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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篇 使徒權柄顯明的中心──一個完全向神負責的生活(二)

 

 讀經:

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七節(另譯)

「他們是希伯來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麼?我也是。他們是基督的僕人麼?(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見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海裡。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常常守望禁睡)、又飢又渴(常常禁食),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

權柄顯明中心的一面── 一個完全向神負責的生活(續)

二、向神負責的生活經歷

 保羅在十一章二十二節這裡,開始見證他怎樣是一個主的僕人。

是主呼召的

 保羅在這裡提到三件事──「他們是希伯來人麼」、「他們是以色列人麼」、「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麼」。他這樣重覆的提這三件事,必定是在他裡面有一個屬靈的負擔。

 保羅寫聖經不會就著情緒來寫,他乃是就著一種情形來說主的話。當他說的時候,他是在一種屬靈的啟示和負擔裡說的。

 在這裡,他說到一個聖徒跟隨主最重要的三個元素:希伯來人──在神的呼召裡;以色列人──在神的經營裡;亞伯拉罕的後裔──在神應許的福裡。

是希伯來人──在神的呼召裡

 每一個跟隨主的人都必須是希伯來人,只有希伯來人才是跟隨主的人。

 「希伯來」這一個詞是從亞伯拉罕身上開始的。當亞伯拉罕過了河,人就說「那希伯來人」。「希伯來」的意思就是「過河」。希伯來人乃是在神的呼召裡;因著神的呼召,他就有一個「過河」的生活。

 保羅說,他們是希伯來人,乃是By birth(憑著出生);我是希伯來人,乃是By calling(因著呼召)。他們是希伯來人,是因為他們的父親是希伯來人;我也是希伯來人,是因為神對我有一個呼召,叫我成為一個過河的人。

 所以保羅說,「他們是希伯來人麼?我也是。」

是以色列人──在神的經營裡

 以色列人乃是主的見證,是主工作的結果。

 主的呼召是「希伯來」,主工作的結果是「以色列」;主的呼召是亞伯拉罕,是希伯來,主工作的結果乃是成熟的雅各──以色列。

 「以色列」這名字的意思就是「神所立的君王」。以色列的實意,就是這裡有一個人經過神的呼召,經過神的擊打和雕刻,經過神的工作,這一個人成為與神一同掌權的人,他代表神的權柄,在地上成為神的見證。

 所以保羅說,他們是以色列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是藉著出生;我是以色列人,乃是藉著聖靈的工作,叫我成為主的見證。

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在神應許的福裡

 「後裔」在加拉太書中乃是指著所應許的「賜生命的靈」(加三14)。

 如果說他們這一班人是活在所應許的福裡面,保羅說,他們不過有外表,我乃是有實際;我乃是經歷賜生命的靈,我乃是一個經歷神所應許之福的人。

 「他們是希伯來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麼?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麼?我也是」。保羅在這裡提起這三樣外面的顯明,就說出使徒身分的實體。這個實體就是「在神的呼召裡,是經歷神的工作與成為神的見證,是活在神所應許的福裡──就是靈,就是生命,就是活活的基督」。

 保羅說,他們的一切是在天然的境界裡,他們是憑著天然來事奉神;我的一切是在屬靈的境界裡,我乃是憑著靈來事奉神;他們是根據天生的身分,我乃是根據聖靈在我身上的工作來事奉神。我和他們非常的不一樣。

 保羅有神的呼召,有神的工作,使他成為神的見證。他活在生命裡、活在靈裡、活在基督裡、活在應許之福裡,他乃是有亞伯拉罕的後裔(這裡的後裔是單數)的實際的人。

 什麼時候我們有這樣的經歷,我們裡面也就很清楚,我們乃是一個服事神的人。

是基督的真僕人

 保羅接著從二十三節到二十七節證明給他們看,到底他如何是基督的僕人。他說,「他們是基督的僕人麼?(我說句狂話)我更是。」(23節)

是在勞苦裡的

 保羅說到他如何作一個基督的僕人,首先提到的就是「我是一個在勞苦裡的人」(24節)。

 他說,「我比他們多受勞苦。」他是主動的進到勞苦裡,這一個勞苦是他自己找來的。

 一個服事主的人勞苦不勞苦,最主要是根據於他願不願意勞苦,他有沒有負擔來勞苦。一個愈有負擔勞苦,愈主動的進到勞苦裡的人,就是一個多受勞苦的人。

 若是保羅和那些所謂事奉神的人比較,那麼最基本的不同就是保羅乃是一個進到勞苦裡面的人。他乃是一個有豐富勞苦的人,他的生活就是一個在勞苦裡面的生活。

 一個事奉神的人,到底能不能服事出事情,都是根據他有沒有勞苦的習慣。一個勞苦的人無論到那裡,那裡就會出事情,那裡的教會就要受他的影響。有人說,我沒有恩賜,我沒有口才,我不會事奉……,其實這些都不是問題,問題完全是在於他這個人肯不肯勞苦。

