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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第八章

 

哥林多後書8;9

這兩章是論到為聖徒樂捐的事。本段具有極濃厚的地方色彩,但仍值得我們研究,因為即使地方的色彩淡褪了,它所含的原則依然存在。我們現在就要來探討這原則。

當時耶路撒冷的教會飽受貧窮之苦,本段的主題即在論為他們捐款的事。前一封書信裏,保羅已經明確指示當如何收集款項(林前16:1-4)。那與我們現今的情況大相逕庭。現在的教會往往是為了收捐項而差派我們出去。我個人比較喜歡使徒的方法。找一向反對利用某一個人作為捐錢的工具。

本段的主要價值在啟示永恆的原則,而使徒一再重複使用「恩惠」(grace)一詞來描述整個行動。這詞在第8章出現七次,第9章出現三次。「神……的恩」(8:1)。「供給聖徒的恩情」(8:4)。「這慈惠的事」(8:6)。「在這慈惠的事上」(8:7)。「主耶穌基督的恩典」(8:9)。「多謝神」(8:16)。譯成「多謝」的那個字在保羅的書信中和「恩惠」是同一字。「恩惠歸與神。」毫無疑問的,翻譯者覺得很難將這短句譯得流暢達意,所以譯成「多謝神」,這樣譯並無不妥,仍然能表達原來的思想,只是我們必須知道,原來的句子是「恩惠歸與神。」然後是「和我們在這恩惠的事工上同行」(8:19)(注:中文聖經無「在這恩惠的事工上」數字)。第8章一共出現七次之多。至於第9章則有三處:「各樣的恩惠」(9:8);「神極大的恩賜」(9:14);「感謝神」(9:15),這句話原意同樣是「恩惠歸與神」。

如此「聖徒交通」這主題被提升到崇高的領域裏,而被視為一種恩惠的行動。讓我們來看「恩惠」一詞,它的希臘文是「charis」。在希臘語言及文學裏,這字的含義曾有過一些改變,或者說有不同的運用。到新約作者使用它的時候,已經有了新的含義。它最初是指一切美的事物,以與醜惡相對;一切強壯的,以與軟弱相對;一切健康的,以與殘疾相對;一切可愛的,以與可憎相對。這整個令人喜愛的領域──美麗,榮耀,健康,力量,崇高──就是恩惠,「charis」。

稍後的著作裏,這個字有了新的含義,指想要將這些事物與別人分享。我是指希臘文的作品。然後新約作者將它提升到一個更高的領域,這個字代表了去將這些強健,美麗,榮耀事物分享給別人的行動。

神的恩惠是一切恩惠之首,在神裏面一切都是強健,榮美的。神渴望將它分賜給人。這恩惠終於藉著他的兒子和十字架彰顯出來,神兒子的行動使人可以有分於他一切的榮美。

這裏的原則相當明顯。教會只有一個,神將他的恩惠臨到教會。保羅在前一封信和本封信的開頭都說,「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神的恩惠就是:他為了回應他心裏的渴望──將健康,力量,美麗,榮耀賜給缺乏的人──而採取的作為。

現在,整個為眾聖徒樂捐的主題在本段裏都被視為恩惠的行動。教會是一體的,-個教會之間有相互的責任和權利。其中最重要的是「交通」(koinonia)。這個字的字源意思是凡物共用。使徒行傳中說到信徒凡物公用時用的就是同一個字。因此教會本是一體的。保羅已經在前一封信論教會是基督的身子時提出這一點。他說,「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這是崇高的理想。教會中一個肢體所受的痛苦,就蔓延到全體,被所有的人分擔。一個肢體所享受的快樂,就流經整個教會,大家都感染到其快樂。教會既然是一體的,為周濟眾聖徒所作的募捐自然就被看成一種恩惠的行動。

綜覽整段經文,我們可以看到保羅如何應用這原則。

1.他首先舉出馬其頓人為例(8:1-5)。

2.然後他論到那些被打發將捐貲送去耶路撒冷的人(8:6-9:5)。

3.接著他指出這個恩惠的行動將產生的後果(9:6-15)。

馬其頓人的例子(8:1-5

那是甚麼?

