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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後書第二章

 

第四段 基督的精兵(2:1-13

一.基督精兵的條件(2:1-10

在本段中,保羅用了一些很好的比喻,描述基督徒是何等人:是教師、是精兵、是武士、是農夫、是犯人……,他勉勵提摩太要勇敢、剛強地為真理爭戰。我們既然是主的僕人,就是主的精兵,應該死心塌地的為我們的主效力。不自誇、不怕死,把一切纏繞我們的瑣碎事情都撇下,單單求主的喜悅。1-10節是列舉基督精兵的條件:

1.        剛強(2:1{\LinkToBook:TopicID=134,Name=1.剛強 (2:1}
2.忠心(
2:2{\LinkToBook:TopicID=135,Name=2.忠心 (2:2}
3.受苦(
2:3{\LinkToBook:TopicID=136,Name=3.受苦 (2:3}
4.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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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守規矩(
2:5{\LinkToBook:TopicID=138,Name=5.守規矩 (2:5}
6.要勤勞(
2:6{\LinkToBook:TopicID=139,Name=6.要勤勞 (2:6}
7.要有聰明(
2:7{\LinkToBook:TopicID=140,Name=7.要有聰明 (2:7}
8.記念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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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捨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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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忍耐(
2:10{\LinkToBook:TopicID=143,Name=10.忍耐 (2:10}

1.剛強(2:1

1     按原文,在第1節開頭有「所以」兩字。「所以」我兒阿,這「所以」把第2章的意思和上文連接起來,為甚麼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呢?因為上文的原因。上文提到,阿尼色弗一家的人,怎樣在保羅於羅馬坐監的時候,不以保羅的鎖鍊為恥,殷勤地找到保羅,冒著生命的危險,服事保羅。傳說阿尼色弗後來也為主殉道而死,可能就是為服事保羅的緣故。既然阿尼色弗與保羅的關係,並不如提摩太與保羅那樣親密,尚且這樣,不顧性命地要服事保羅,殷勤地到羅馬找他、好服事他。這樣,提摩太是保羅的真兒子,多年來和保羅情同父子,是保羅最得力最親密的助手,當然更應該不以保羅的受苦為羞恥了。既然阿尼色弗能夠靠主剛強,提摩太是主所重用的青年傳道,更應該靠主剛強了!既然阿尼色弗,在那些亞西亞人都離棄保羅的時候,不理會那些離棄保羅的人,仍然站立得住;那麼提摩太更不應當看那些離棄保羅的人,或看當時教會黑暗的光景,以致灰心搖動了!

怎樣才能剛強起來呢?「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這「要」字表示一種揀選,你能否剛強在乎你有否剛強的心志。許多時候我們不能剛強,不是沒有剛強的能力,乃是在心志上已經衰退了,在心志上不想剛強。

「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我們不能單單憑自己的心志要剛強就可以剛強,有了心志,還要支取祂的恩典。比如我們在新鮮空氣環境中,就覺得精神奕奕;魚在清潔的水中,就格外活潑。照樣,信徒在神的恩典中,自然就會剛強起來。保羅要提摩太剛強起來,就是要他常在神的恩典裡面。

「恩典上」,英文聖經作「恩典中」,在主的恩典中剛強,是不靠肉體剛強。彼得曾經憑肉體剛強,立志說,就是與主同死也不肯不認主,結果他失敗了。當我們真正認識肉體不可靠的時候,就會真心倚靠主的恩典,這樣才會在主的恩典中剛強起來。如果我們在生活各方面,知道我們肉體的軟弱,就能在凡事上都倚靠神的恩典,這樣才是一個真正的傳道人。真正傳道的,乃是傳主的恩典,傳主恩典的,應該對主的恩典有經歷,需要不斷認識主的恩典,這樣才會倚靠祂的恩典長進,並把主的恩典分給別人。

「剛強起來」,這是對付仇敵最好的方法。在這看不見的屬靈仇敵面前,任何軟弱的表示,絕不會得到撒但的憐憫,更不會因此得到平安,只會叫你失敗得更可憐可恥;所以,在撒但面前,我們只能夠剛強,這是唯一的辦法。彼得在書信中說到,撒但好像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所謂「可吞吃的人」,就是在牠面前軟弱的、沒有骨頭的、不能在耶穌基督的恩典上剛強的。

2.忠心(2:2

2     本節的上半,保羅說:「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聽見」,原文是過去式,就是指著以前的事情,提摩太何時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保羅的教訓呢?這裡所說的,是指過去的甚麼事情呢?大概有兩個可能,一個是指保羅從前為提摩太按手的時候,正如提前4:14所說,在那特別聚會中,在許多人面前,保羅曾把那真道要義教訓提摩太,不但為他按手,同時也把福音內容的要義告訴他,讓他接受這屬靈的託付,在神面前作個福音使者。

另一個可能,「在許多見證人面前」,並非特別指任何一次聚會;而是指保羅多次在公眾面前見證主的福音,傳講主的真道。在這些場合當中,提摩太也在場,聽到保羅的教訓,這些真道不但提摩太聽到,也有許多聽見的人可以作見證,證明是純正的道理。提摩太既然跟從保羅這樣久,聽過保羅那麼多次的教訓,對於福音的真道已經十分明瞭,對於所聽見的,自然應該忠心地遵守了。

「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按這話的意思,保羅要求提摩太,忠心於他所教訓他的真道,可有雙重的意思。一方面,要提摩太自己忠心,固守保羅所傳給他的真道,不必因別人所傳講的與他不同,就搖動自己的信心;另一方面,也要教導那些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和他一樣地遵守這些真道。他自己既然忠心遵守了,也就能這樣去教導人遵守;不但教導別人遵守,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讓他們把這真道也傳出去,讓更多忠心的人一同來遵守。可見保羅很注重栽培後輩,也要提摩太留心栽培他以後興起來的工人。也許提摩太還沒想到這問題,可是保羅卻已提醒他;雖然提摩太還是年輕的一代,可是他也應注意,在教會工作上培養更多像自己一樣忠心的人來作主工。

這句話隱藏著「四代」的工人。第一代是保羅,他教導了第二代的提摩太,而提摩太則應教導那忠心,又能教導別人的第三四代。這樣看來,「忠心」的意思,不但要自己謹遵主道,還要為教會後代的需要設想,常以培育真理見證的「接班人」為念,不是只求自己偉大,乃求神的家有更多比自己偉大的傳道人興起。

注意,「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不是交託那些跟自己特別要好、有深厚感情、或是為自己培植更大的勢力,而把教會重要的位置交託給這樣的人;乃是把主的真道交託給那些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當我們提拔教會後起的人時,首先不是在他的學問、才幹、和自己的關係上,來培植他;乃是在主的道理上培植他,使他在主的道理上,在教會中能帶領別人,然後他就會漸漸成為教會的長者,可以領導教會。

保羅這話,也可能指著教會的長執。按前書,保羅曾指示提摩太如何選立長老,和執事,大概提摩太聽了保羅的教訓,已經在準備選立長老和執事,並要對教會的負責人,加以特別訓練和造就。一個忠心被主使用的僕人,不是單單信靠自己一個人被主用,他也相信,許多別的人也同樣會被主使用。這樣,他才會把他的工作、恩賜、權限、所見的真理亮光,交託別人;這樣,他的工作也才不會受到他那有限自己的限制。我們如果不能使別的信徒成為可以信託的人,這不算是成功的傳道人;保羅不但訓練提摩太成為可信託的人,而且使提摩太也訓練更多可信託的人,這是他工作成功的秘訣。

3.受苦(2:3

3     世上國度的兵士,若不是志願投軍的,便是國家強徵的;惟有基督徒成為天國的軍兵,是天然的、生下來就是的,一重生得救,就自然加入了基督的陣營。中國人一提到當兵,就認為是不好的事,中國的俗語說「好男不當兵,好女不嫁兵」。其中真正原因乃是,當兵的生活太苦,只有走投無路的人才去當兵。許多基督徒不但不是基督耶穌的精兵,簡真是基督的逃兵,原因是,怕為基督受苦。士兵是要將國家利益為大前提,一切是為著勝利。基督徒既然是耶穌基督的兵,也應當如此。保羅在此要求提摩太要和他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他向提摩太所提的這個要求,等於代表耶穌基督向我們今天信祂的人提出的要求。保羅既然要求提摩太要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這就表示提摩太應該具備下列的條件:

A.要有強健的體格

當兵的人要有健壯的體格,如果身體不夠健壯,就經不起苦,沒法子受苦,所以健壯的身體是精兵的首要條件。基督的精兵也應該有健壯的靈性,經得起打擊,受得起人的譏笑,能為基督受患難。許多基督徒的靈性,就像個弱不禁風的女孩子一樣,一碰就暈過去,風一吹就傷風,聲音大一點就受驚,一點點的刺激就整夜睡不著,這樣的兵是不能打仗的。

B.要有很好的訓練

所謂「精兵」,就是很會打仗的兵,是很會使用武器,很會防避敵人,也很會攻擊敵人,開槍能瞄得很準確,很會用計謀,也很會防避敵人的計謀,很機警,在各種打鬥技術都有很好的訓練和經驗。基督徒也應當受良好的屬靈訓練,深深明白魔鬼的詭計,深知人心中的詭詐,以及怎樣作個得人的漁夫,知道如何運用真理,把人的心意奪回;曉得運用禱告的兵器,壓制屬靈的敵人魔鬼,知道如何與別的弟兄同心同工,曉得如何在教會中堵塞破口,不讓魔鬼有地步,受到人的攻擊誤會能忍耐,對於好生事的人曉得如何勸戒,對軟弱的人曉得如何扶持勉勵,這些都是良好的訓練。

C.要有良好的裝備

精兵就是有最好裝備的軍隊,有新式的武器,強力的炮火,能夠攻打敵人,基督徒也需要有很好的屬靈裝備,保羅在弗6:11-18告訴我們,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真理的腰帶、公義的護心鏡、平安的福音鞋、信德的籐牌、救恩的頭盔、聖靈的寶劍、多方的禱告,這些都是我們最精良的裝備。我們應該經常配備好這些屬靈的武裝,並且練習運用,曉得如何運用這些裝備防止敵人、攻擊敵人,這樣才是基督的精兵。

D.要有良好的作戰精神

所有精兵都是很肯打仗的,不但有好的體格、好的訓練、好的裝備、而且有打仗的意志、很好的士氣、為國忠心、不屈不撓、奮不顧身、絕對順服、把他的生命完全獻給了國家……。照樣,耶穌基督的精兵,也應該這樣向基督效忠,不看環境、不看人、不因物質的損失而賣主賣友、不怕被人誤會、不怕為弟兄受人的攻擊、為真理站立、為真道打美好的仗,這才是耶穌基督的精兵。當保羅在受苦的時候,有些人離開了,他怕因他受連累。保羅勸提摩太要和他同受苦難,提摩太雖然沒有和保羅一起下監,但他能夠和保羅一起受苦,能夠不怕因保羅受連累,不怕保羅因傳福音致被誣告,他就氣餒、膽怯,不敢傳保羅所傳的福音,此刻他能照樣勇敢站立,仍然為福音作戰,這樣就是和保羅同受苦難。

4.專一(2:4

4     本節是根據第3節的意思來發揮。在軍中當兵的人,是不將世務纏身的,沒有俗事的牽掛。

「世務」原文是biou,路加福音8:43,那患十二年血漏的婦人在醫生手裡,花盡了她一切養身的,那「養身的」,原文和這裡的「世務」是同一字根,約翰一2:16提到今生的驕傲,「今生的」也是這個字,約一3:17「凡有世上財物的」,這「財物」也是同一字,所以這裡的「世務」不外指著,今生的衣、食、住、及各種養生需要,這一類的事。作精兵的,並不是不需要穿、不需要吃、不需要養生的財物……,乃是他不應當被這些事「纏身」,不應該專心經營這一類的事。當兵的是不可以兼商的,一面當兵、一面作生意,一定不是一個好軍兵。

如果要當兵,就當放下商務專心當兵,所有基督耶穌的精兵也應當專心,不被那些屬世界的物質,屬今生暫時的事務纏累。我們雖然也吃、也穿、也需要用錢,但我們絕不專心在這些事上,籌算怎麼吃、怎麼穿。這些只不過是暫時的,我們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只要過得去就夠了。世上人的穿衣服是要炫耀自己,引人注意,基督的精兵穿衣服是為樸素,為整潔;世上人的吃、住,為享福也為體面,但我們基督精兵的吃、住,及一切需要卻與世人有別,不讓這些事纏累。作傳道工夫的人更是要專心,不能兼任別的職務。有人提到傳道人的專心傳道,不可兼別的屬世職務時,常引用保羅織帳棚的事作根據,以為保羅是兼職;但我們要注意,保羅並不是整個時間織帳棚,那不是表示,保羅在他一生傳道的工作上沒有受教會的供應,聖經只不過給我們看到,保羅有那麼一段時期,在哥林多時曾經織帳棚。在保羅書信中,好像只見腓立比的教會供應保羅的需要,但是事實上,保羅不止接受腓立比教會的供應,按照林後11:8保羅說:「我虧負了別的教會,向他們取了工價來,給你們效力。」「別的教會」是多數式的,注意下句「向他們取了工價」,可見保羅也接受別的好些教會的供給,況且保羅當時的社會情形和今天的社會情形根本不同。現在的工、商業競爭非常厲害,如果不專心作生意就要虧本,如果要專心作生意,就根本不能作傳道,所以要作耶穌基督的精兵,必須不將世務纏身。我們注意這時保羅的勸勉,正是靠近他自己殉道的時候,我們相信,保羅自己既然有織帳棚的經驗,自然曉得如何勸勉年輕的提摩太。不是勸勉他像自己那樣去織帳棚,乃是勸勉他專心作傳道的工夫。

「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專心當兵的目的是甚麼?是要叫那招他當兵的喜悅,求國家的利益,使他不辜負國家的盼望,能作個成功的士兵,能保護國家的利益。同樣地,我們作耶穌基督的精兵,也應該專心求主的喜悅,不是求自己的滿足;要求主的利益,不求自己的前途。

5.守規矩(2:5

5        「人若在場上比武,非按規矩,就不能得冠冕。」希臘人常常舉行一種全國性的比賽大會。這種比賽,是比武的競賽,優勝的人可得花和樹葉編成的冠冕戴在頭上,作為獎賞。那些參加比武的人,必須嚴格地遵守規矩,在練習的時候就要嚴格地遵守,不然,就被取消資格,不能得到優勝的獎賞;基督精兵得勝的條件,也是要按規矩。我們的規矩就是,凡事照真理而行,與罪惡的權勢爭戰,與世界各種壞風俗,各種悖逆神的力量來『比武』。我們不能用屬血氣的手段、屬肉體的拳頭、也不能用惡毒的言語、仗著地上的勢力金錢,我們只能倚靠聖靈的能力,照著真理來行事。有人說,基督教整天開佈道會,可是信徒的增加率卻無法和天主教徒的增加率比擬;因為天主教沒有我們所應該守的『規矩』。沒有重生得救的人,我們是不能隨便施洗,歸入教會的,那樣是不按規矩『比武』。

世上沒有一種比武,是不許任何一方動手,卻又要求不動手的人必須取勝的;但信徒對罪惡的爭戰,就像那看見的手被綁住,卻要勝過敵人一樣。因為我們得勝,不是用看得見的拳頭、人的方法或手段,乃是倚靠那位看不見神的幫助。

比武的人,不但要按規矩才能得冠冕,也必定用盡他的力量、取勝的技能,以和對方搏鬥。所有在場上比武的,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勝利。在服事主的工作上,我們也必須盡一切身心才智,毫無保留為祂而作,不是像一個在公園散步的人般地隨便走走,乃是用盡我們全副力量,快快奔去、爭取勝利。