 可是我們很難領會這樣的話,因為難得有一個事奉主的人是不勞苦的。那為什麼許多事奉主的人也勞苦卻勞苦不出事情來呢?因為在這裡所說的勞苦,是聯於人放棄他作人的權利、放棄他的喜好,聯於人放棄他天然裡所謂的「負擔」。

 勞苦的人不懂得什麼是作人的權利,什麼是「我的喜好」、「我的負擔」、「我的一分」。勞苦的人只知道:我要把神的教會藉著神的憐憫,在祂的恩典裡建造起來。

 有的弟兄姊妹不是不勞苦,他勞苦讀經、勞苦講道、勞苦禱告,他是勞苦在他天性喜歡作的事裡。有的人愛交通就勞苦交通,有的人愛講道就勞苦講道──人愛什麼就勞苦什麼。

 保羅所說的勞苦乃是反人的天性,反人的本能,反人作人基本的權利,為著要建造教會。這一個勞苦是:不禱告的人要禱告,不讀經的人要讀經,不喜歡講道的人要講道,喜歡講道的人要去看望。他是這樣一個在勞苦裡建造教會的人。

 為什麼今天有許多弟兄姊妹忙來忙去、讀來讀去、禱來禱去,卻不出事情呢?基本的原因就是沒有勞苦。一個剛蒙恩的人若勞苦就能帶人得救,一個剛剛愛主的人若勞苦就能帶人愛主、就能建造教會。

 今天教會之所以不能從我們身上得到那麼多的幫助,基本上就是我們沒有活在勞苦裡。我們的生活常常是以我們自己為中心;我們不是不擺上,而是喜歡搞自己的一套──喜歡搞自己的讀經、禱告和講道,以致在教會中成為一個「偷靈懶」的人。

 我們都知道怎樣安逸,知道怎樣在屬靈上安逸。只要我們作一些屬靈的事是合乎我們喜好的,我們就可以非常安逸,卻顯得非常屬靈而不讓弟兄姊妹覺得我們已經在貪享安逸了。

 真正的勞苦乃是一個人在服事教會的時候違反自己,不顧自己的感覺,放棄自己所喜歡的,放棄自己所寶貝、所要的,放棄能裝備自己、能叫自己更有用的,把這一切都放在一邊,而好好的愛教會。這就叫作勞苦。

 勞苦乃是一個人把自己擺在教會中,他只在乎怎麼作才對教會有益處,怎麼作才能興起聖徒,怎麼作才能使人愛主、愛教會。譬如說,若是有弟兄在半夜下班後需要有人陪他吃宵夜,幫助他愛主,他就這樣的去陪弟兄,這就叫作勞苦。勞苦的人不知道什麼叫作半夜,也不知道什麼叫該休息,他只知道一件事──怎麼作能幫助聖徒,我就怎麼作。

 這裡有一班人,他們也勞苦作工,但是他們的勞苦卻是擄掠人的、是奴役人的、是打人臉的,是叫教會蒙羞的。因此保羅要作一個相反的見證,他說,「我比他們多受勞苦」;我的勞苦乃是根據我捨棄了作人的權利,我放下了個人的負擔,我丟下了自己的喜好,我能夠無愧的說,我所有的一切都是為著要教會得著建造。

是在患難裡的

 保羅先是主動的進到勞苦裡,接著他被動的在患難裡;勞苦是自己找出來的,患難是環境的臨到。

 保羅經歷過什麼患難呢?他多下監牢,他受鞭打是過重的,他冒死是屢次有的。他是已經預備好,隨時都可能會被抓起來下在監裡,他的生活是在受鞭打裡,也是在冒死裡。他明明知道,像他這樣傳福音,會要他的性命,但是他是寧可失去他的性命,也不能不傳福音。

 並且「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林後十二24)。這裡所說的鞭打似乎是一種經過訓練出來的刑罰,所以才會每次四十,減去一下。這一種打法從那裡打起,從什麼角度打,都是有講究的,打到一個地步,就會把人打到完全癱瘓的情形。保羅被鞭打五次,每一次都是冒死的。

 然後,「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林後十二25)。棍打是沒頭沒腦亂打一通的打法;石頭打則是一種完全不合理的打法,一直到打死為止。鞭打是有計畫的打,棍打是殘忍的打,石頭打是要命的打;這三種打保羅都經歷了。保羅一共經過了九次的打,然而他都活過來了。接著保羅又作見證,「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

 保羅見證他的生活是怎樣的一種生活,在主動方面,他放棄了他作人的權利,放棄了他的喜好,放棄了他所謂的負擔,也放棄了他所有的追求;他這一個人是主動的把自己放在勞苦裡,他是一個多受勞苦的人。