1.他們行動的源頭是神的恩惠,而行動的原則是喜樂和自由。這些記載在第8章前四節經文裏。

然後是這恩惠的行動所採用之方法,記載在8:5。這裏我們看到一項原則,「先把自己獻給主。」常有人誤解或誤用這句話。有人說,他們先把自己給主,然後才把財物給主。不,他們先把自己獻給主,然後「照神的旨意……又歸附了我們」。他們的方法是:

1.把自己獻給主;

2.獻身於使徒,以及教會的事工。

整個的交通都包含在內了。這句話也包括奉獻自己的財物,並且解釋了他們奉獻的原因。首先把自己獻給主,這是原則。請謹慎這一點,不然你會獻得心不甘情不願。稍後我們還會論及此。先獻給主的意思是把自己最豐富的給主,然後將自己任由在耶穌基督裏的使者和領袖使用。這是奉獻的態度和方法。

那些被打發將捐貲送去耶路撒冷的人(8:6-9:5

教會的權利(8:6-12

保羅論到差派代表的這一段,開始時先敍述教會的權利(8:6-12);為了滿足別人,必須先倒空自己,而且「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意思是,我們在奉獻的事上不可拘泥形式。正如保羅在前一封書信裏所說,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奉獻。這種說法超越了十一奉獻的教導。十一奉獻固然很好,但那是最低的數額。一個年收入十萬的人,他的十一奉獻是一萬元。但這只是最低額。我們無法硬性規定。「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因此使徒在前一封信裏訂下一個原則,「-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這是最建康的態度。他在這封信裏再次印證他的教導,「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我們若尚未遵守,就是不負責任。這可以指-周第一日都在神面前考慮,這一周的收入會有多少?上周的收入是否比以前多?保羅的訓示對你的奉獻產生任何影響嗎?哦!我們可能都作得不夠。但願我們在主面前切實遵行這裏的教導。這是非常重要的原則,你我都當好好思想,並照著看去作。

均平的方法(8:13-15

基督徒均平的方法是甚麼?「你們的富餘……補他們的不足。」「他們的富餘……補你們的不足。」耶路撒冷教會有何富餘之處?他們在屬靈的能力上是富餘的。保羅所建立的-一個教會都曾承受耶路撒冷教會的幫助。福音是從耶路撒冷傳出的。屬靈的富餘是起源自耶路撒冷。或許有人會說,耶路撒冷曾經跌倒,未能完成她的使命。主曾吩咐他們要出去,將福音傳到地極,但他們多年來始終戀棧耶路撒冷不肯離開,直到逼迫來臨,將他們驅散。但是他們從此走遍各地,到處傳講神的道,這就是從耶路撒冷來的富餘。

奉獻和收集捐項的原則(8:16-24

本段(8:16-24)啟示兩個原則。關於奉獻和收集捐項,我們必須留意兩件事。

1.必須「可以榮耀主」;

2.是「在人面前」。

這就是保羅打發提多和另一位得眾教會稱讚的弟兄前去的原因。我不知道那位弟兄是誰。他和提多先被差出去,好在保羅到達之前,先將哥林多人的捐項送去。保羅也打算去耶路撒冷,如有必要,他會與他們同行。為甚麼?「可以榮耀主。」另外,也使教會不致對所收的捐項起疑心,「在人面前。」這裏他強調教會中財務的重要性。我們可以將這兩個原則運用在今日教會裏。我記得救世軍剛成立時,有許多人批評它的創辦人蔔威廉(William Booth),說他將一切財產納入他的名下,他可以隨時占為己有。蔔威廉非常謹慎,他從一開始就將所有帳目公開。幾年之後,批評之聲終於沉寂下來。如今我們再也聽不到有人批評救世軍帳目不清,或者藉事工之名中飽私囊。「在人面前」一切事都要正直,清白。這是教會應秉守的原則。──無名氏《哥林多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