6.要勤勞(2:6

6     「勞力的農夫」,文理聖經譯作「勤勞的農夫」。懶惰的人是不肯勞力的,農夫的工作不像辦公室裡用心思的工作,乃是用勞力的。不肯用力的,當然不能開墾荒地,勞力的農夫愛惜光陰、抓住機會、按時栽種,比別人先得糧食是合理的;基督的精兵,要比別人先得屬靈的糧食,也應該是勤勞的。多讀聖經必定多得屬靈糧食;努力多作救人的工作,也必多得屬靈的種子,只有懶惰的人雖然想得,但並不能得。

「勞力」「先得糧」的理,「懶惰」「貧窮」的理。基督徒若懶惰、不追求、不肯在主的話語上用心,而又想要先得糧食,這是無理的。我們不能只是羡慕別人講道有信息,而自己不在主的話語上用心;只羡慕別人聖經熟,而自己不用功讀聖經。我們要比別人有亮光,就要在主的話語上像個勞力的農夫。

特別注意「先」字,傳道人如何能帶領信徒在靈性上、在主的話語上,走主的道路,必須「先」有亮光。別人看不見那危險,你「先」看見;別人未看見的好處你先看見。「先得」的意思,並不是保留為自己所用,乃是自己先用了,隨後也把所得的亮光傳給別人,使他們也得著。可是「先得」,就使你走在信徒的前頭,舊約時代,神的先知和其餘的以色列人所不同的就是在此。他們「先」得著神的話,然後再傳給以色列人。以色列人雖然也得神的話,但卻是由先知傳給他們的。「勤勞」是我們可以「先」得糧食的一個秘訣。

保羅勸勉哥林多信徒行善說:「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喫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林後9:10)。又對加拉太的信徒說:「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6:7-8)。讓我們都作勞力的農夫,多撒善種。

7.要有聰明(2:7

7   基督精兵不但要勞力,還要聰明;如果沒有聰明而勞力,那勞力可能是徒然的。有勤勞的心,也要有聰明智慧來運用勞力,叫我們曉得如何勤勞,在那一方面用力和付代價。所謂兵不厭詐,在越南戰爭中,美軍與對方約定,農曆新年休戰一日,豈知就在這一日,對方同時向南越的三十八個城巿發動進攻,使美軍遭受極大損失,這就是所謂的兵不厭詐。但基督的精兵,是不講「詐」的,可是我們自己雖然待人不用詭詐,卻要有聰明,認識人的詭詐。怎樣才可得到屬靈的智慧和聰明呢?使徒說:「我所說的話你要思想」,思想聖經的話就可得智慧聰明,好像馬利亞聽見天使的話就反覆思想,記在心中,這樣就能得著智慧聰明。基督徒如果留心思想的話,從神的話語中,不但可得屬靈的糧食餵養靈命;同時也可得著屬靈的智慧,使你認識自己,認識人,認識魔鬼的詭計,這樣就曉得如何得勝。

8.記念耶穌(2:8

8     我們要記念耶穌,把祂刻印在腦海中,這是得勝的秘訣。常常思念耶穌,祂的一生和祂的作為,祂的能力、謙卑、升高,我們就可以成為基督的精兵,可以有能力勝過仇敵。

我們要記念耶穌的甚麼事呢?要記念祂是大衛的後裔,就是記念神應許的信實。因為「大衛的後裔」,表示耶穌基督是神所應許的那位後裔。撒下7:12-16;王上9:5,神曾應許大衛,要堅立他的國直到永遠,要興起一位後裔接續他的位。所有猶太人都盼望這位後裔降生,就是大衛的後裔,神所應許,要承接大衛寶座的那一位。耶穌的降生,證明神的應許是可靠的。

「祂從死裡復活」,這話原文是在「大衛的後裔」前面,耶穌從死裡復活,這是福音的基礎。耶穌為我們死了,擔當了我們的罪;復活了,為我們勝過死亡。主耶穌復活成為初熟的果子,我們這些信祂的人也同樣要復活。祂的復活,證明祂的確是將要來的那位榮耀的王,是坐在寶座上直到永永遠遠的那一位萬王之王。這樣,我們就應當忠心樂意地為祂傳揚福音。

「正合乎我們所傳的福音」「正合乎」,表示以上的引證,是將舊約神應許大衛的話,和新約耶穌基督復活這個事實拿來對照,證明這兩件事情是相合的(徒2:23-36;13:29-35)。保羅所傳的福音,在舊約的時候,神已經應許祂的僕人,在新約才應驗;保羅就更清楚地把這應驗解明出來,為自己所傳的,正是福音真理,心中非常平安。既然這位大衛後裔的耶穌從死裡復活,正是合乎我們所傳的,沒有傳錯,我們就應該大膽地傳,不怕為這福音受苦。基督的精兵,應該常常記念,我們所傳的福音中有一位死而復活的基督,是按照神的應許所賜下來的,這是我們得勝的秘訣。

9.捨己(2:9

9     這節聖經表現,保羅怎樣甘願為福音捨己,這種捨己的精神,是基督精兵所需要的。我們爭戰的對象,既然是魔鬼、罪惡、肉體的情慾,如果不能捨己,一定不能打勝仗。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天天過著捨己的生活,因此打了美好的勝仗。彼得勸耶穌,不要上十字架的時候,耶穌立刻斥責他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可見主耶穌對於「捨己」的解釋就是不體貼人的意思,只體貼神的意思。「捨己」,也就是甘心樂意為著神的旨意受苦,是把自己的情感、屬世的友誼、親情交於死地,拒絕一切不合神旨意的好意,專一的揀選神。保羅說,「我為這福音受苦難,甚至被捆綁,像犯人一樣」。保羅為甚麼會為福音受苦難、被捆綁、像犯人一樣?因為他甘願為福音受苦難,要為神的旨意,接受一切人的不公平待遇、羞辱以及所加給他的痛苦。

當耶穌被捉拿的時候,祂對那些要捉拿祂的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麼?」(太26:55)後來祂和強盜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先知也豫言說:「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賽53:12),保羅也同樣地為福音被捆綁,像犯人一樣。從本節我們可看出,保羅所走的路,正是主耶穌所走過的;基督的精兵應該緊緊地跟隨主的腳步,甘心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通過十字架到榮耀,這是主耶穌和使徒所走過的道路。我們不能想有另外一條路,到榮耀而不經過十字架,享受得勝的賞賜,而不必為福音打仗,並為主的真道受苦的。

「然而神的道卻不被捆綁」,為甚麼神的道不被捆綁呢?保羅被捆綁,叫人看起來,神的道好像也被捆綁、受虧損、受影響;因為保羅是一個最有能力傳神真道的使徒,可是神的工作,卻和世人的想法完全相反,因為保羅甘願為福音受苦難,忍受人所給他的羞辱,和無理的待遇而被捆綁,神的道便更加不被捆綁了。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那些譏誚祂的人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祂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祂」(太27:42)。但是感謝主,祂並不救祂自己,所以救了別人,雖然沒有得到那些釘祂十字架人的相信,卻得到千千萬萬人的相信祂。

保羅在林後4:11-12說:「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我們甘願為耶穌交於死地,耶穌的生就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這就是基督精兵得勝的秘訣。保羅對哥林多人說:「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4:9)。保羅這一臺戲怎樣演得成功呢?他像被定死罪的囚犯一樣,如果不肯「演」這被定死罪的囚犯角色,他的戲就不能成功了。我們必須清楚認識到,我們的得勝不是憑血氣、不是憑手段、也不是憑理由,乃是因為我們甘願為主捨棄,這樣聖靈就有機會在人心中作工,有機會顯出神的作為和能力。我們一切的爭戰都是出於神,不是出於自己。保羅不但被捆綁,像犯人一樣,在世人眼前被看為羞恥,正象徵一個肉身肢體被捆綁的基督徒,神的旨意在他身上有完全的自由,致使福音因他的緣故,更加興旺、更加廣傳,且神的道得以更加不被捆綁。

10.忍耐(2:10

10    本節有三重意思:

A.保羅為誰忍耐?

