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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四篇 盡職事的路()--只將真理顯明出來

 

讀經:

『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話;只將真理顯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林後四1~2另譯)

 當保羅說到是職事不是工作時,開頭他說,當我來服事主的時候,就著我服事的生活,我沒有暗昧可恥的事;就著我服事的行為,我沒有手腕;就著我的話語出口,我沒有謬講神的話。

我保羅就是真理的顯明

這個人就是真理的顯明

 然後,他接著說,『只將真理顯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林後四2)這裡保羅進一步的說,就著我這個人,我這個人就是真理的顯明;你見到我這個人,你就要在我身上碰著真理的實際。

 保羅這樣的見證,就好像主在地上所作的見證-我就是真理。

 我們的主在地上時,祂不只說話,祂這個人更成為祂所說的話的實際。祂這個人是聯於祂的話;祂說的話就是祂這個人,祂這個人就是祂所說的話的實際。

 所以保羅在這裡題起:我乃是將真理表明出來;我這一個人就是我所說的話,我對你們說了這些話,我也請求你們來看我這一個人。

 我們常說,我們不要看人;這是對的。但是真理總是有兩面。一個為主說話的人,不能對別人說,「你們不要看我這個人,你們只要聽我的道」。我們不能光聽一個人講道,而不在乎他是一個喜歡打牌的人,也不在乎他是一個喜歡看電影的人。保羅這一個人乃是他話的支持和實化,當他為主說話時,在他話的背後的這一個人是可以給人來看的。

 全本聖經裡經得起人看的人,在舊約裡有兩個-以諾和約瑟;新約裡也有兩個-主耶穌和保羅。

 保羅似乎也作過一些糊塗事,但是他能說,「看看我」。保羅在某些事上,我們不能說他不對,我們只能說我們不懂。但是我們還是能說,他這個人的確就是他的話,他的話就是他這個人,他的人和他的話是聯起來的。保羅不止一次說這樣的話;他有好幾次說,「你要像我這樣」,「你要效法我」,「要知道你是跟誰學的」。他不僅外面說話,他這個人也就是話的實際。

「我」在這裡,真理就在這裡

 保羅不謬講神的話,乃是將真理顯明出來。

 他在這裡告訴人,你想找真理嗎?你來找我;你想看見真理嗎?你來看我;你想認識真理嗎?你來認識我;你想得著真理的實際嗎?你來和我在一起;我這一個人就是真理的顯明。

 這就好像羅馬書一章十九、二十節所說的,『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這裡是說,「所造之物」在這裡,就證明了神在這裡;而保羅能見證說,「我」在這裡,真理就在這裡。

 你去看一看山、水、樹木、花草、動物、昆蟲、飛鳥,你就沒有辦法說沒有神,因為這一切把神顯明出來了。保羅也在這裡見證,當神的話從我說出來時,神的真理也從我身上顯明出來;我不謬講神的話,我乃是將真理顯明出來;我這個顯明就是我這個人,我這個人把真理顯明出來了。

 一面我講神的話,一面我顯明真理;一面我顯明真理;一面我講神的話;一面我有話語,一面我有人證。當我用我的話來證明這個真理的時候,我的人就在這裡;當我的人來把真理顯明的時候,我的話也把它發表出來。我的話就是我的人,我的人就是我的話。

 弟兄姊妹,這可不是一件小事。是職事還是工作,就看你的話和你的人,究竟是一套,還是兩套;你在聚會中的人和你在會後的人,究竟是一套,還是兩套。若是話和你這個人分開了,你的服事就是工作。

只將真理顯明出來

人和心要一致

 我們都會有軟弱,各人的軟弱也不同,而這些軟弱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的存心。我們在聚會中,心願那麼強,但是散會後還有沒有這個心?在生活裡還有沒有這個態度?如果你一散會就鬆了一口氣說,「今天的訓練又過去了,今天講的道還算不錯」,那就證明你不只是話和人聯不到一起,就連你這個人和你的心也聯不到一起。