 在被動方面,他是一個多受患難的人,他是多下監牢,他是鞭打過重,他是冒死屢次;這一切都見證他的生活是為著傳主的福音,是完全活在患難裡、活在困苦裡。

 我們實在需要有保羅那樣的靈,要摸著保羅那冒死、在患難裡的感覺。當他被打的時候,他知道他作的是什麼;當他被丟棄的時候,他知道他作的是什麼;當他在危險裡,他知道他作的是什麼;當他被人拒絕的時候,他知道他作的是什麼;無論在那裡,他都知道他作的是什麼;甚至有一天所有的一切都起來反對他的時候,他還知道他作的是什麼。因為他就是主的僕人!這就是保羅在這裡的靈。

是在危險裡的

 保羅的生活也是一個進到危險裡的生活。

 保羅並沒有因為建造了一個教會,就在那一個教會中作「太上皇」;也沒有因為作工興起了教會,然後就在那一個地區當起使徒來。他乃是一看見教會被興起了,一看見教會得建造了,立刻就尋求下一步要往那裡去。所以他屢次行遠路。

 保羅屢次行遠路,遭遇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換句話說就是無處不危險,他乃是把自己完全放在危險裡。

 他實在是可以不去行遠路的,因為他可以有許多屬靈的理由:我所在的教會需要我;這裡的教會需要我看顧;這是主量給我的界限;這些弟兄姊妹是我的兒女,他們都是我帶的,我就是他們的使徒。

 他裡面非常清楚,他可以留在某一個教會中,他可以用「見證」為名,他可以有許多屬靈的理由,只要他用這些理由,他就不需要行遠路去遭遇危險。只要用這些理由,他就可以安逸了,就不需要遭遇危險,他的生活就可以安定了。

 但是保羅卻不這樣。保羅一看見教會正常了,一看見教會被主得著了,立刻就行遠路──去遭遇危險。

 保羅是這樣,而我們的情形如何呢?

 我們這一個人天生就想要安逸,貪享安逸在我們的骨子裡,也在我們的血輪裡。勞碌違反我們的個性,也違反我們的喜好,我們不肯把自己放在艱苦裡,總是貪享安逸。

 保羅這裡的話使我們覺得何等羞愧。我們不僅不肯勞苦,不肯受患難,我們也不肯進到危險裡去。我們總有許多屬靈名詞,許多說法,許多屬靈的口號,把我們這個人遮蔽了,也叫我們一點用處都沒有!

 保羅經歷的環境,完全是危險的;但是他卻有一個態度:我不是不知道有危險;我知道處處都是危險,我也知道只要我的腳踩出門,我就進到危險裡去。然而就算無處不危險,我還是屢次行遠路,因為我對教會有感覺,對教會有盼望。我為著神的經營,為著神的國度,真是把我的頸項置之度外,把我的性命放在一邊。我知道有危險,但是我還是願意把我放在一切危險裡,好叫我經歷這一位基督,建造榮耀的教會!

 在我們年幼時要有保羅這樣的心境:為著教會,願意把自己放在勞碌裡,拒絕自己的喜好,拒絕合法的享受,違反我們的個性,拒絕我們所該得著的,並且進到危險裡。

是禁食禁睡的

 二十七節,「受勞碌、受困苦,常常守望;又飢又渴,常常禁食。」(另譯)保羅不僅是一個在勞苦裡、在患難裡、在危險裡的人,他還是一個在勞碌裡、在困苦裡、常常守望、常常禁食的人。當他沒有地方睡的時候,他就守望禱告;當他又飢挨又渴的時候,他就禁食禱告。

 當他沒有地方可睡的時候,他不是去尋找住處,乃是藉著這一個機會常常守望。當他又飢又渴的時候,他不是找食物,找人同情,乃是屈膝在神面前,仰望神、為著教會禱告。在他的生活裡,他是常常沒得睡、常常沒得吃。但是當他沒得睡的時候,他就守望禱告;當他沒得吃的時候,他就禁食禱告。

 保羅總是活在主面前,他實在是一個為教會爭戰、幫助教會、要帶著教會往前的人。

是赤身露體的

 保羅也是一個「常受寒冷、赤身露體」的人(27節)。

 「受寒冷、赤身露體」如何能成為保羅的誇口呢?

 保羅在這裡有一個表態:「當我缺乏的時候,我不是高呼『主預備』的口號;我乃是在主不預備的時候,仍有訣竅。我不是理論的說「我向主負責」;我乃是在主不向我負責的時候,照樣能讚美祂。主如果叫我不得睡,我就禁睡禱告;主如果叫我不得喫,我就禁食禱告;主如果叫我不得穿,我就安然的赤身露體。如果是主要我這樣,我有何不能阿們?」

 在這裡我們真要對主說,「主,赦免我們!我們有吃有喝,就不肯禁食;我們有住處,就不肯禁睡;我們有衣穿,就不肯赤身露體。我們和保羅差得何等遠。他實在是你的真僕人!」── 朱韜樞《馨香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