「選民」原文是ekektous,就是「蒙揀選的」的意思,但這「選民」未必就是指基督徒,和彼前2:9所說,信徒是「蒙揀選的族類」不同。後者,按上下文顯明是指信徒說的;但在此,我們應注意本節聖經的下文「叫他們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留意「他們」「也可以得著」,保羅在此是對提摩太說話,本書信所講的事也是關乎教會的。這裡的「他們」應該是指基督徒以外的人,也可以得著,表示是尚未得著基督救恩的人,應該是猶太人。以保羅自己傳道的職分來說,他是外邦人的使徒,他的目的是傳福音給外邦人。雖然如此,他還是願意他的猶太人同胞「也可以得著」救恩。「為選民凡事忍耐」,就是為他的猶太人同胞凡事忍耐。他傳福音所到的地方,常常受猶太人的逼迫、反對、跟著,他鼓動當地的人逼迫他。所以,保羅傳福音的主要難處,是從猶太人而來的。其中猶太人的割禮派,更常給保羅很多工作上的麻煩。保羅在這裡說的話,表示他為他同胞的靈魂已經盡量忍耐,學習在凡事忍耐,目的是叫他的同胞,也可以得到耶穌基督的救恩。他主要的職分,是向外邦人傳福音,可是他不願意他的同胞,因他的緣故絆跌,所以當他們逼迫,他給他難處的時候,他就盡量忍耐,希望他們因此得著救恩。

聖經中雖然常提到信徒是「蒙揀選的」,原文eklektos,和這裡所說的「選民」,原文eklektous同一字根,這字在新約中有時作副動詞用。其中太20:16;22:14;提前5:1;2:1-2等等地方的「選上的」「蒙揀選的」,原文都是eklektos。但若被用作名詞時稱為「神的選民」,這用法多半指猶太人說的。如太24:22,24,31;13:20,22,27;18:7;提後2:10。只有西3:12,比較清楚,是指著信徒說的。多1:1,亦譯作「選民」(參W. E. Vine《新約字解和希英漢字典》),照新約選民的用法來說,多半是指猶太人,所以這裡的選民,指猶太人比指信徒更合適。保羅為猶太同胞的緣故,願意凡事忍耐,林後6:3,說他凡事忍耐,目的是,免得妨礙福音的工作,特別是不要叫人因他的緣故跌倒。

B.保羅怎樣忍耐呢?

「凡事」忍耐。許多人只在一兩件事上能忍耐,在其他的事上就不能忍耐;真正的忍耐乃是凡事忍耐。若對某些人能忍耐,對其餘的人不能忍耐,這不是真正的忍耐。可能你特別愛的那個人,由於有權柄處置你,你就在他面前表現特別忍耐,或者你對某些事情有很大的盼望,就特別願意付代價,在這件事上肯忍耐;可是在別的事上,卻不能忍耐,這不算真忍耐。有的姊妹為了要把頭髮弄得好看,可以很忍耐地坐兩三個鐘頭;但為了福音的工作,為了請人來聽道,要她多等十分鐘,就不能忍耐。這樣的忍耐是有問題的,保羅是凡事忍耐,盼望我們也有這樣的忍耐。

C.保羅忍耐的目的是甚麼呢?

「叫他們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誠如剛才在上文所提的,如果你愛一個人,特別看重某一件事,你就會格外忍耐;但是我們所愛的人,所愛的事,常是很微小的,屬個人的。保羅這裡所愛的,是一件關係重大的事,是要叫他的同胞也可以得著基督耶穌的救恩。為這偉大的目標,他能凡事忍耐。願我們能看見,今天我們為福音的緣故,受苦難或誤會、損失、痛苦,實在都有很高的價值,如此我們就會甘心付代價,樂意地忍耐。許多基督徒並不能這樣忍耐,因為他們沒有著重在耶穌基督裡的寶貴救恩,以致他們以為,不值得為主忍受苦難。求主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自己有這看見,然後主才會把更多的靈魂交託我們。

二.基督精兵的盼望和榮耀(2:11-13

1.同死與同活(2:11

11    「有可信的話說」,這是教牧書信中的一般慣用詞語。(參考提前1:15;4:9;3:8等處經文。)本節中的「同死」是甚麼意思?這在全節裡是最重要的,它有兩個可能的解釋:

A.指身體方面。我們像耶穌一樣,為祂而死,祂怎樣被世人棄絕死了,我們也和祂一樣,走祂所走的道路。「同死」,就是願意為祂受苦,甚至於死的意思。上文第9節,保羅說他為這福音受苦難,如果這樣解釋,那麼「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就是我們如果真的跟隨基督的腳步而死,就必定和祂一樣的復活起來。我們既有這復活的盼望,就不必懼怕這身體的死,因為「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我們不用怕他」

B.另一個解釋,不是指著第9節或下文第12節的意思,這「同死」乃是指我們重生得救的經歷。耶穌既然從死裡復活,包括了我們在祂裡面和祂一同死了。意思是,我們既然在基督裡,已經因信歸入祂的死;這樣我們就該相信,我們必定與祂一樣要復活。按上下文的意思,似乎是注重信徒如何為主受苦;可是這句話所說的「同死」,應是指著耶穌的死,我們因信就歸入祂的死這個意思,更為正確。「死」字原文是過去式,並不是將來的;「若」字則是推理的講法。注意經文中的「若……也必……」不是假定,乃是說我們若真與基督同死了,也必定要與祂同活。「若」字不是單指「與基督同死」這回事,乃是指全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如果我們已經與基督同死,那麼我們必定與祂同活。既然有這樣的盼望,就不怕為福音受苦難,甚至身體被殺也不用怕了。

我們身體的死亡不過是暫時的,因我們已經有一個榮耀復活的盼望。這個榮耀復活的盼望,是甚麼呢?根據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死而復活這個事實,祂的死既已使我們這信的人,都歸入祂的死;那麼,耶穌的復活當然也包括我們,且成為我們復活初熟的果子,所有信祂的人也必復活。祂的死而復活既然是事實,「我們必定和祂一同復活」當然也是事實。這是我們確實可靠的盼望,為著已經有這樣的盼望,我們當不再把為福音受苦當作羞恥,這是基督精兵應該持定的盼望。

2.忍耐與作王(2:12上)

12    這裡所說的「忍耐」,是指上文對苦難的忍耐。忍耐為福音所受的甚至像犯人一樣的逼迫,或是為主殉道。我們怎樣和祂一同作王呢?如果能忍耐,就能和祂一同作王。可見為福音的緣故忍耐逼迫,這是作王的條件;主耶穌有最大的忍耐,所以祂是萬王之王,如果不是祂的大有忍耐,今天我們就不能夠活下去。忍耐也是同祂作王的準備,今天我們所受的痛苦,都是訓練我們如何忍耐。我們怎麼樣和祂作王,這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非同兒戲,坐在寶座上是不可以隨便用權柄的。若是憑著內心的情緒,一時的歡喜或快樂,便決定作或不作,這樣的人縱然登上寶座,也必定要被人推下來;同樣地,一個不能任勞任怨,容易灰心,埋怨的人,也不能被主使用,不能與主同掌王權。神允許我們遇到百般的試煉,就是要操練我們的生命,叫我們穩固老練,可以和祂同掌王權。忍耐是作王的條件,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忍耐,就必和祂一同作王。

3.不認祂與不認我(2:12下)

