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約翰福音第八章

 

8

<syncBible ref=8:3-6>通姦不是要處罰兩人的嗎?何竟只罰一個?是那些領袖辦事不力,或別有用意?

8:3-6  這個女人在通姦時被捉拿,但猶太領袖只帶她而沒把那男人同時帶來,已經罔顧律法了,因律法指定應用石頭把雙方打死(參利20:10;申22:22)。這些領袖其實是利用這個女人,使耶穌落入他們的圈套。假若耶穌說,不應用石頭打死這個婦人,他們就指控祂不遵守摩西的律法;假若祂叫眾人處決她,他們就能向羅馬人告發,因羅馬人不容許猶太人私自用刑(18:31)。

<syncBible ref=8:7>人只執意要定那女人的罪,沒有憐憫,沒有愛心;我們判斷別人時所抱的態度又是……

8:7  這話對判斷他人而言,是很重要的。耶穌說用石頭打,猶太人不能指控祂違反法律;祂又提出只有無罪的人才可先拿石頭打她,從而強調憐憫和寬恕的重要。當別人犯錯被捉拿,你是否很快便下判斷?我們這樣做,就像表示自己從沒犯罪一樣。只有神才能審判人,我們只有表示愛人和寬恕人,而不是定人的罪。

<syncBible ref=8:9>每個人都悄悄地溜走了,其實我也知道為甚麼,若我在其中,我……

8:9  耶穌說:“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當時,領袖們從老到少都靜靜地溜走了。很明顯,年長的比年少的更能察覺自己的罪。年紀和閱歷常會影響一個人自以為義的心態,但無論你是甚麼年紀,都要坦誠地面對自己的生命,認清自己的罪性,並要儘量去幫助別人,而不是傷害別人。

<syncBible ref=8:11>從此不要再犯罪?不可能──耶穌這樣說即是可能的,你說你為何不可能做到?

8:11  這個婦人被指控犯姦淫,耶穌沒有定她的罪,但也沒有縱容她犯罪,祂叫她回去,從此不要再犯罪。耶穌隨時寬恕你生命中任何的罪,但認罪和悔改是代表心靈上的改變,透過神的幫助,我們可以得到耶穌的寬恕,停止犯錯。

<syncBible ref=8:12>8:12  耶穌自稱為“世界的光”(參1:4-5註釋)。

<syncBible ref=8:12>耶穌的光,光照世界,人在世上,需要祂的光,你心裡有嗎?

8:12  耶穌在聖殿的庫房,就是奉獻的地方說這話(8:20)。庫房裡點著蠟燭,象徵帶領以色列人離開曠野的火柱(參出13:21-22)。火柱代表神的同在、保護和指引;耶穌說祂是世界的光,表明祂帶來神的同在、保護與帶領。祂是你心裡的光不是呢?

<syncBible ref=8:12>跟隨耶穌,就是跟從祂的腳蹤行,就是──你明白不明白?

8:12  “跟隨耶穌”是甚麼意思呢?我們跟隨耶穌,要像士兵跟隨元帥一樣,視基督為我們的統帥;又像奴隸跟隨主人一樣,視基督為我們的主人。我們要像聽從可靠的顧問的意見一樣,遵從耶穌在聖經上的教導;像遵守國家的法律一樣,去遵守基督的律法,因我們都是天國的子民。

<syncBible ref=8:13-14>你認識祂嗎?我不是單指知道祂的名字或住在哪兒,我是指你“知道且明白”祂嗎?

8:13-14  法利賽人認為耶穌若不是瘋了,就必是說謊話。耶穌給他們第三個選擇,祂所說的全是真理。大部分的法利賽人拒絕考慮第三個可能性,因此永不能認清祂就是彌賽亞,是主。如果你正在探求耶穌是誰,那麼,在未看清楚之前,先別關上心門,只有敞開心靈,才能知道祂就是彌賽亞,就是主。

<syncBible ref=8:20>聖殿的庫房,幹甚麼用的?

8:20  聖殿的庫房設在婦女院中,那裡設有十三個奉獻箱,七個收聖殿稅,另外六個收自由奉獻。

<syncBible ref=8:24>不信就要死?難道我不可以靠自己?

