛仇敵,為他們求福?(4)與詩人主張對神真誠的信心不合。

    不少人曾嘗試解釋這些咒詛詩,但按我們看,好些理論真是不提也罷。不過我們還是舉些較典型的例子來看:

    有人以為英文聖經譯的咒詛詩,沒有把希伯來文之將來時式譯出來。在詩篇中的咒詛語大都是以將來時式(Imperfect  tense)表示的,亦即是說,詩人只說明他們將來之結局,而不表示詩人的希望或禱告。這個理論十分牽強,因為不少咒詛語不是用將來時式寫,而是用命令式(Imperative)的,就像五十五章九節——「主啊,求你吞滅他們,變亂他們的舌頭」(若直譯上二動詞,就是「吞滅他們,變亂他們的舌頭」。中譯者多把對神而發之命令或動詞,譯為懇求式,以示尊敬)。再說,詩篇一三七篇九節又怎樣解釋?「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別方面不用說了,單就上列的兩節經文,這理論就難圓其說。

    另一理論則說這一類咒詛詩只適合以前的世代,現在是新約恩典時代,就不應再如此寫。這理論只是把困難減少了,但問題仍沒有解決或滿意地解釋。因為基本上說,某一言論若在某一時間內不是至善的,那麼在其他時間內也不會是至善的。再說,神在舊約時代不也是強調他子民要愛人?不單是孤兒寡婦,也要愛陌生人、埃及人,和外邦的奴隸。還有,咒詛詩的原則在新約也有出現呢!看看保羅的說話:「銅匠亞力山大多多的害我,主必照他所行的報應他」(提後四14),他在加拉太書一章八至九節的說話,就更加嚴厲了。

    也有人說,咒詛詩之說話只是針對仇敵今生的報復,並不傷害他來世之靈魂者。不錯,的確如此:但原則沒有改變,不管其咒詛是針對今生或來世,咒詛仍然是咒詛,若然其態度是錯的,無論它的物件或範圍是怎樣,它仍然是錯的:咒詛詩的困難就在這裏。

    那麼除了這些解釋外,咒詛詩就沒有更好的解釋了嗎?不,我以為不是;有一些地方前人是忽略了,我們先把它提出來:

    首先,在釋經學上一個很普遍的原則乃是:在解釋任何經難前,先得注意在難題前的上文,亦即是說那些地方常是解釋跟著要來的問題的關鍵所在。現在宥於篇幅所限,不能一一列舉,我們只能就這裏所提及之咒詛詩來作例子,它們都是解釋的鑰匙。詩篇五篇十節說:「神啊,求你定他們的罪,願他們因自己的計謀跌倒,願你在他們許多的過犯中,把他們逐出,因為他們背叛了你。」這詩中的咒詛是向背叛神的罪犯而發,而且不是普遍的罪犯,是那些「背叛了你」的罪犯!換句話說,是針對那些心中無神,而只有狂傲自大的罪犯。大衛是看到罪的本性和敗壞,他自己與神是站在同一陣線,他憎恨罪惡,因為神憎恨罪惡,他便發出這種咒詛。大衛的態度在一三九篇中表現得最清楚了:「耶和華啊,恨惡你的,我豈不恨惡他們麼?攻擊你的我豈不憎嫌他們麼?我切切的恨惡他們,以他們為仇敵。」(2122節)

    讓我們再重覆說,這是第一篇咒詛詩的態度,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它把詩人的動機先說清楚了。它們不像我們今天的壞人那樣,因為好人的善行刺激他們,定他們的罪,他們便發咒詛起誓要對付;也不像一些心懷叵測的野心家,為要達到其目的,不惜除去凡阻礙他們前進的人,不管是善的或是惡的都一樣對付。詩篇中之咒詛與一般之嫉妒、怨恨,或野心無關,它們針對的不是普通的人,而是行惡的人。

    我們若小心查看上面列舉之咒詛詩,就會發現有三分之二是大衛所寫的,而餘下幾篇的動機也是相同的。我們不是說單靠這一點就能把咒詛詩一切的難題都解決了,但我們強調,這一點起碼能把詩人之動機先弄清楚了。

    另一值得注意的地方乃是,上列二十一篇咒詛詩中,有十六篇是大衛的,而他的咒詛詩跟他的身份有極密切之關係。他是一個神權統治的王;他不像掃羅那樣,他不能忘記自己神權統治的責任,他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坐在王位上,全是代表神來治理他的百姓。不錯,他曾犯過罪,闖過禍,但在治理一國大小事情上,他不敢利用自己的權力來淩駕律法之上,以遂自私自利之目的。他知道自己既是神權統治的王,他的權力就是出於神的,他要為神而統治,也要向神而負責。本書卷壹內,我們研究列王紀上第二章時曾看到大衛臨終時怎樣看重他神權統治的責任;他曾嚴嚴吩咐所羅門代他刑罰一些作好犯科的人。請留意,這些臨終吩咐若參著咒詛詩來一起讀,你就發現其語氣及動機是怎樣吻合。當時大衛是以一個受膏者的地位而吩咐所羅門,從神政下的王權來說,一個敵對他,出賣他的人,就是敵對神、羞辱神,因為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這一思想在大衛的詩中,俯拾即是,我們且舉幾個例子,讓讀者自己去翻閱。五十九11,六十九6,四十910。當然,單就此點也不能完全解釋咒詛詩之難處,但它卻可以表明了詩人咒詛的立場——不是純為個人的,而是從其政權立場而發的,換句話說,大衛的咒詛不是為了個人之報復,而是維護國家的正義。