12    這認與不認,應怎樣解釋才是最合適的呢?太10:32-33,耶穌曾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祂。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祂」。那不認是指不信之意;但值得留意的是,這裡的認與不認,是關係信徒的得救問題,還是關乎得榮耀的問題?若以為這「不認」是關乎信徒得救的問題,那麼「我們若不認他」,意思就是不接受祂作我們的救主,不信祂,祂也必定不認我們。如果這樣解釋,那麼不信耶穌,不接受祂作救主的人,祂當然是不認他們;但這裡保羅說,「我們」若不認祂,而把他自己也包括在裡面。我們沒有理由說保羅沒信主,還未接受耶穌;所以這裡應該是信徒在受試煉、在人面前為信仰爭戰時,不認耶穌。彼得在那些使女面前,曾經不認耶穌,這是在試煉當中失敗了,這樣的「不認」是關乎信徒得榮耀而不是得救的問題。因為如果我們不認祂,祂也不認我們,祂的不認我們,不是不認我們作祂的兒女,而是不認我們是祂忠心的僕人。祂不認那一切不敢在人面前承認祂的,配和祂一同作王。這樣的解釋比較切合上下文,因為上文論到信徒如何為基督受苦,如同與祂一同作王。

4.失信與可信(2:13

13    本節上半:「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是補充說明上文的「不認」。不是關乎得救與滅亡的「不認」,而是關係到信徒失敗和榮耀的「不認」。我們失敗了,對祂失信了,不敢在人的面前承認祂,但祂還是可信的。彼得雖然曾不認耶穌,但耶穌仍是可信的;祂轉過臉來看,他且在復活的時候特別向他顯現,使他重新得到復興、得到能力,後來成為神所重用的僕人。彼得的不認主和猶大的不認主是大不一樣的。猶大的不認識主是真正的不認識;雖然他表面上承認耶穌,跟耶穌親嘴,可是他心裡不相信,根本就不認識耶穌。彼得雖然在人面前不認耶穌,但他到底是真正認識耶穌的;他的不認是失敗的不認,不是不信耶穌作救主的不認,乃是關係到將來得榮耀那一方面的不認。所以在彼得這樣失敗以後,耶穌基督還是顯出祂是可信的,叫他重新得到復興。

「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這句話解釋,為何在我們失信的時候祂仍然可信,因為祂是不能夠背乎祂自己的。祂的信實是出於祂的本性,並不像我們出於一種責任、約束;乃因祂的性格就是信實的、不能背信的。祂不能背乎祂的公義、慈愛、聖潔,不能背乎祂自己一切所定規的。

但是如果我們把「祂不能背乎自己」這話的意思,單單意會成,祂會用恩慈對待我們這方面,就不算完全瞭解這句話的意義;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也包括不能姑息我們的罪惡、過失、悖逆……或是應受管教的情形。祂的話是可信的,不只是包括祂的寬容、忍耐,也包括祂的責備和管教,因為無論是祂的寬容或是管教,也是主給我們試煉,祂都是可信的,原意都是要叫我們得到好處的。

問題討論

1-10節怎樣才可算為基督的精兵?

2「忠心」的涵義是否僅限於自己個人固守真道?

當時保羅在羅馬,提摩太在以弗所,提摩太怎能跟他「同受苦難」

保羅為福音被捆綁,而他所傳神的道卻不被捆綁,反倒傳開,為什麼?

2:11  「同死」怎樣解釋?

「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2:12),末句是否指滅亡?

第五段 無愧的工人(2:14-26

保羅在本段經文中勉勵提摩太作無愧的工人,不但在神面前,需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認識那些異端的危險、追求聖潔的個人生活,逃避少年人的私慾,且要與那些愛主的人在一起追求靈性上的長進,作主的忠僕,用溫柔的心對待教會的眾人;就是那些反對自己、抵擋自己的,也應該用溫柔的心來對待他們,這樣才能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心。

一.按正意分解真理(2:14-15

在這裡,保羅提醒提摩太要使眾人回想的「這些事」,應該指上文所說的那些事。保羅怎樣勸勉提摩太,要剛強、作主基督的精兵,不要將世務纏身,要守規矩,要勞力殷勤作工,要常常思念耶穌基督,並祂的復活,要為福音受苦難,要認識我們與主一同作王的榮耀盼望。上文的話,偏重提摩太個人要這樣為基督作精兵;在這裡保羅則要提摩太使眾人也回想這些事。只有在提摩太自己先有這種態度後,才能使眾聖徒也常回想這些事,回想這榮耀的盼望,及如何在這世上作基督的精兵。

無愧的工人應該使眾聖徒常思念屬靈的事,愛慕屬靈的事,在屬靈的事上追求長進。

1.「在主面前囑咐他們」(2:14

14  無愧的工人,應有這樣的態度,說到屬靈的事要認真;不要以為是普通的事就不在乎,也不要以為很熟悉了,便在傳說的時候存不大在乎的態度。我們對於主的話語,福音的道理,任何部分的經歷,都應該以慎重嚴肅的態度告訴信徒,每一部分的真理都是非同小可的。

2.「不可為言語爭辯」(2:14

14    上文「在主面前囑咐他們」應與本句「不可為言語爭辯」連在一起。在新舊庫譯本,前句之後沒有逗點,是連於後面一句的。「在主面前囑咐他們不可為言語爭辯」,照英希對照的聖經也是這樣,應當在主面前非常認真地不讓信徒為一些話語爭辯。在本章中除本節外,下文23節也重新提到類似的話語。可見當時教會中,有好些信徒喜歡為一些言語而爭辯,可能是受了當時希臘哲學家喜歡用辯論來顯出自己口才的影響。這種人的目的不是要明白真道,不過想把對方難倒了,顯出自己是有才幹有學問的人。

按照提前1章所看見的,可能這些言語的爭辯,還是指著一些猶太人家譜的辯論,或是當時一些關於屬世學問方面的辯論,攙雜在聖經的道理上。可能有些假師傅,利用屬世學問來辯論屬世的道理,保羅提醒提摩太,這是毫無益處的。以上保羅所提的,從第1-13節,沒有一件事只關乎言語,都是實際的行動。怎樣剛強作主的精兵,怎樣為主受苦,怎樣擺脫各樣纏累,怎樣按著規矩比武,怎樣作勞力的農夫……,這些都不是言語爭辯的事;而是實實在在地為基督捨己、為真道付上應付的代價,這才是能叫人得益的。我們應該非常嚴肅的讓信徒看見,言語的爭辯和實際靈性的追求,是完全不同的。本章幾次提到為言語爭辯,都是說到它的害處。這裡所提的害處是,只能敗壞聽見的人;16節說,會進到更不敬虔的地步;23節說,它會引起爭辯,這三樣沒有一樣是好的。有人說話忘記他不是為自己說,乃是為聽的人說的,所以只顧自己說得痛快,而不顧念到別人是否能得益處。比方有兩個傳道人,為聖經的真理辯論得非常激烈,那些聽見的信徒會有怎樣的反應呢?所辯的誰是誰非,他們很少注意,而他們的信心,卻因此受到虧損,甚至被敗壞了,以致心中發生疑問,為何主的僕人還會這樣爭辯。所以,傳道人不要存著為了一些無益的言語、個人的虛名,以爭取勝利的心來作任何的辯論。

本書雖然提提摩太要認識異端的危險,指出異端的錯誤;保羅自己也熱心的為真道爭辯,可是使徒卻要我們避免那些沒有意義的爭辯。

3.「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2:15

15  無愧的工人應有求神喜悅的心,「竭力」就是願意付上一切代價,盡自己所能的要在神面前蒙喜悅。貪圖苟安的人,跟異端妥協、迎合潮流,用不著竭力;只求人喜悅的,也用不著竭力。保羅既勸提摩太要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可見凡要得蒙神喜悅的人,都得準備為真理的見證打美好的仗,不怕人的逼迫和譏笑,甘心付出應付的代價。

4.「無愧的工人」(2:15

15  「無愧的工人」這話提醒傳道人是個工人,但不是作屬世工作的工人,乃是屬靈的工人。不是大官、雄辯家、大博士、欣賞家,也不是大商家;工人所注重的是工作,不是理論、欣賞,乃是要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分解真理的道,是屬靈工人的工作,「按正意分解」原文的字根是orthotomeo{,這字是由orthos temno合成的。orthos「直」的意思,temno的意思是「割切」,這字在新約中只在這裡用過一次。它的意思是很正直地把它割開,我們要完全真實公正、毫無自己意思地來分解真理的道,要達到這地步,必須竭力追求得神的喜悅。如果我們稍有求人喜悅的心,就可能不按真理分解;如果我們稍有求自己團體的利益,求自己團體的主張能被人尊重,叫所看見的亮光能被人注意的心,這樣就會影響我們分解真理的道,不會按照完全正確的意義來分解了。

