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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第二章

               

                3.     動機:恩典2:1-10

 

在保羅論及基督徒的個人呼召(1:3-2:10)的最後部分,他先解釋了我們呼召的目的(神的榮耀;1:3-14)和我們認識這種呼召的方法(通過神的啟示神所給我們的知識;1:15-23,然後保羅轉而談了神呼召我們的動機(神不配得的恩典;2:1-10)。

 

這些經節繼續救贖的主題(1:7),我們在這裡所看到是保羅在羅馬書中有關救贖論的縮影。我們曾經向神是死的(1-3節),但現在我們在神的裡面活了過來(4-10節)。

 

曾經向神是死的2:1-3

 

這些經節對保羅的主要觀點是預備性的。在希臘原文中,1-7節是一句話,主語是神(4節),三個主要動詞是“活過來”(5節)、“復活”(6節)、“坐”(6節),賓語“我們”,介詞片語“與基督”是描述“我們”的。那麼主要的論點就是神使信徒活了過來,復活並與基督同坐在一起。1-7節中的其它部分都是稍次重要的。

 

2:1   你們死在過犯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在重生之前,信徒在靈裡是死的,與神的隔離的,無法與神相處。我們在那時是活在與神的對抗中,過錯(錯誤,參1:7; 2:5)和罪(錯過目標的行為)描述我們對神的任意反叛。

2:2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保羅對不信者的生活狀態在三方面作為更多的描述,首先,它是一種人們在其中隨從今世的風俗的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是由試圖把神從生活的各個方面清除出去的哲學所統治的(參約15:18, 23)。


第二,未得救的人跟隨宣導這種哲學的撒但。作為空中的掌權者,撒但被給予了暫時帶領反叛神的自由(參約壹5:19; 林後4:4; 12:9)。這裡運行的“邪靈”可能指的是空中的“能力”或是“王國”(字意是權力),而不是指的是撒但since this word is its nearest antecedent.“悖逆之子”指的是那些悖逆特性的人,就象兒子具有父母的特性一樣。他們與撒但一樣悖逆。

 

2:3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第三,不信人不僅僅被今世的哲學所引導,被撒但控制,他們也放縱肉體。“肉體”(希臘語是sarkos)這個詞在這裡的意思是它比喻的意思,指的是每一個人所具有的罪惡本性,我們人類的本性是罪惡的。不信的人屈服於他肉體的私欲和念頭,而信徒則不應該且不需要這樣做(參羅7--8章)。

“可怒之子”與“悖逆之子”都是用來描述不信的人的,“可怒之子(孩子,希臘原文是tekena)”重點強調的是一個孩子與他父母的親密關係;“悖逆之子(兒子,希臘原文是huioi)”強調的是這個孩子身上所表現出來的父母的特性。因為不信者對神的的悖逆,神的震怒常在他們身上。(參羅1:18-2:29; 3:36)。

 

這些經節(1-3)描述了不信的人是這世界系統的一部分,是在撒但的控制之下,放縱肉體的私欲,註定要經受神的震怒。當一個不信的人相信耶穌基督的時候,世界、魔鬼和肉體就成了他的三大敵人。

 

現在活在神的裡面                2:4-10

 

神對不信者的震怒(3節)與神對信徒的恩典形成(5, 7, 8節)鮮明對比,神對一些不信者的恩典使他們得到生命(4, 5節),使他們復活(6節),並使他們與基督同坐在天上(66-10節)。

 

2:4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

信和不信的人狀況的對比是由“然而”這個詞引入的。神,這段經文的主語,給我們信徒浩大的恩典,使信與不信的人有了如此大的區別。“憐憫”(希臘語是eleos,是七十士譯本的翻譯者用來翻譯希伯來詞hesed的,忠誠的愛)意思是不配得的善待。雖然我們曾經是叛逆的罪人,但神的大愛(希臘語是agape)使他尋求給他的選民以最大的益處。

 

2: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不信的人在靈裡是死在他們的罪中(參1節),但神卻給了信徒新的生命。一個死人能與神相交的方法就是神再使他活過來(參羅4:17),重生是神在恩典中的工作,這重生開始了一個新的生命並使這生命繼續生長下去“得救”在希臘原文中是現在完成時態,表示一個持續的永久的狀況。