 首先,你要學習把人和心聯在一起。

 雖然你有軟弱,也有失敗,雖然你經過試探,也似乎站不住,但是你要保守的心向著主不改變-在會中你如何愛主,會後你照樣愛主;在會中你如何絕對,會後你照樣絕對。你這個人和你的心是一致的、是聯起來的。

人和話要一致

 然後,你還要學習人和話也聯起來。

 也就是說,就著一面來說,你有話;就著另一面來說,你這個人將真理顯明出來了。你有這個顯明來支持你的話,來作為你話語的後盾,你的話和你的人是聯起來的。這也是不謬講神的話,只將真理顯明出來。

 『不謬講神的話,只將真理顯明出來』,這處經節的基本點,就是你的話就是你這個人,你這個人就是你所說的話。當你為主說話的時候,你知道你說的是甚麼,因為你經歷了這話;因著你有了這樣的經歷,纔把這話發表在教會中間;這樣的人就是不謬講神的話,只將真理顯明出來的人。

在存心和態度上,不降低神的話的標準

 但是,這一個顯明不是得勝或失敗的問題,乃是在神面前的存心和態度的問題。

 當我們一題起「將真理顯明出來」,我們總是立刻有一個感覺,我必須多屬靈,必須多得勝,必須多有經歷!

 你若是屬靈、得勝、滿有經歷,那最好;但是你一定要注意你的存心和態度。我怕你得勝太多了、太榮耀了、太剛強了,就把主弄不見了。你就變得不僅是野了,而且是粗了,你在神手裡就變得一點用處也沒有。

 也就是說,一面你永遠不能和話分開,你一和話分開,你這個人就無法見證你的話。如果你告訴人不要愛世界,而你卻是一個愛世界的人;你告訴人不要貪圖無定的錢財,而你卻是一個貪愛錢財的人;你告訴人要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而你卻是一個不肯捨己的人;這樣,因著你這一個人不是神的話,神的話也不是你這一個人,你在說話的時候,定規不知不覺就會把神的話謬講了。

 另一面你要看見,也許我們有失敗、有軟弱,但是在我們的存心和態度上,永遠不要把神的話的標準放低了。

 例如,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一16),現在你有負擔在這一點上起來為主說一點話,你就說,「教會必須是聖潔的教會,教會是一個聖潔沒有瑕疵的教會;教會中的聖徒,必須是聖潔的聖徒;聖徒的生活,必須是聖潔的生活」。

 雖然你知道,一摸到聖潔,我們沒有一個人是合格的,在我們的身上還有許多的卑情下品,在我們的身上還有許多東西搆不上聖潔、搆不上神話語的標準的;你知道,你舉的許多例子是你裡面所沒有的;你也清楚,在你身上還有許多的事是還未經過神審判過的。但是你還是不能降低神話語的標準。

根據你的所是為神說話

 這時,你要有一個領會,為主說話不是根據你所有的,乃是根據你所是的。

 不是根據你在外面有甚麼屬靈的成就,有甚麼高的經歷;乃是根據你的心情,根據你的奉獻,根據你的心願,根據你這一個人在神面前有甚麼樣的態度;這個心情、心願、奉獻、態度,就叫你這個人能起來為主說一點話。

 這不僅是生活的問題,更是心情的問題,是奉獻的問題,是向著主要求的問題。不是說你已經搆上了神話的標準,所以你纔來說這樣的話;乃是你裡面知道,神的話永遠是高的,你需要講出神那高標準的話。

 不要以為今天你還沒有達到那個標準,你還沒有那麼老練、那麼成熟、那麼得勝,你這個人就不能支持神的話。不!乃是因為你有這樣的負擔,你有這樣的心志,你有這樣的奉獻,你有這樣的盼望,你全人的每一個細胞都在呼喊,「主阿,你的話這麼高,你也要活在你這麼高的話裡面」,這就叫你這個人來支持神的話。