二.認識異端的危險(2:16-19

1.他們道路的危險(2:16

16    甚麼是「世俗的虛談」呢?提前6:20保羅提到同樣的話,要提摩太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所謂「世俗的虛談」,按(提後2:17-18),大概是一種敗壞人信仰的世俗學問或道理。這些學問或道理的主要內容是跟真道對立的,說復活的事已過,它可能被當時的人,看作是受歡迎的一種學問,卻被聖經認為是一種虛談。「虛談」原文kenopho{nias是由「空」kenos「聲」phone二字合成的,全新約只用過兩次,另一次在提前6:20。那些道理,雖然被世俗的人看作非常有價值,但它們卻不能救人,只給人一種高深玄妙的感覺,把人引到滅亡的地步去,所以它在神面前是空虛而毫無價值的。「但要遠避……」使徒保羅一再吩咐提摩太要遠避世俗空洞的道理,因為比較說來,提摩太還是一個年輕人,很容易有一般青年人共有的虛榮心;以當時流行的學說為誇口、不知不覺地接受了世俗學說的影響、要叫世人看自己是有學問的人、不敢直接反對那些敵真道的學說、或是跟那些說復活已過的人、取妥協的態度,保羅要提摩太完全不受這方面的影響。

「因為這等人必進到更不敬虔的地步」「進到」的原文是prokopto{,是增加或長進到……的意思,腓1:25譯作「長進」。那些追求在靈性上長進的人,是在真道上一天比一天進步;照樣,那些在世俗的虛談上,只追求今世榮耀的人,也必定在不敬虔的事上更加長進。基督徒對於今世的學說應該有分辨的能力,如果我們對於敵對福音真理的屬世學問,盲目地接受或是佩服它,結果就會因這些屬世的學問,落到更不敬虔的地步。正如現代一些著名的哲學家,他們提倡所謂「新道德」運動,甚至公開贊成,未婚男女可以隨便發生不正當本性的自然需要,被超越常軌的私慾所支配,是已經脫離正軌,喜歡犯罪的。人今天不敢隨便犯罪,不過因為怕社會輿論、法律制裁或受道德觀念的限制;但這些哲學家卻替那些要放縱自己隨便犯罪的人,提供一些很漂亮的理論,讓他們可以安心地去犯罪。這些似是而非的道理,是敵真道的學問,是叫人進到更不敬虔地步的。

2.他們教訓的危險(2:17-18

17-18 17節的「毒瘡」原文是gaggraina(參W. E. Vine《新約字解》)。是指一種腐蝕性的毒瘡,非常疼痛,會擴張到四周圍,使周圍的肉長出壞疸,變成腐爛;是一種特別叫人痛得難以忍受的毒瘡。這異端的教訓,就好像一種叫人很疼痛,而且會繼續發展、越爛越大的毒瘡,在教會中影響其他信徒。

「其中有許米乃和腓理徒」,許米乃在提前1:20曾提及,這裡特別提他的名字,是要叫信徒清清楚楚知道他們是屬於傳異端的人。使徒用一種非常確定的不避諱講法,使信徒知道甚麼人是他們應該躲避的,甚麼教訓是不應該聽從的。

他們的教訓是怎樣的敗壞人呢?他們說復活的事已過,敗壞許多人的信心。關於復活的事是主耶穌和使徒們所親自教訓人的,耶穌在世上的時候很清楚地對人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11:25)。使徒們在書信中更是常常提到基督的復活。

「並且靠著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徒24:15)。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林前6:14)。

「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林前15:20-21)。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6-17)。

「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5-6)。

當時可能有一些不信身體復活的人,不直接反對耶穌復活,只說復活的事已過,已經應驗了;今日的新神學對復活的講法和他們差不多。他們說:復活就是信主重生的經驗,信主得救就是主復活在信徒心裡了,上文所引的許多經節很清楚地給我們看見,復活並不是已經過去的事,乃是指著將來的事。

這些傳異端的人,他們的教訓影響了好些人的信心。這裡特別注意的,是他們當時所影響所破壞的教會,是使徒保羅自己所建立的。雖有保羅和提摩太在那裡作工,並不能完全攔阻他們的工作,仍會影響一些人的信心。我們不要很輕忽地對付異端的教訓,以為它不會發生甚麼破壞的力量,因他們的背後有一種看不見的黑暗勢力支持著他們。

3.他們結局的危險(2:19

19    他們這樣敗壞人的教訓,傳說這種錯誤道理的結局是怎樣呢?雖然能夠影響一些人的信心,但卻不能真正破壞神教會的根基;只敗壞了自己,叫自己成為滅亡的人。

「然而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這話表明,雖然這些假師傅的教訓能叫人受迷惑,到底他們所能迷惑的只是跟他們同類的人。那些真正有生命,真正是基督身體一部分的教會,她的根基已經立住了,不是這些人的工作所能破壞的,因為神把教會放在耶穌基督這磐石上(林前3:11)。

「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祂的人」,凡屬主的人都有聖靈的印記在他們身上,這些人集合在一起也就是教會所有的印記。因為聖靈是住在教會裡面,教會乃是聖靈的殿,聖靈不但是信徒個人的印記也是教會的印記(參弗1:13-14;2:20)。雖然在人看來,很難分辨教會中誰是假信徒、誰是真信徒,但是主卻認識誰是祂的人,知道誰的身上有祂的印記。在人面前雖有真假信徒的分別,但在主面前就無所謂真假信徒,只有信與不信的分別;因為主根本不承認假信徒是屬於祂的人。主知道誰是祂的人,誰是撒但的人,所以我們不要因為教會裡面一些假信徒,假師傅的敗德敗行而灰心跌倒。

「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保羅在林前12:3說:「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這樣,是否凡是說耶穌是主的,就必是聖靈感動的呢?請注意,耶穌曾在太7:21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可見耶穌所說那些稱祂主阿主阿的,和保羅所說的,如果不是被聖靈感動就不能稱耶穌為主,一定有不同的意義。保羅所說的,是那些真正稱耶穌為主的人,而耶穌所說的,乃是那些口頭上稱耶穌為主的人。只有被聖靈感動的,才會真正稱耶穌為主;邪靈則會叫人在口頭上假裝稱耶穌為主,所行的卻是不義的事。所以保羅告訴提摩太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既然口裡稱主的名,提說祂的名來行事,自認為是屬主名下的,就應該離開不義;如果口裡承認自己是主名下的人,但所說所講的卻敗壞人的信心,甚至說復活的事已過,在真道上行詭詐,利用敬虔的事為得利之門徑,就是最大的不義。在真理上既然敢用不義的方法作為得利的門徑,顯然他們在生活行為上,也必定有更多不義的行事了。約1:3:4-6;5:17告訴我們,凡不義的事都是罪,既然稱呼主的名,就不應該再留在罪中,這是屬祂的人印記之一。

傳異端的人所傳的教訓,只不過顯明他們是不義的人,是被主認為不是祂的人;乃是撒但的差役而已。

三.聖潔自重逃避私慾(2:20-23

2:20-23;這幾節經文中有三點意思:

1.        神的家好比大戶人家(2:20{\LinkToBook:TopicID=161,Name=1.神的家好比大戶人家 (2:20}
2.應作貴重器皿(
2:21{\LinkToBook:TopicID=162,Name=2.應作貴重器皿 (2:21}
3.怎樣作貴重的器皿(
2:21-23{\LinkToBook:TopicID=163,Name=3.怎樣作貴重的器皿 (2:21-23}

