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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第一章

 

I. 介紹    1:1-10

 

        A.    問安        1:1-5

 

保羅用問安開始這封信為的是要向他的讀者介紹他是這封信的作者並強調他的使徒權柄是從神而來。

 

1:1   “保羅”這個名字是從拉丁語Paulus而來,意思是“小”。他的希伯來名字是掃羅。作為一個羅馬公民,他從生下來就有兩個名字。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他在所有書信中一直都使用他的外邦名字。

在提到他自己的時候,保羅強調他的使徒職分,翻譯成“使徒”(apostlos)意思“被派的人”,但新約中使用這個詞時有更嚴格的意義,除了它泛指的意義以外(就如在徒14:4, 14; 林後8:23; 2:25),它指的是從基督領受特殊使命的人(即保羅與十二個使徒)。

保羅說他的使徒職分並不是從人來的,也不是借著人來的(如羅馬天主教中的職位),而是與天父處於同等地位的耶穌基督所賜予的。基督的復活顯明了神的能力。提到的復活也許是要強調保羅在本書信中所辯護的他使徒職分的重要性。

根據保羅在本章與下一章所說的,似乎很清楚的是,他在加拉太的敵人聲稱保羅的使徒職分是從人來的,具體地說就是從其他的使徒或是從安提阿教會的領袖而來的(參徒13:1),而並不是直接從基督而來,因此他的職分是沒有權柄的。

 

1:2   加拉太的眾教會也許是在羅馬行省加拉太南部的眾教會(Icnuim, Lystra, Derbe,等)面不是在北部加拉太地區的少數民族地區。(有關這個問題的爭論,見評論與介紹。儘管這個問題很重要,但不至於影響到對正文的理解。)

 

1:3-5 保羅在他大多數書信中的問安都是常用的希臘語(charis, 恩惠)與猶太語(shalom, 平安)問候的結合。前者在基督信仰指的是屬於神的孩子們的不配得的恩惠,後者指的不僅僅是沒有敵對,而也指的是神所有的祝福。信徒享受與神與人之間的平安,因為神採取了第一步使他的恩典在基督裡臨到我們。在保羅的問候中,平安總是跟中恩惠後面,因為這是它們在邏輯上與現實中的關係。

基督為我們的罪舍了自己是兩方面的,在他整個地上的傳道期間,作為神的受難的僕人舍了自己(參賽53),但他也作為最後的贖罪祭把自己舍在十字架上。在這裡我們所看到的就是基督這兩方面的舍已。也許保羅所強調的是基督舍己總意。

主舍己的目的就是我們可以從這個邪惡世代(就是掌管基督兩次降世之間這段時期的世界系統)的控制之下被拯救出來。我們雖然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但因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工作,我們可以過一個不沾染世俗邪惡的生活。不僅如此,通過死或是被提,我們將離開這個邪惡的世界。基督的死使信徒從撒但的權勢下解脫出來進入神的權柄之下。

 

   B.      責備                1:6-10

 

在開始的這些話中,保羅責備了他的讀者離開他所傳給他們的福音轉而信從別的“福音”,這樣做是要他們看清他們所行的是極端愚昧的。

 

1:6-7 在保羅所寫的每一封有關教義的書信中,不管他寫信的總的目的是什麼,在進入主題之前他總是稱讚他的讀者。但是在這裡沒有任何這樣的稱讚,保羅以此強調了加拉太人錯誤的嚴重性以及保羅所呼籲的緊迫性。

最好的證明就是這封信的寫作時間是在耶路撒冷大會(在西元49所召開)之前,在保羅和巴拿馬在小亞細亞第一次旅行佈道之後(徒13-14;假定本書信的收信人是南部加拉太各教會),這樣的話,加拉太從接受保羅所傳給他們的福音到他們離開這福音只有幾個月的時間。

“福音”當然是“好消息”的意思,但加拉太人被勾引而從的“福音”並不是好消息,而是壞消息。傳講假道理而使人被攪擾的師傅跟在保羅之後。翻譯成“攪擾”(7節)的這個詞的詞根在希臘語中與翻譯成“平安”(3節)的這個詞的意思正好相反,這些教師扭曲基督的福音。

