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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第三章

 

哥林多後書 第三章 註釋

3:1-3  保羅與薦信

為了避免別人就上文(2:14-17)對福音使者的論點而提出質疑,保羅在此強調他不是推薦自己,或需要人的薦信。

1          「薦信」:在當日教會是相當普遍的(參徒9:2; 18:27; 16:1;林前16:3), 方便一些巡迴佈道者由一間教會往另一間教會工作。

2-3       哥林多信徒是保羅的薦信──他工作的成果,表明他們是屬基督的,而保羅乃是基督的僕人。

            「不是 ...... 心版上」:舊約之時神的指頭將祂的誡命刻在石版上(出34:28),但如今聖靈在人的內心作更新的工作。

3:4-4:6  新約職事的超越性

4-6   保羅的新約職事是神所委任的,所以他對事奉滿有把握。

6-11  新舊約職事的比較

舊約的職事基於條文律法,是叫人死、定罪的職事,只有短暫的、依稀的榮光。新約的職事是聖靈的工作,是叫人活、稱義的職事,故有永久的、極大的榮光。

6     「那字句 ...... 死」:律法定出善惡的準則,但不予人能力去行善,人在律法下只有被定罪,接受死的刑罰。(見羅2-3; 7:7-25

            「精意」:原作「靈」。

7          「用字刻在石頭上」:見3註。

            「有榮光」:摩西和神說話,從神領受律法,因而臉上暫時沾了神的榮光(見出34:29-35)。

3:12-4:6  保羅在新約職事下事奉的態度和行為

12-13  保羅公然傳道與摩西以帕蒙臉的比較

據出34:33-35,摩西與百姓講完話後,便將帕子蒙上臉。

            「叫 ...... 結局」:表示摩西不想百姓看見他臉上的榮光逐漸褪去,而這榮光的褪掉象徵摩西律法短暫的功用。

            「帕子」:象徵使人視線模糊的障礙物。

14-15   以色列人從古迄今仍不明白摩西律法之短暫性,因他們拒絕承認耶穌基督已總結了律法(見羅10:4註)。

            「這帕子 ...... 廢去了」:人信靠基督,心智便不再蒙昧了。(參16

17        「主就是那靈」:「那靈」可能回應上文(6)所謂的「使人活」之靈。

            「主」:按保羅一貫的用法,指耶穌基督(見4:5)。基督與聖靈不可混為一談,但基督與聖靈的工作不可分割。

18        「敞著臉 ...... 榮光」:與舊約摩西蒙臉作對比,在新約這帕子已除去,信徒可直接看見主的榮光。

            「如同從 ...... 變成的」:生命的改變是主的靈所造成的。

            「榮上加榮」:原文表示榮光逐漸的增加,或指榮光是從神而來的。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