8:24  人若不接受基督,便會死在自己的罪中,因他們不接受能拯救自己脫離罪惡的惟一途徑。可惜很多人沉迷於今世的事物,對基督的宏恩視而不見。

<syncBible ref=8:32>不是說作基督徒要守很多規則嗎?耶穌卻說真理可以叫人得自由,是真的嗎?

8:32  耶穌自己就是使我們得到真自由的真理(8:36),是真理之源,是判斷對與錯的完美標準。祂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惡果,叫我們免受自欺和撒但的誘惑;指示我們得永生的道路,叫我們得享與神同在的喜樂。所以耶穌不是給我們放縱自己的自由,乃是跟隨神的自由。

<syncBible ref=8:34-35>我從此以後不犯罪,就不用受罪的限制──我靠誰可以不犯罪?我自己?

8:34-35  罪奴役我們,轄制我們,耶穌把我們從罪惡的綑鎖中釋放出來。倘若你被罪纏累著,惟有耶穌可以粉碎罪的權勢,使你的生命獲得自由。

<syncBible ref=8:41>耶穌要問你,是,是你,你行誰所行的事?你,如何回答?

8:41  耶穌清楚地指出遺傳的兒子和真正的兒子的分別。宗教領袖是以色列民族之父亞伯拉罕遺傳的兒子,所以他們自稱為神的兒子,但他們照著撒但的指示生活,他們的行為就顯示出他們是撒但真正的兒子。亞伯拉罕真正的兒子,就是神的忠誠跟隨者,不會這樣做。你的家族關係和教會的會籍都不能令你成為神真正的兒子。你服從誰,誰就是你真正的父親。

<syncBible ref=8:46>竟不能找出祂做的一件錯事?誰人不會犯錯?難道祂是……真不敢相信!

8:46  沒有人能指證耶穌犯過甚麼罪,那些憎恨祂、想祂死的人翻查祂的一生,都不能找出祂任何過失。耶穌無罪的生活證明了祂是道成肉身的神,是我們可以追隨的惟一完美典範。

<syncBible ref=8:46-47>有些人明明遇見了耶穌,卻得不著祂,你不會是“有些人”其中之一吧?

8:46-47  耶穌曾多次有意叫聽道者去檢驗祂,祂歡迎他們對祂的宣稱和品德提出問題,只要聽道者願意遵照所發現的去做。耶穌的挑戰指明了,雖然人有機會遇見耶穌,但仍然得不著甚麼的原因:(1)他們從不接受耶穌的挑戰去檢驗祂;(2)他們檢驗祂,卻不願意相信結果。你可曾犯過這些錯誤?

<syncBible ref=8:51>永遠不死?要在地上永遠活下去?那可真痛苦……

8:51  遵守耶穌的道即是聽從祂的話。耶穌說遵守主道的人永遠不死,所指的死是靈魂的死而不是肉身的死。跟隨祂的人即使肉身死了,最後仍會復活與主永遠同在。

<syncBible ref=8:58>耶穌的宣稱何其權威,哈,你不覺得?再想想,祂是……

8:58  這是耶穌所說的話中最有權威的一句,祂指出在亞伯拉罕還沒有出生之前,祂已經存在了。無可置疑,祂宣告了自己的神性,也用了神的聖名“自有永有”(參出3:14),我們不能不理會這個宣稱,必須要回應。猶太領袖認為耶穌把自己與神等同,褻瀆了神,因此想用石頭打祂。可是耶穌的確是神,你又怎樣回應祂呢?

<syncBible ref=8:59>耶穌在褻瀆神?那些宗教領袖在褻瀆神?你說呢?

8:59  這些宗教領袖根據律法,準備用石頭打耶穌,懲戒祂妄稱為神(參利24:16)。他們清楚瞭解耶穌的宣稱,但他們不相信祂,便指祂褻瀆。但事實上,褻瀆神的竟是他們自己,他們咒詛、攻擊的正是那位他們宣稱要服事的真神,這是何等的可悲!──《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