    至於五首不是屬於大衛的咒詛詩,每一首都是國家性的,不是個人性的;它們乃是八十三,一三七,七十九612,一二九58,一四九79

    讀這些咒詛詩時,我們得注意一個事實,就是詩人寫該詩時的心態。我們常聽人問:「別人苦害他們,他們為什麼不以德報怨?」答案是:他們確是以德報怨,但對方反羞辱他們;請看下面的例子:「他們向我以惡報善,使我的靈魂孤苦」(三十五12);「我沒有搶奪的,要叫我償還」(六十九4);「他們向我以惡報善,以恨報愛」(一○九5)。

    很多人從不能分辨寬恕與嬌縱之別。寬恕別人之錯是很合基督徒之體統,也是頂美麗的一回事,但當寬恕被誤解、被利用,對方仍繼續他的惡行,再寬恕就會成為嬌縱,徒然招來法律的制裁而已。我們一定要分清寬恕一件罪行和嬌縱一個罪態的界限。

    好多年前我眼看一對分別十八年的夫妻複和,當初他們鬧翻了,就是因為作丈夫的行為不檢,亂攪婚外性關係。見他們複和真是再美麗也沒有的事。但過了不久。作妻子的發覺那個無可救藥的傢伙一邊說他怎樣愛她,一邊仍在外邊過他放蕩不羈的生活。他妻子最寶貴的十八年已給破壞無遺,你以為她要怎樣做才算合基督徒的「體統」?繼續寬恕下去嗎?咒詛詩中那一段話對這個假冒為善的男人是太過的?但願我們都能分別寬恕與嬌縱,不然的話就會完全誤解咒詛詩的信息了,咒詛詩中沒有憐憫慈愛嗎?錯了,咒詛詩沒有的只是嬌縱!這就是咒詛詩的氣質。

    明白了咒詛詩中的動機、立場和氣質,我們就知道這一組詩與人類最高的情操,最真的天性,和基督教最純的道理都是吻合的。

    在今日動亂的世代,人若對咒詛詩起反感的,他真是不可思議!多少冷血的暴行不叫稍具正義感的人不義憤填胸?從歷史書上,我們看見亞哈、希律、薛西斯一世、安提阿哥·伊皮法尼斯(Antiochus  Epiphanes),尼祿等人的殘暴冷酷,你還會昧著良心,高唱仁義改造等廢話?你會覺得咒詛詩中的話語不是更能表達內心的感覺?較近代的事件就如希特拉大批屠殺毫無反抗能力的猶太人;納粹有計劃有組織地屠殺比利時和法國的婦孺;日軍侵略中國時進行大規模的姦淫劫殺,這一切醜惡的暴行你看了有什麼反應?隔岸觀火地說要給他們機會重新證明「性本善」這一類令人齒冷的道理嗎?倘若這些事例都太遙遠,就回想一下我們從報紙上看到的事吧:巴遊為要達到目的,不惜血洗慕尼克世運會;美國波士頓的大屠殺;或就香港這彈丸之地來說,劫錢不遂便把遇劫者活生生的刺死或打死。又或者一些人為謀暴利而不惜制毒賣毒,使千萬人染上毒癖而活在人間地獄內,黑社會內之迫良為娼,作好犯科等事更不必說了。在日漸兇殘的社會風暴下,有人倡議恢復死刑,你以為他們的說話是沒人道嗎?或你以為任讓那兇殘成性的人大模大樣地在街上走,害得人人夜不出戶,連下一秒鐘生命保不保也成問題,這樣才算理想的社會?從香港無論朝東南西北那一方向飛行一小時,那邊的人也有免于恐懼的自由,就如臺灣、新加坡,或馬來西亞等,你若要問原因其中之一無可懷疑地就是當地的政府以至人民均相信殺人填命,欠債還錢這種法治精神,這豈不也是咒詛詩的精神?我們若看這精神是有違于新約愛人的道理,我們若不是根本不明白新約或愛,就是內心從沒有成熟過,只有一個不知本末之羅蔓蒂克的夢!只操心自己的理想,不管他人之死活,按其本質,這種夢不是仁慈,是徹頭徹尾的殘忍!

    納粹在歐洲橫行,罔顧人道,繼續他們有組織地在各處展開的屠殺。當時英國朝野一致呼喊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要把同樣之痛苦施在德國之城市。這跟詩篇一三七篇之精神豈不吻合?他們之暴行豈不叫稍有血性的人震驚?也許一些所謂人道主義者會狡辯說:「他們濫殺是錯,你們濫殺豈不也是錯?兩樣錯加起來只會是錯上錯,而不能造成一樣對?」純按抽象之邏輯來說,這「道理」好像響噹噹的,但若問:「那麼要怎樣纔能制止他們繼續的屠殺?派外交大使呈抗議書嗎?或派道學先生向他們說道理?」普通常識告訴我們:這是迂腐而不合實際的。我們覺得,他們的暴行若不加有效的制止,整個世界就要淪於混亂,宇宙的秩序也要失喪。後來德國被擊敗了,愛自由的人豈不大大透一口氣?