1.神的家好比大戶人家(2:20

20  大戶人家有各種金器、銀器、木器、瓦器,有貴重的、有卑賤的,這些不同價值的器皿各有不同的用處。信徒在神家中也好像各種不同的器皿,各人靈性程度不一樣,向主的忠心大小不同,像金器、銀器、木器、瓦器一樣,雖然都是器皿,價值貴賤卻不相同。

2.應作貴重器皿(2:21

21  雖然保羅提到大戶人家有各種不同的器皿,有貴重的、有卑賤的、有金的、有瓦的,按保羅設此比喻的用意,不是描寫神的家有各種不同的器皿;就如我通常所說的,信德恩賜才能各不相同,但各有它的用處。他設這比喻的主要用意,乃要說出神家有各種不同價值的器皿,注意「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暗示這比喻的重點,在器皿之價值;並且保羅要藉這比喻鼓勵信徒作貴重的器皿,不作卑賤的器皿。有的信徒引用本段經文說,神家中有各種不同的器皿,各人都有他的用處,我們不要輕看自己的恩賜。這教訓和聖經別處的意思是相合的,但在此,按保羅用這比喻的正意來說,不只是表明神家中各種不同的器皿都有用;更是要表明神家中的器皿各有不同的價值。所以我們應該追求作貴重的器皿,因為神的家是「大戶人家」,只有貴重的器皿才可以與「大戶」之家相稱,這是他設比喻的目的。

3.怎樣作貴重的器皿(2:21-23

21    「自潔」原文ekkathare{,據英希新約經句彙編(Englishman's Greek Concordance of the New Testament),這個字在新約只用兩次,除了這裡以外,有一次在林前5:7,中文聖經譯作「除淨」(把舊酵除淨),英文譯作purge,就是清除洗淨的意思。我們怎能潔淨自己呢?只有靠耶穌基督的血才能。我們願意被耶穌的血洗淨,就必須運用我們的意志,願意除盡一切的罪惡,好像以色列人在除酵節的時候,要把一切的酵都除盡一樣。怎樣才算是除盡一切的罪惡呢?下文說「脫離卑賤的事」。這「卑賤的事」比普通我們觀念中的罪更細微,不單是一些明顯的罪惡,更是一些和信徒身分、體統不相稱的事;有罪惡成分、不體面、不光明的事都是卑賤的事。有時我們會用一點小小的詭計,暗中傷害我們所不喜歡的人,或是佔一點別人的便宜,有些暗昧的事,不願意別人知道,也不敢被人知道,所行的事在神面前並不完全忠誠,怕被人看見會受譏笑,受人的委託沒有忠心,與人交往叫別人吃虧,或是作一些普通人看為是小人所作的事,這些都是卑賤的事。如果脫離這些事,我們就能作貴重的器皿。在普通人的家裡,一件金的器皿,是因他已經是金的了,然後作金器皿的用處;它已經是瓦的了,然後就作瓦器的用處。可是在神的家中卻相反,你如果把自己作了金器的用處,就成為金器;你如果把自己作為瓦器的用處,你就成為瓦器;如果你不脫離卑賤的事,你就是卑賤的器皿;如果脫離卑賤的事而作貴重的事,你就成為貴重的器皿。

「成為聖潔,合乎主用」,主所要用的是聖潔的器皿,聖潔的器皿也就是貴重的器皿、合乎主用的器皿。人既然願意除盡他心中一切的罪惡和一切卑賤的事,心中自然沒有甚麼東西攔阻聖靈的工作,不能讓主充滿的,這樣就能成為合用的器皿。合乎「大戶人家」用的器皿就是貴重的器皿,我們所要作的器皿,是既貴重又合乎主用的。

「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成為合用的器皿,神才能用我們行各樣的善事。我們必須先被主潔淨,除去罪惡、卑賤的事、肉體的愛好、自己的意思;這樣才會專一的順服主的旨意,行神所要我們行的善事。沒有被主潔淨就想行善事,所行的善只不過像污穢的衣服,不能得神的喜悅。神家中的貴重器皿是要用以豫備行善事,而不是用作裝飾品的。注意:「器皿」和裝飾品不同,它是拿來用的,不是拿來擺的。

「各樣的善事」包括被人看為是卑微的,和被人看為是尊榮的。我們要注意卑賤和卑微不同,卑賤是指事的性質帶著卑賤的成分,因為有罪,會叫人感到羞愧;但卑微卻不一定是卑賤,卑微的事在人看來可能微小,但在神的眼光中可能是尊榮的。我們先要作貴重的器皿,然後才能行各樣的善事。

22    如何作貴重的器皿呢?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所謂少年人的私慾,就是特別和少年人有關係的那些私慾。少年人在男女關係方面,容易受私慾的引誘,慾望最,高而節制的能力卻非常小,所以保羅指示提摩太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為甚麼保羅用消極的話語要提摩太「逃避」,而不是要他抵擋呢?抵擋是在仇敵來攻時加以反抗,魔鬼藉各樣的試探來攻擊我們,這攻擊是由敵人主動的,我們乃加以扺擋。我們不應當去找試探來抵擋,就是保羅在這裡所說「逃避」的意思,我們不是要去接近試探,不是故意去遇到試探,然後才敵擋試探;「逃避」試探,乃是我們要採取主動,不是等著讓試探來臨。不過在不能逃避而受到魔鬼試探時,我們就要加以抵擋(雅4:7)。

這裡所說的「少年人的私慾」,不是單指著男女方面的情慾;也是包括吃喝玩耍、放縱肉體的事;也會有一些奇怪的理想,不合聖經的各種幻想和慾望,如好高驚遠、喜歡出風頭、不受勸戒、憑血氣行事、這都是少年人的私慾。

「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所謂「清心禱告主的人」就是不體貼肉體、不順從私慾而活的人;是愛主屬靈的人,要跟這樣的人在一起追求屬靈品德的長進。

保羅在這裡所勸告的少年人,是已經跟保羅傳道,而且是被主重用的提摩太。保羅在這裡,並不是勉勵一個剛信主的少年逃避少年人的私慾,乃是對一個靈性很高,可以作教會的監督,已經可以照著使徒的教訓設立長老執事的這樣一位提摩太,要他逃避少年人的私慾,而跟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可見在保羅心目中,提摩太還是有可能會因少年人的私慾試探而跌倒,還是容易受到他所接近人的影響;所以保羅勸告他應和甚麼人接近,和他們在一起追求靈性的長進。青年人縱然是最聰明、最有學問、或是靈性最好的;卻仍是很容易受別人的影響。青年基督徒或傳道人都需留心平日所常接近的人。他們的作風、待人的原則、對事情的看法、及在靈性上的追,求都會不知不覺的影響你,使你無意之中就跟隨了,他接受了他的觀念。西方神學,多半主張學生自由發展,即使是基要信仰的,也容納就神學的教師。這種主張,是世界化的教育原理,必然不是根據聖經,也不是聖經化的教育原理。按聖經的教訓,青年工人這方面應該有所選擇,常常跟清心禱告主的人在一起,追求靈德的長進。

在我們屬靈的道路上,我們要選擇同心的人一起追求。雖然我們對待所有的弟兄姊妹都應該用愛心,但我們卻不可能和所有的弟兄姊妹都一樣親密;常和我們一起追求的必定屬於靈性長進、愛主追求的少數人。

保羅在這裡提出幾樣屬靈品德──公義、信德、仁愛、和平。「公義」對當時的提摩太來說是有特別意義的。提摩太當時既然要設立長老和執事,是教會的領袖,對待人自當完全公平正義,處理神的事也應當不徇私情,這是需要付代價訓練自己,要有所學習,有所追求的。

「信德」在此不是指信徒得救的信心,乃是指信徒在日常生活上的信心追求。雖然已經信主得救,但在信心上仍要追求長進,聖經告訴我們:「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1:5:4)。信心長進就使我們過得勝的生活。