 

2:6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第二,信徒已經與基督同復活(參1:20),這裡描述的是我們屬靈而非肉體的經歷,我們的肉體有一天是要復活,但在靈裡我們早已經復活得到了一個新生命(參西3:1-2)。象我們主的復活生命一樣,我們復活的生命也是同樣有能力並且是永恆的。

第三,我們已經與基督同坐在天上(參1:20),在那裡才是我們屬天的公民權所在地(腓 3:20),基督在肉體所做的(受死,復活,坐在天上),在靈裡神已經為信徒做了。神已經使基督所做的這一切,可以幫助我們相信神也已經在靈裡為我們做了這一切。

 

2:7   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神最終極的目的就是要榮耀他自己。後來的“世代”包括所有未來的世代,神將使用這一世代的信徒來顯示出他豐富的恩典(參1:7),尤其在這裡提到的是神向信徒所施的恩典,我們在基督裡所有的一切表現了神這些恩典。神把生命賜給那些曾經死在罪中的人們,神的恩典就在此顯明了。

請注意1-3節描述的是我們過去的光景,4-6節描述的是我們現在的情形,7節所描述的是我們未來的情形。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8節和9節解釋了神豐富的浩大無比的恩典(7節),並擴大了第五節中的解釋。

我們救恩的基礎就是神的恩典(不配得的恩惠與神的能力;參羅3:22, 25; 2:16; 彼前1:5)。我們得救恩的方法就是信心(相信基督)。信心不是可以換取神的救恩的一個行動或行為,當一個伸出手來接受別人給他禮物的時候,他不是在做什麼來換取那件禮物。有功的是那個給的人,而不是接受的人。

“這”指的是什麼呢?既然在希臘文中這是一個中性詞,明顯它不是指“恩典”或“信心”,因為在希臘文中這兩個詞都是陰性的,也許它指的是描述救恩的從句(參1:15; 3:1)。救恩是神的恩典。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救恩也不出於行為,因為救恩的基礎是恩典,獲取的方法是通過信心。沒人可以自誇說他做了什麼事獲取了救恩,所有的榮耀都因他所成就的救恩而歸於他。

 

2: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在這裡保羅給了為什麼救恩不是出於人或出於行為的原因,救恩不是人手的作為,重生的信徒是神的手的奇妙作為。“工作”(希臘語是poieme,參羅1:20)意思是一件藝術品,一個傑作。耶路撒冷聖經在這裡把這個詞翻譯成“藝術品”。作為一個藝術大師,神在基督耶穌裡創造了我們。翻譯成“造成”的這個詞(希臘語是ktizo)只用來描述神的活動,並描寫只有神所造成的工作。

好的行為並不是救恩的基礎,而是神意要救恩所產生的果子。神並沒有根據我們的行為來救我們(8-9),但是他救我們卻是為了叫我們行善(10節),我們被拯救的目的是為了行善。在這節經文中,好的行為被看成是神通過給我們的能力讓我們去行出來的。在神拯救我們之前,他的意思就是要我們這些得救的人行在好的行為當中,就象人行在一條路上一樣。這節經文顯明了神是我們好行為的源泉(參腓2:13)。保羅在4-6章中更詳細的探討了這個問題。

 

        B.    共同的呼召    2:11-3:9

                1.     目前的合一2:11-12

 

新的屬靈生命並不僅僅意味著我們是分別被重生的,除此而外,神把每一個基督徒都帶入與其他信徒的合一之中,在基督裡,我們與其他的信徒也與神是合一的。保羅下面討論了在基督裡共同的呼召。

 

使徒首先提到了所有的信徒在基督裡合而為一的實際(11-13節),然後解釋了這合而為一的內容(14-18節),最後論及了合而為一的結果(19-22節)。

 

 外邦信徒與猶太信徒合而為一的實際 2:11-13

 

2:11  所以你們應當紀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

神為我們所做的改變了我們,根據這一點,我們外邦人信徒對某些特定的問題應該清楚,這裡的“肉體”指的是它字面上的意思,而不是它的喻意。在十字架前猶太人信徒與外邦人信徒存在很大的不同。