降低神的話,就是不信神的話,就是謬講神的話

 今天基督教的難處,就是人不僅搆不上神的話,並且否認了神的話。

 我們有時也有這種情形。當你軟弱,甚至軟弱到非常低下的境地,你就不敢起來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這就是不信神的話。

 還有當你起來對弟兄姊妹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但是這個過程是長的……」,這個「但是過程是長的」就是加了調味品進來了,把神的話降低了。你已經因著你的情形影響了神的話,因著你個人的負擔影響了神的話,把神的話拉低到你的情形裡。

 有的弟兄姊妹就不是這樣-

 在他們身上,神的話就是神的話;神的話有多豐富就有多豐富,神的話有多高就有多高,神的話有多實際就有多實際。他們的態度是:也許在我的身上還沒有那麼多的經歷、那麼多的豐富,但我的心願、奉獻、要求、禱告、盼望,都是願意神照著祂的話成就在我身上。

 弟兄姊妹,這不是一件小事,我們這些學習來為主說話的人,常常就在這兩個階層中間打轉。當我們的感覺是高的、是榮耀的、是得勝的,我們就起來說高的話、榮耀的話、得勝的話;過兩天我們的感覺下來了,我們的經歷下來了,我們失敗了,我們就說低的話,我們對神的話就不再有把握了,就開始謬講神的話了。

 保羅不是這樣,他乃是將真理顯明出來-你來看我這個人,你來看我的生活,你來看我的存心,你來看我的奉獻,你要看見,我傳講神的話時,是用我這一個人來支持神的話。

 其實我們若來察驗一下保羅,有時他說話的時候,並不見得是那樣的完全。例如,在行傳二十三章,保羅在耶路撒冷受審時,他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我是法利賽人,……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結果法利賽人就和撒都該人起了爭論,會眾分成兩黨。

 保羅說那些話,乃是因著情勢緊迫,想排解當時的環境,他這個人似乎搆不上神話的標準。但是,我們也看見,有一個東西在這一個人身上,無論他成功也好,失敗也好,神的話並沒有因為他而降低一點;神的話就是神的話。

不因經歷不夠而謬講神的話

 你能不能領會我現在和你們所說的?我們一聽說「我不謬講神的話,乃是將真理顯明出來」,我們的直接反應是,「我以後可得小心哪!我的生活就是我的話,我的話就是我的生活,所以我這一個人必須有豐滿的經歷,我這個人必須是屬靈的,好叫我這個人能支持我的話」。

 這些都是對的。

 但是我們還要認識,我們若要從低的情形長到神話的高標準裡面,這不是一個月、一年、或十年就可以達到的,這乃是一生之久的事。

 譬如說,我來釋放「基督是我的滿足」這樣的信息,因著我對「基督是我的滿足」的經歷,三年前和今天不一樣,三年以前和今天所釋放的豐富就會不一樣;今天一定是加深了。那時候,每當我來釋放這樣信息的時候,在我的感覺裡,基督的確是我的滿足,是我的享受,有了基督,一切都解決了。但是三年之後,我就領會了,我以前所經歷的還不彀高,我現在經歷得更高、更豐富了。

 弟兄姊妹,我們在神面前的經歷是不斷加深的。在這個過程裡,我們千萬不要因著我們的經歷不夠,而降低了神的話。神的話就是神的話,我們不要謬講神的話。我們不要沖淡神的話,我們不要「替換」神的話,我們也不要降低神的話。

願真理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

 另外,我們這一個人要有一個心志、心願,要求主讓祂所有的話都在我們身上成為實際,這是一個正常的路。

 當我這個人不斷的長進,不斷的變化,當我這個人愈過愈蒙恩,愈過愈老練、豐富,從我身上就顯出神的話,我這個人就成為神話的實際,就是將真理顯明出來了。這些都需要我們在實際的生活裡去操練它。── 朱韜樞《馨香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