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日

讀經

羅六;與基督聯合,以至於成聖。

重點

在《羅馬書》第六章,保羅要我們認識神的救恩如何能救我們脫離罪和舊人(老我),而我們稱義後如何能不再作罪的奴僕,而過成聖的生活。本章有二個基本要點:與基督聯合的事實(111)以至於成聖的秘訣 (1223)

111節,保羅藉著受浸同釘強調與基督聯合的同死同復活的事實。首先,保羅指出被稱義的人,絕不可繼續在罪中活著(12)。接著,他詳細說明受浸的重要意義(35)(1)受浸乃是浸入基督裏;(2)受浸乃是歸入基督耶穌的死(3)受浸表明與基督一同埋葬;(4)受浸表明與基督一同復活(5)受浸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6)受浸叫我們被聯合在祂死的形狀上被聯合在祂復活的形狀上。然後,他進一步指出與基督同釘十架的奧秘(67)(1)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2)罪身滅絕 (失效,失業)(3)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4)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於是,他結論與基督聯合,在消極的方面使我們脫離罪和死,在積極方面是使我們與祂同活,並且向神活著(811)

1223節,保羅根據他作出與基督聯合事實的結論,述說怎樣才能真正過著與基督同死和同活的生活。首先,我們不要容罪和不要獻給罪,倒要將肢體(眼、耳、口、手、足等)獻給義作奴僕(1213)。因為罪必不能作我們的王,並且我們乃是在恩典而非律法之下(14)。接著,他說明作義的奴僕(1518) (1)從前在律法之下,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 (2)現今是在恩典之下,從心裏順服了道理的模範,作義的奴僕,以至成義。然後,他指出作義的奴僕後(19~23)。因這種義的生活要引領我們進入『成聖』的過程。而結果是我們能有分於神那永遠且聖潔的生命。就是這個生命,使我們有聖潔的生活。23節是全段的總結,給我們看見三個非常明顯的對比:(1)兩個主人──罪與神;(2) 兩種酬報──工價與白白的恩賜;(3)兩樣結果──死與永生。

鑰節

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羅六19)

鑰字

「成聖」(羅六19) ──這個名詞的希臘文是hagiasmos。按字形的構造,它不是一種已達完成的狀態,乃是一種在進行中的過程,乃是朝向聖潔的道路。巴克利(W. Barclay) 解釋凡希臘字詞以ASMOS為字尾的,皆形容一件事的進展過程,而非事情的結局。「成聖」不僅指我們在神前的地位,還包括生活方面的經歷。「成聖」的地位是一次得著的,「成聖」的生活卻是一生進行的。當一個人因信稱義以後,並不是說他已成為一個完全的人,他乃是開始一個成聖的過程。這個「成聖」的過程,始於地位上的改變──從神之外的一切分別出來,歸祂為聖;進而是性質上的改變──生活、態度、性情都要改變,直到全然的像祂。

本章啟示「成聖」之道並非深奧難明。因為我們已經成聖了,所需要的是──一面我們把握的知道 (6) 並藉信而計算 (11) 自己與基督的死與復活上聯合,故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同時也要實際過聖潔的生活,消極的不要容罪(12);積極的將自己獻給神(13)並過順服(16) 的生活,以至於「成聖」。親愛的弟兄姐妹,現在就學習把自己獻給祂,並順服聖靈的指引,過實際的聖潔生活吧!

綱要

本章有二個基本要點:

()與基督聯合的事實(15) ――

(1)在罪上死了的人,不能再在罪中活著(12)

(2)受浸表明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叫我們有新生的樣式(35)

(3) 「知道」與主同釘,就不再作罪的奴僕(67)

(4) 「知道」與主同活,「算」自己向罪死,向神活 (811)

()以至於「成聖」的秘訣(1923) ――

(1)將肢體「獻」給神,作了義的器具(1214)

(2)「順服」道理的模範,作了義的奴僕(1518)

(3)作義奴僕的結果――成聖和永生(1923)

核心啟示

本章每一段、每一句、每一字,都值得一讀再讀,不斷地去默想。在本章中列出了我們與基督聯合,以至成聖的四個步驟:知道369節),(原文作計算)11節)、「獻」13節)、及「順服」1617節)。救恩都是主為我們作成的,然而這些步驟卻代表我們應負的責任。前與信心有關,與順服有關。基督徒以至成聖的生活原則乃天天信而順服。

(一)知道」──「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羅六9) 。羅馬書第六章有二個「知道」第六節的「知道」(ginosko是說到客觀的認識主已經成就的事實:當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時,我們的舊人也和祂同釘(加二20;五24;六14),這在歷史上是一件已經成就的事實,但需要我們心中的眼睛被開啟(弗一18),才能看見這個榮耀的事實(林後四4)。第九節的「知道」(oida乃是指裡面主觀的經歷與基督的同死,叫我們脫離罪;並經歷與基督的同活,叫我們脫離死。因此,我們對與基督聯合的認識,不僅是客觀的知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且成為我們主觀的知道與基督同死同活。

詩家馥蘭錫曾寫過不少讚美詩,為普世信徒所共唱。但她的脾氣不好;她常為此感到虧欠,也常為此求主拯救。終於有一天,她在禱告中,聽見神說:[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永遠不再看見了(出十四13)。從那天起,她不再發脾氣了;凡與她親近的人,都能為她的改變作見證。為什麼埃及人永遠不再看見了,因為我們的舊人和他一同釘十字架,一同埋葬,永遠不再看見了。