 

2:12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保羅列舉了五個猶太人享受而以前的外邦人信徒在十字架前並不享受的特權。首先,外邦人信徒在以前與基督-彌賽亞-無關,與以色列民族不同的,他們並沒有一個他們所寄望於之的彌賽亞使他們有民族性的盼望;第二,他們是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個別的外邦人雖然可以成為以色列的國民,但他們作為整體來講,外邦人在神在以色列中和通過以色列所做的事情上是沒有份的,在這個意義上外邦人在是與以色列人以外的;第三,在聖約(亞伯拉罕之約、巴勒斯坦之約、大衛之約和新約)中神對以色列民的應許上他們沒有份;第四,以色列民可以仰望神所應許的共同的未來,而外邦人作為一個民族卻沒有;第五,他們與神隔絕了,而神卻向以色列民伸出手並把他們向自己拉近。

 

2:13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卻”字顯示出又一個鮮明的對比(參4節),由於基督的死,外邦人同神和猶太人的關係拉近,這是以前從沒有過的。罪造成了死和隔離,但基督的順服卻給我們帶來了生命與和解。

 

儘管在舊約中神的被贖子民與新約中神的被贖子民之間有明顯的連慣性,但保羅在這裡所強調的是這兩者的不同。基本上,聖約神學所強調的是這兩者的持續性,而天道神學所強調是這兩者的不同。

 

外邦人信徒與猶太人信徒合而為一的意義 2:14-18

 

從根本上講,基督的死成就了外邦人信徒與猶太人信徒之間的和平以及外邦人信徒與神之間的和平。

 

2:14  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中間隔斷的牆;


要明白這節經文,我們必須要先知道保羅說講的隔斷的牆是什麼。也許它指的是希律所建聖殿院內把外邦人的院與猶太人的院相隔開的牆。這似乎不大可能,因為在那時保羅寫這封書信的時候,這堵牆仍然存在並把外邦人與猶太人隔開。也許保羅所指的是殿內聖所與至聖所之間的幔子,但這幔子(不是一堵牆)並不是把外邦人與猶太人隔開,而是把人與神隔開。所以極有可能的是,為了繼續對屬靈實際的強調,保羅所指的是屬靈的而非物質的自從亞伯拉罕以來把猶太人與外邦人隔開的障礙。

這節經文有力的見證了,隨著基督的死,神採取了與過去不同的方式來處理人類的問題。他現在不再主要同並通過猶太人和猶太教來實行他的計畫(暫時的,參羅11章),而是在同樣的基礎上來對待猶太人和外邦人,這基礎就是他們對他兒子的信心。或者說,他對他的計畫實施了新的管理方式。

 

2:15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借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耶穌獻在十字架上的身體結束了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敵對的關係。因為當基督死的時候,他履行了摩西律法的所有要求。他這樣做了以後,神就結束了作為猶太人生活準則的摩西律法。“廢掉”(希臘語是kataresas)意思是使其無效,摩西律法不再是神定規他子民生活的標準(羅10:4)。摩西律法中有眾多的飲食規則和要求使人隔離的規條,它一直都是造成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敵對的原因。英文NASB版本的翻譯包含有律法就是那障礙的意思。實際上律法就是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障礙的緣由。基督通過結束摩西律法而摧毀了這障礙(敵對的關係)。

基督結束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敵對的關係有兩個目的。第一,從猶太人和外邦人(11節)中間,造出一個新人,也就是教會(6節)。現在在教會裡,神不象他從前對待猶太人那樣對待外邦人;他也不象從前對待外邦人那樣對待猶太人。不是說外邦人變成猶太人,也不是猶太人變成外邦人,而是說神創造了一個全新(希臘語是kaionon,意思是新鮮的)的事物,就是教會,在教會中猶太人被看為是基督徒,外邦人是也被看為是基督徒。

 

2:16  即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借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基督結束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敵對的關係的第二個目的就是要把猶太人信徒與外邦人信徒歸入他自己,使他們進入一個身體,就是教會。在舊約當中從來都沒有提到過猶太人信徒與外邦人信徒合為一體的事。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十字架釘死了耶穌,而耶穌卻用十字架結束了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敵對的關係。不僅僅是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成就了和睦(14節),而且由於十字架他們也與神和好了(16節)。