    我們要強調,這等反應是絕對正義的。為什麼?這等罪行產生的憤怒——而不單是冷靜時經過仔細思想才產生的不同意,乃是由心內併發出來的對罪的抵抗。第二、這反應之另一因素是同情——對受害者的同情,人饑已饑,人溺已溺,我們人生殘餘的善良會叫我們對受害的人產生共鳴,希望幹點什麼來救他們脫離水火。第三、這反應也告訴我們內心的一種欲望——一種從道德本質生髮的欲望,要公義得伸張的欲望,這又豈單是報仇?當我們從報紙上看到販毒大王落網,正常的市民豈不額手稱快?毒品可能從未曾直接影響過我們、毒害過我們,但頭子落網我們能不高興?這不是報復,也不是一時之感情衝動,因為我們愈去思想整件事,這種感情就愈堅定。退一萬步來說,假如那罪犯是我們,也會經歷同等的感覺的;因為從犯罪的開始,我們便知那是犯法的,是會受刑罰的。這是為什麼犯罪會帶來內心之不安,唯惶唯恐;一天落網了,我們自然想盡辦法要逃離法網、到判罪了,我們精神上反覺松了一口氣,因為罪與罰拉平了。

    我們這一類的反應均是從所謂「人性中的基本定律」生髮出來的;犯罪的不管是活在古代或今代,遠在異國或近在隔鄰,我們的反應也是相同的,這就足以證明這種反應不是單從個人復仇之心而發。

    以此引伸到咒詛詩,其理不是一樣嗎?我們又怎能怪責詩人無憐憫之心?這種對罪之憤怒既是人人皆有,用紙與筆把它寫出來又有什麼不對呢?我認識一個人,他在納粹得勢前極反對咒詛詩之說話,後來納粹的暴行伸張到他自己的國家,自己的人民,他完全改變了態度。當時他發表的文章跟咒詛詩的語氣同樣嚴厲,從此他明白過來了,他自己的道德天性教了他一生難忘的一個功課,知道對這種涼血動物施行刑罰到底是對與不對。真願我們能放下偏見,好好研究一下詩之背境內容,又參照四海皆存的對罪的憎嫌,我們就知道這組咒詛詩是不是發自人性善良的一面,也知道它到底與基督教之信息有沒有衝突之處。

    現在我們再從另一角度來看這組詩,好叫我們得一積極的教訓。仔細讀它們,就會發覺這些詩是具有一超自然之預言性質在內。這些預言也可作為聖經是神所啟示的一個佐證。且看威廉·亞力山大主教的話:

 

   「我們可以花言巧語地狡辯,說詩一一○或六十九和一○九等篇,不可能是預言彌賽亞的詩,認為這些詩的咒詛語不可能發自彌賽亞的口,又說咒詛詩的情緒跟新約的彌賽亞是格格不入。但請問是誰說,『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又是誰說『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罷。』『離開我吧,你們這些惡人』?

    大概沒有比下面這節聖經更叫人感到迷惘:『將要被滅的巴比倫城啊,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那人便為有福,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

    但對一個用心研究聖經的學生來說,他知道巴比倫仍在預言裏面;我們暫且合上詩篇,翻到聖經最後一卷,你會看見詩篇一三七篇的話再度出現;『巴比倫大城傾倒了,傾倒了……她怎樣待人,人也要怎樣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報應她。』」

 

    不錯,咒詛詩是年代久遠的作品,但裏面仍有預言的價值,有些事情將來必定要發生。就是我們單看巴比倫城倒塌的時候,你會驚奇地發現咒詛詩上的話真是何其準確,當時若有人把他們的嬰孩摔在石頭上,那才真是他們的朋友,因為這樣可以免了他們後來受的更厲害的折磨。亞力山大主教說的對:「除非神刑罰他們是錯,不然他兒子以最生動的方法來警告他們就不是錯。」現在就讓我們好好記著,永不忘記,不管別人怎樣想、怎樣說,聖經中的預言就是神自己的印記。

    綜合上述所說,這些所謂咒詛詩的,它們的動機是正確的,它們的立場是無私的,它們的精神也是正義的。它們所表達的,是人的道德天性,不是個人要報怨尋仇的欲望,裏面包含的預言,更最足以說明它們是神的啟示,新約中不少地方也可以聽到它們的呼應,因此也是與基督教信仰相吻合的。那些反對咒詛詩的人,我們可以這樣說,他們只是按其無血無肉的理想,或其羅蔓蒂克的理論而發言,卻不是從邏輯的運思和現實環境來表示他們的意見,因此是可以置之不理的,因為當我們的感情逾越了理智,那是十分危險的。── 巴斯德《聖經研究──歸納性研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