(二)計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11)這裏的「看」字,在希臘原文是計算logizomai,亦即「記入賬上」的意思。這個「計算」,就像會計的算。算是根據事實,一加一等於二,這就是算。我們既已知道並相信與主同死、同活的事實,就要把它記入我們人生的賬上,確實核對無訛。許多時候,我們對客觀事實的看見是一回事,而對這事實的主觀經歷又是另一回事,所以需要運用信心來演算神所成功的事實,直到將它實化在我們人生的經歷中。而這個信心的演算,就是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算自己是活的;罪向著我們已無可奈何,從今以後,自有我們的主人在――就是那位「活人的神(太廿二32)。然而,我們甚麼時候看自己,仍是活的;但我們一在基督裏算一下,就是死的。所以,我們不要在自己身上看,只要在基督裏算。我們若看自己身上活著的情形,就必受罪的轄制而犯罪;我們若算在基督裏死了的事實,就必脫離罪的權勢而不犯罪。

有一天,奧古斯丁走路時,有個婦人上前向他搭訕;她原來是奧古斯丁未信主時的情婦。於是他別過頭去,急步離開。她卻在背後喊:「奧古斯丁,是我啊!是我啊!」他加快腳步,從肩頭向後高聲說:「是,我知道。但這不是從前的我了!」意思是,他向罪……是死的,而向神……是活的。已死的人,與不道德、虛謊、欺詐、說閒話,或任何其他罪,都沒有關係了。

(三)將自己獻給神」──「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獻」在希臘原文是Paristanete,意是「站在一旁」。當我們和神站在一起後,才能向神獻上所有。而獻的時候,是先獻上「自己」,然後再獻上「肢體」。另一方面,「奉獻」英文這字Consecration與舊約同一字,譯為「承接聖職」(利八23),意思是從一切俗的、不聖的分別出來,歸於主,為著主。所以,奉獻乃是給神乃是我們整個的生命乃是完全屬於主的。所以奉獻不是捐錢、作傳道、放下一切作主工,乃是把主權交給主,讓神支配。根據本節,我們奉獻給神的實行乃是將自己全人獻上,就如眼、耳、口、手、腳,以及聰明、智慧、才幹等,都作為義的器具,而分別為聖,完全歸給神使用

一位主內弟兄,有一次在火車上旅行,發覺與三位不信的乘客在一個車廂內。為著打發時間,那三位不信的人提議玩紙牌,但需要多一個人纔能湊成遊戲。於是他們邀請那位基督徒參加,他卻回答說:「非常抱歉,要掃你們的興,我不能與你們一起玩,因為我沒有帶自己的手。」那三個人十分驚異,問說:「你這是什麼意思?」他答道:「這一雙手不是屬於我的了。」接著,他解釋主耶穌如何拯救了他,現在他生命的所有權是如何已轉移交給主。保羅說:「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13)這位弟兄認為他身體上的肢體,完全是屬於主的,這就是聖潔的實行。

(四)「順服」――「從心裏順服了…道理的模範」(17) 。「順服」在希臘原文是Hupakouo意是「聽從 遵照 臣服」。當我們「順服」了「道理的模範」或作「教訓的榜樣或典範」,包括因信稱義的教訓和榜樣,以及本章所述成聖的根基和秘訣等,當然地作了義的奴僕,以至於「成聖」(19)。所以,凡對在基督裏一切已成功了的客觀真理,我們應當相信;凡對現在和將來在聖靈裏所要成功的主觀真理,我們須順服,而且實行出來。

在一次戰事中,有一個上校得知團長下令攻擊某個據點。這命令實在是錯誤的,上校知道了這事,並且知道結果是必死無疑。但他只有一個問題要問傳令兵,就是要詢問那命令是否真的。一確定真有此命,他就不關心別的。他們奉命發動攻擊,並且全部罹難。「順服」必須是我們的態度。我們必須只關心基督真理的模範,不須關心事物或難處。我們若這樣作,撒但就絕對無法在我們身上下手。

默想

(一)        111節指出與基督聯合的事實。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35);並且和基督同釘十字架,對付了我們的「舊人」(6) 和「罪性」(7)脫離了罪的權勢。讓我們披戴基督的新生命,天天經歷受浸與同釘十字架的實際吧!

(二)        1223節指出以至於「成聖」的秘訣。將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器具和義的奴僕,因此結出成聖的果子。讓我們將生命的主權轉移,天天過實際的聖潔生活,經歷性質的改變吧!

禱告

親愛主,我們將自己奉獻給袮,讓袮逐日變化我們的生活、態度和性情,直至全然成聖像袮。

詩歌

【哦主,求袮長在我心】 (《聖徒詩歌》567首第15)

哦主,求袮長在我心, 袮外再無他求!

使我逐日與袮更親, 逐日向罪自由。

(副) 願袮逐日維持的力, 仍然顧我軟弱,

袮的亮光除我陰翳, 生命吞我死涸。

五 可憐的己,願其消沉, 惟袮作我目標,

使我逐日藉著袮恩, 更配與袮相交。

―― 哦主,求袮長在我心~churchinmarlb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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