「仁愛」原文agapen,就是「愛」,指神那種愛。保羅在他書信中常將愛心和信心連在一起(加5:6;林前13:13;1:5:1),愛心能叫人得人,能為主發光,是屬靈品德中最大的恩賜,也是神性情的一部分,所以聖經說神就是愛(約1:4:8);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8-10);愛又是聯絡全德的(西3:14);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4:8);是各種品德當中最高的階級。彼得在他的後書中,提到信徒靈程的八個階級的時候,最後提到的是愛心,他說:「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後1:7)。信徒應該在愛心上不停地追求,因為我們越有愛心就越像我們的神、神是愛的源頭。

「和平」也就是「平安」的意思。跟弟兄和睦同居,這是一種屬靈的理想生活,耶穌在八福中也提到使人和睦的有福。當我們與別人和睦的時候,內心就有平安。雖然提摩太當時要應付那些異端的攪擾,但是保羅提醒他要追求和平。我們要為真道打美好的仗,抵擋那些錯誤的教訓,禁止那些傳異端人的活動,可見在原則上,我們是要與人和平,並非要無故樹立仇敵的。我們為福音的真道可以有許多仇敵,但是我們不能為個人的軟弱、因放縱自己的情緒,而樹立任何仇敵。

這些屬靈品德的追求,要選擇那些清心禱告主的人;人能清心,對任何問題願意在神面前多禱告,這種人一定是適宜於作我們靈性追求同伴的。有些人看起來很會說屬靈的話,但對於屬靈的問題不肯對付,對罪惡的問題含糊了事,表示這人的屬靈情形不實在,靈性生命有許多阻礙。所以清心禱告主,是一個人靈性好不好的一種標準。

23        這話在上文已提過,本章16節有類似的意思,提前6:20-21也提過類似的話。世人認為有學問的,常倚靠他們的學問攻擊神的道。但是這些人在神的真道上卻是無學問、沒有受過教育的;就像沒有靈性的野蠻人性一樣。保羅要提摩太棄絕這些學問,因為除了引起爭辯以外,沒有實際的益處。

四.善待會眾(2:24-26

1.如何對待眾人(2:24

24    1.「不可爭競」

「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這「然而」就說出主的僕人和那些傳異端、且以屬世學問為誇耀人的不同。他們是誇耀學問而引起爭競,主的僕人卻只是忠心傳道而不爭競。不爭競是主僕人的一個記號。「僕人」原文是奴僕的意思,既是奴僕,還有甚麼資格與人爭競呢?況且我們是主的奴僕,有主為我們的主,不需要憑自己的力量跟人爭甚麼。我們所侍候的既然是天地的主,也不需要跟人家爭甚麼;所有的尊榮地位,已足夠滿足我們的心。我們只不過是瓦器,耶穌基督這個寶貝放在裡面,顯明我們所作、所說、所行的,不是出於我們,乃是出於神(林後4:7)。如果能常常想到自己是主的奴僕,就不敢也不用與人爭競了。因為知道判斷我們的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4:5)。

2.「溫溫和和的待眾人」

主的僕人應當有慈祥、寬厚、溫柔的態度。好像一個慈愛的父親對待自己的兒女,覺得每一個都是可愛的,有一種慈愛寬厚的心對待他們。主的僕人應該溫溫和和的待眾人。雖然各人性格不同,有的乖僻、有的溫和;有的非常衝動、有的沉默寡言;有的很熱心、有的很冷淡,我們都要用溫和的態度來對待他們,用柔和的舌頭來勸勉安慰、鼓勵他們。

3.「善於教導」

溫溫和和是關於生命方面,善於教導是關於恩賜方面。溫溫和和是我們的態度,善於教導是我們應有的才能。如果態度傲慢,使人望而生畏,這樣的人一定不是善於教導的;提前3:2提到作長老的資格,也說要「善於教導」,可見長老和傳道人的工作有好些地方是相同的。雖然在神面前的屬靈地位不一樣;但他們所作的工作有很多是一樣的。不但善於教導一樣,在勞苦傳道這一方面也是一樣的;按提前5:17所說,長老也可以接受教會像傳道人一樣的供應。保羅並沒有理會到這些眾人不容易教導;按提摩太當時所治理的以弗所教會的信徒,不見得容易教導,因為他們都很注重屬世的學問。凡是一個善於教導的人,並不是推卸自己的責任在那些被教導人的身上,說他們不容易教導;乃要追求自己在教導人的恩賜上更長進,使那些聽我們的人,能夠因我們的緣故,明白真道、靈性有長進、生命有改變。

4.「存心忍耐」

主的僕人在牧養教會的工作上更是需要忍耐,正如提後4:2所說:「用百般的忍耐教訓人」。我們所遇見的人既然是各種各色的;所受到的試驗自然各種各類,仇敵所用的詭計也是各樣不同的方式。我們所受的攻擊既是多方面的,所以就要用忍耐的態度,來應付臨到的一切事情。

「存心忍耐」,表示我們忍耐是要用心志的,要打定主意忍耐;而不是聽其自然地能忍耐就忍耐,忍耐不了就不忍耐。乃是要存心忍耐,以應付所臨到我們的事。

2.如何對待抵擋的人(2:25-26

25-26 許多傳道人,乃是失敗在不曉得如何對待那些抵擋自己的人。我們在教會裡作工,難免有抵擋我們的人,如果我們不曉得如何應付,可能引起他們更厲害的反對和抵擋;甚至因我們處理的態度不當,使教會分裂。保羅如何教導提摩太對付這些抵擋他的人呢?他教提摩太用溫柔勸戒那些抵擋的人。我們的態度要正確、我們的心要平靜,才會有公正的態度。如果聽見有人反對我們,我們的感情就被激動,心就不平靜;那麼在應付他們的時候,就難免用了錯誤的方法、說了錯誤的話、表現了錯誤的態度。許多時候在教會裡面,我們所講的真理雖然是對的,但因為採取的態度不對,結果不但不能堅固信徒,反而使一部分信徒,同情那些在真道上錯誤了的人。因為所用的態度過於激烈、不合乎人情道理;所以保羅要提摩太用溫柔來勸戒那抵擋的人。

「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這下半節乃說出,溫柔勸戒那抵擋人的目的。我們盼望他有個悔改的心,明白真道;換句話說,雖然是抵擋我們的人,我們還是對他存著盼望,存著很良善的心意,盼望他能悔改、可以明白真道。用溫柔勸戒的目的,是讓神在他心中動工、使他受感動。我們不用血氣、不用激烈惡毒話語的原因,是因為恐怕我們自己用了血氣、用了惡毒話語,結果神的靈沒有機會在他心中作工。人所以抵擋真道,乃是因為不明白真道,沒有一個願意悔改的心。所說的抵擋的人,可能不是指著那些傳異端的假師傅,而是那些受他們迷惑的人。下文26節繼續說:「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牠的網羅」。所謂「被魔鬼任意擄去」,就是落在魔鬼的圈套裡,深深的受到魔鬼詭計的欺騙;這樣的人要存溫柔的心,用真道勸戒他,使他明白真道,可以醒悟過來。從本節看來,人實在有絕對的自由意志。就算一個人因不知道魔鬼的詭計,以致被任意擄去、受牠愚弄;如果一旦醒悟過來,運用他的意志拒絕魔鬼,他還是能夠脫離網羅的。

總而言之,傳道人對於那些抵擋的人,要用溫和的態度、要有一個良善的存心。抵擋我們的人,雖然所走的路是錯的,對於他們錯誤的教訓,我們不能稍有一點妥協或容讓的態度;但要準確地指出他們教訓的錯誤之外,我們還當用柔和的態度把真道解明出來,盼望其中有人因此悔改。我們反駁異端的目的,並不是要跟人爭競,也不是存意要損害甚麼人;而是要使真理的亮光被宣揚出去,不被人混亂、誤解,存著一個希望任何人能得救的心意。這是神無愧的工人對待反對他的人應有的態度。

問題討論

單按14-15看,應怎樣作無愧的工人?

16-19「世俗之虛談」如何不合真理?神的工人當怎樣在真理上為教會作守望者?

20-23所論神家中器皿之貴與賤取決於它的用途還是質料?怎樣作貴重的器皿?

神的工人要怎樣對待眾人?――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