 

2:17  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

基督不僅僅使我們和睦(14節),他也傳講和睦。在他升天之後(參徒1:1-2, 8),他通過他的門徒向外邦人與猶太人傳講和平的資訊,就是福音(12,13節)。

 

2:18  因為我們兩借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因此猶太人與外邦人都可以到神的面前來。從前,到神的面前要通過猶太教,但現在卻是借著聖靈。由於基督的死,我們可以來到父的面前(參3:12; 5:2)。請注意在這裡三位一體的父、子和聖靈都被提到了。

 

在使徒的教會時代,外邦人信徒是需要借著猶太教到神的面前來,還是可以直接作為外邦人到神的面前來,對於這個問題在當時有很多的爭論(徒15:1-5; 1-2章)。在這裡給出了這個問題的答案(參徒15:6-21; 3-4章),猶太人信徒與外邦人信徒已經被合而為一了(14節),神從這兩者之間造出了一個新人,就是教會(15節)。在這個身體中,這兩下被成就了和睦(16節),這兩下都可以借著聖靈來到神的面前(18節)。

 

外邦人信徒與猶太人信徒合而為一所帶來的影響  2:19-22

 

2:19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作為這種合而為一結果,猶太人信徒對以色列人來講再也不是外人和客旅了,而是在教會中與猶太人是同等的國民,同為神家裡的人(提前3:15)。基督徒與其它時代聖徒一起同是天國的子民。

 

2:20  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在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

保羅把教會比喻成一個殿,這殿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明顯地,這裡提到的先知指的是新約的先知,因為“先知”這個詞是跟在“使徒”這個詞的後面(參3:5; 4:11)。這些人構成了教會的基礎,因為神是通過他們啟示並建造了到那個時候才被啟示和建造的教會。(3:5)。

在保羅的那個時代,房角石是房子根基的最關鍵部分,房子中所有其它的石頭,包括其它的房基石,都是照著房角石擺正的。(Harold W. Hoehner, “Ephesians,” in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p. 627)。

 

“在東方,房角石被認為甚至比房基還重要”(Wood, p. 42)。

 

2:21  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

教會被看作是在他的建造中不斷有新的信徒加入進來(參4:15-16; 彼前2:5)。各個石頭代表信徒,即有猶太人信徒也有外邦人信徒。與所羅門那個時代不同的是,神今天並不住在地上某處可見的殿裡,他居住在他的教會裡,這是一個遍佈全地的開始於五旬節那天,結束于被提時的屬靈的殿裡。就象古時那些可見的殿榮耀它們所代表的神一樣,教會在今天也榮耀真神。

保羅在這裡用了殿的比喻也許是非常合適的,因為是在以弗所的亞底米神廟(在原文中殿與廟是同一個詞)使這個城市大享其名。它是現在仍在雅典的巴台農神廟的四倍大,有高達六十英尺的一百二十根白色柱子環繞一尊亞底米(戴安娜)神像。這座廟一直被認為是古代七大奇跡之一(參徒19:23-41)。

 

2:22  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借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聖靈居住在宇宙性的教會中,當然他也分別住在每一個信徒中(約14:17; 5:5; 8:9, 11; 林前2:12; 3:2; 4:6; 約壹3:24; 4:13)。保羅在聖經別的地方也把個自的信徒比喻成神的殿(林前6:19),他提到地方性的聚會也是把它們看成是神的殿(林前3:16; 林後6:16)。但在這裡所有的基督徒都被說成是一個巨大的殿-教會-的一部分。


神對信徒的計畫包括,在基督的死、復活和升天之後建立一個新的團體(參太16:18),它就是教會,這教會不僅僅是以色列國的持續及其現代化,而是一個新造物(15節)。在教會中,猶太人信徒與外邦人信徒在神面前有平等的權利與特權。有資格成為這個身體中的一成員是現今時代信徒最大的祝福之一,此外還有許多其它的福氣(1-10節)。──  Thomas L. Constable《以弗所書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