保羅一直都以第三人稱稱呼那些在加拉太攪擾人的人,而以第二人稱稱呼他的讀者,這明顯地表明,假師傅是從教會以外來的,而不是由教會內部產生的。

 

1:8   保羅對這些假師傅進行了強烈的抨擊,不管他們是誰,他們明顯是聲稱他們的教導有最高的權柄,因為保羅警告他們的讀者們要拒絕這教導,即使這教導是從天上派來的天使所傳的。“被咒詛”保羅指的是神的審判。

“在保羅看來,承認基督耶穌為彌賽亞在邏輯上就暗含了對律法的廢止…如果基督在保羅自己的生活中代替了作為他中心動力的律法,那麼基督也同樣在神的經營中,在神的拯救歷史程式中代替了律法。因此,如果律法仍然在救恩與生活中起作用,那麼彌賽亞時代就並沒有出現,耶穌也就不是彌賽亞。”(Bruce, p. 83)。

 

1:9   保羅為了強調的緣故重複了他的警告,他在第9節中提到先前的警告也許指的是他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所傳講給他們的,也許也指的是他在第8節中所說的,這是希臘原文所暗含的意思。

 

1:10  保羅似乎被這些假先知指責獲取他聽眾的好感,或許是為了獲得眾多的信徒好增大他的名聲。他似乎被指責向一些人傳講一樣的道理,而向另一些人傳講相反的道理(參5:211)。一些人是如何獲得這樣的結論是可以知道的(參林前9:22),但保羅在本節中的論點是,一個只能是一個主人的僕人,保羅在這裡聲明,他言行一至地把基督作為他獻身的主人。

保羅最喜歡的描述他與基督的關係的用詞是“僕人”(希臘語是doulos; 參羅1:1; 1:1;1:1),這個詞也用來描寫摩西(啟15:3)、舊約的先知(啟10:7; 11:18)、使徒(林後4:5)、耶穌基督(腓2:7)、基督徒領袖(提前2:24)、雅各(雅1:1)、彼得(彼後1:1)猶大(猶大1)、約翰(啟1:1)、基督徒(徒4:29; 林前7:22; 4:7; 6:6; 彼前2:16; 1:1, 2:20)、大災難期間的聖徒(啟7:3),和所有新約中的信徒(啟19:2, 5; 22:3, 6)。

 

II.   對保羅所傳福音的個人辯護   1:11-2:21

 

        A. 獨立于其他使徒      1:11-24

 

        1.     保羅所傳福音的來源    1:11-17

 

保羅在本段中清楚地指明了他福音來源,為的是要使他的讀者確信    他向他們所傳的福音是真正的福音,那些假師傅所傳的是異端。他在這裡開始了一段自傳性的講述(1:11-2:14),在整個書信中占了五分之一的篇幅,在這一段中,保羅帶著內心極大的傷痛證明了他的福音及他傳福音的職分都是直接從基督(在大馬色的路上,15-16節)而來,而沒有經過任何的仲介。

 

1:11-12     保羅不是從傳統的來源(這福音不是從他的老師傳下來的)接受他的福音,也不是他通過傳統的方式(這福音也不是他所受的正式教育的一部分)學來的。而是從耶穌基督而來的直接啟示,它啟示了耶穌基督到底是誰。

 

1:13-14     使徒保羅在大馬色路上得到啟示之後的行動證明了他是從神得到了一個啟示。從此以後,他整個人生的方向改變了,以那次事件以前,他強烈的拒絕他現在所傳講的福音,並想把這福音當作異端清除掉。當時他追隨了他祖宗的傳統(他的老師對舊約聖經的解釋),並且異乎尋常的熱心遵守,教導,並執行出來。

 

1:15-17     神選擇要把他自己啟示給保羅完全改變了保羅的生命(參賽6::1-9; 1:4-3:11),神在他的恩典中採取了主動的一步;保羅只是對這恩典做出了反應。神的目的總的來講就是通過他(也是通過每一個相信的人)啟示基督,但具體地來講,保羅是要成為向外邦人傳福音使徒,從保羅出生起這一直都是神對他的呼召。

既然這呼召毫無疑問是超自然且是十分清楚的,保羅就不需要與人商量,也就不需要要其他見過復活的基督並從他領受使命的使徒來證明這一點,他的啟示與使徒們的啟示同樣的有權威性。反而他去了亞拉伯曠野(大馬色是其西北部邊緣),明顯是根據他對耶穌基督新的認識來重新地學習聖經,同時也是作為一個使徒去傳福音(6節)。然後他返回大馬色(而不是耶路撒冷)傳揚福音,仍然覺得沒有必要要獲得其他使徒的祝福(參林後11:26-27)。

保羅這樣做並不是驕傲或是不合作,他只是確信他的使命是由神而來且是有權柄的。

 

        2.     保羅早期事工的事件    1:18-24

 

這一部分繼續前一部分要點,保羅所傳講的資訊並不依靠其他的使徒,他的事工就更不依靠其他的使徒。這種解釋就更使他的讀者確信他的使命是從神而且具有權柄。

 

1:18-19     “然後”(原文中有,Epeita)這個詞介紹了在時間順序上發生在保羅經歷中的下一個事件(參21; 2:1),保羅對他的活動作了一個連續的記載,沒有漏掉任何基本的事件,來表明在他與其他使徒接觸之前他一直都是作為一個使徒來行事的,指責保羅的人似乎一直在說,保羅是這些使徒的派出來的。

保羅歸主三年以後才又去了耶路撒冷並見了彼得(第一次)和雅各,沒有什麼表明保羅是來與他們確定他所領受的資訊。而且,他只在那裡住了十五天,且沒有看見其他的使徒。如果他需要確定出與其他的使徒所教導的一致的教導,那麼他就需要與他們所有的人相會,並需要更長的時間。

1:20  這節經文加在這裡似乎是為了説明加拉太人認識到,保羅在這裡不僅僅說的是真話,而且他的福音也的確不是人所編撰的,而是從神的啟示。

 

1:21-24     保羅甚至沒能在猶太呆多少時間聽到其他的使徒與哥林多人講說他所傳的福音,而是向北去了敘利亞(在猶太的北面,經由該撒利來,徒9:30)和西里西亞,就是他的家鄉大數所在之地,保羅在那裡傳福音,後來被巴拿馬找到(徒11:25)。
“從西元前25起,東西里西亞(包括大數)在行政上與敘利亞結合形成帝國的的省份(敘利亞西里西亞),由一個legatus pro practore掌管,他的司令部設在安提阿。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西元72年,東西里西亞從敘利亞分離出來並與西西里西亞(Cilicia Tracheia)組成西里西亞省

在寫這兩封書信(即加拉太書與帖撒羅尼加前書)的時候,羅馬行省猶太包括加利利與猶太地(從狹義上講)還有撒馬利亞(自從希律亞基帕一世在西元44死之後);那麼‘猶太’在這裡就是指整個巴勒斯坦(參帖前2:14; 9:31)”(Bruce, p. 103)。

 

保羅與猶太的教會接觸甚少,甚至在幾年的事工以後他們無法從外表認出他來,他們只是對他有所聞,並感謝神通過保羅所做的事。如果保羅曾傳給他們的福音與其他使徒所傳他們所信的福音不同,他們也就不會這樣的喜悅。

"It is striking proof of the large space occupied by 'faith' in the mind of the infant Church, that it should os soon have passed into a synonym for the Gospel. . . .  Here its meaning seems to hover between the Gospel and the Church [v. 23]" (Lightfoot, p. 86).

 

這一部分(1:11-24)使我們更好地理解在大馬色路上神向保羅啟示的可信性。他不僅悔改重新認識了基督,他也從那時起接受了從神而來的絕對清楚的呼召與資訊,他立刻開始傳揚福音,而未經任何教會中其他的領袖的授權。我們今天也有同樣的從神而來的呼召與資訊。── Thomas L. Constable《加拉太書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