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一日

讀經

徒二十六;保羅在在亞基帕王前的見證

重點

《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主要是記載保羅在亞基帕王前的見證(129),以及見證的結果(3032)。保羅有四次為自己分訴。首先,在在公會前(徒二十三110),他見證未信主之前的景況、信主的經過,以及信主後的改變;接著,在巡撫腓力斯前(徒二十四1021),他指明猶太人所告的事無法證實,並講到他與猶太人間的糾紛,完全是為死人復活的信仰而受審;之後,在巡撫非斯都面前(徒二十五68),他強調他並沒有行過甚麼不義的事;然後,在亞基帕王面前(徒二十六129),他見證蒙恩的經歷,並進一步向亞基帕王傳福音。

本章應驗了,當主揀選保羅時,對他說,他將在「君王及以色列人面前,為祂名作見證」(徒九15) 。根據聖經的記錄,這次保羅在羅馬官長前的分訴,是他一生 中的最後一次。這段分訴可以以「王阿」(21319)一詞,分為三段:(1)信主前(212)(2)信主時(1318)(3)信主後(1923)

123節記載保羅在在亞基帕王前的分訴。首先,路加記載亞基帕王准保羅為自己辯明(1)。接著,保羅一開始是用禮貌的言辭,承認亞基帕對猶太事物的熟悉,並要求他耐心聽下去(23)。然後,他自承原屬嚴謹的法利賽教門(45),如今卻為復活的指望而受審(68)。他述說了從前曾如何逼迫了那些跟隨拿撒勒人耶穌的人(912),卻在往大馬色的路上被主光照(1315),以致他完全的改變。之後,他見證自己如何蒙主的託付,被派作執事,作見證,叫人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旦權下歸向神(1618)。保羅講完自己的經歷,他的結論是『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19)。正因如此,他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人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才導至猶太人的迫害及控訴他(2022)。最後,他總結了他傳福音的核心內容,就是基督必須受害,並且因首先從死裏復活,要把光明的道傳給自己的百姓和外邦人(23)

2432節記載保羅分訴的結果。非斯都忍耐不住,他認為保羅學問太大,令他癲狂;然而保羅沒有因此發怒,反而放膽直言他說的都是真實明白話(2425))。保羅分辨至此,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亞基帕王身上,就問他,你信先知嗎?我知道你是信的(2425) 。在這時,保羅已從分辯演變成為傳福音。而亞基帕王也以為保羅想勸他作基督徒(28),保羅回答說他不單要勸亞基帕王信,亦要勸在座的所有人都像他一樣信(29)。這次審判有了定論,亞基帕王和巡撫非斯都決議保羅沒有犯什麼該死、該綁的罪;若保羅沒有上告於該撒,就可以釋放了(3032)。於是,保羅開始第四次的行程――在捆鎖下前往羅馬(徒二十七1~二十八31)

鑰節

亞基帕王阿,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徒二十六19)

鑰字

亞基帕王阿,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二十六19) ――保羅給我們看見,這「從天上來的異象」改變了保羅的一切。這一個「從天上來的異象」,就是基督是元首,教會是身體(1415)。自從主把這異象賜給他之後他就不顧一切的為難,一生順服這異象到底。不單單有「從天上來的異象」,而且順服其呼召;並且不單單有這異象來的啟示,而且行在其中。正因如此,他一生的事奉工作,都是根據「從天上來的異象他每一天都是行走在這異象的路上,讓人在他身上能看見基督,也能看見教會。我們若沒有基督和教會的異象,事奉就會隨隨便便、漫無目標而如果我們不順服這異象,基督的啟示和教會的實行就只不過是一個思想而已,而最後會變成空談。

「在英文裏面,「異象」這個字是Vision。與此相關的,有一個字是Vocation。這個字平常繙成「職業」,但不大合於原意。Vocation的原意是說:「你所看見的異象,現在成了你這個人了,變了你的職業了,變了你的職分了。」一個人如果光看見異象,而還沒有變成他的職業、職分,這個異象還沒有用處。」── 江守道

綱要

本章可分為二段:

 () 保羅在在亞基帕王前的見證(123) ──

(1)  亞基帕王准保羅為自己辯明(1)

(2)  禮貌的引言(23)

(3)  自承原屬嚴謹的法利賽教門(45)

(4)  如今卻為復活的指望而受審(68)

(5)  以往如何逼害基督徒(911)

(6)  在往大馬色的路上被主光照(1215)

(7)  蒙主託付,叫人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旦的權下歸向神(1618)

(8)  照著天上來的異象盡職事,而遭猶太人逼迫(1923)

()見證的結果(2432)──

(1)         非斯都認為保羅癲狂了(24)

(2)         保羅自認放膽直言真實明白的話(2527)

(3)         亞基帕王以為保羅想勸他作基督徒(28)

(4)         保羅回說但願神使一切聽他話的人像他一樣(29)

(5)         王和巡撫退席,彼此談論說他無罪(3032)

核心啟示

「使徒保羅本來就是個站得很直的人,要把人放在他的腳下。但當他在大馬色路上看見天上的異象時,有光照在他身上,他就僕倒在地,將他所有屬地的雄心大志都粉碎了!弟兄姊妹!這是看見異象的第一個反應。

看見異象的第二個反應,就是要求我們順服。但是很希奇,保羅在這裡說:「亞基帕王阿!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沒有」和「違背」,都是反面的說法。他為甚麼用雙重反面的說法,而不是清楚簡單的說:我故此順服那天上的異象?我們知道在文法上,雙重反面的說法乃是加重的說法。

但我相信這說法還有屬靈的意思。為甚麼?我們要記得順服根本不在我們裡頭。一個屬肉體的人不懂得順服,根本沒有順服這東西,沒有一人是順服的。尤其在屬靈的事上,我們根本不懂得甚麼叫順服。從我們的袓宗亞當犯罪以後,在我們的天性裡頭就有不順服的特性。

你如果讀聖經,再去看自己,或看其他的聖徒便知道,按著天然來說:順服根本不在我們裡面,我們裡頭對屬靈的事都是背叛的。所以保羅也說:屬肉體的人,不順服神的旨意,也是不能服,因為屬肉體的人不能討神的喜悅,並且與神為敵。

我們不要以為自己看見了天上的異象,自自然然就會順服了,不,我們天然裡頭就有個不順服的心。為甚麼?因為當天上的異象向我們挑戰時,我若順服,我的自己就必需被置於死地,這是我們辦不到的。誰不愛自己呢?有誰不看重自己呢?誰都有愛護保存自己的心。所以當天上的異象來要求我們時,我們的自己就反抗,不願意順服。

但從另一方面來說:神每一次的要求都是帶著恩典。就是說:如果神今日對我們有任何的要求,祂總是同時準備夠多的恩典。神知道我們不會順服,也不會答應祂的要求,所以神要供應恩典。神一方面要求,一方面給我們恩典。也可以說神不是要求我們,乃是要求在我們裡頭的主。神先把主的生命放在我們裡頭,然後祂讓這生命來答應祂的要求。」── 江守道《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若存得住】賈艾梅(Amy Carmichael 18681951) 是從愛爾蘭到印度的宣教士,至死沒有離開印度。她救助異教惡風下被迫在廟裡賣淫的孩子,成立著名的 Dohnavur Fellowship。許多『廟裡的孩子』偷偷投靠『艾瑪』(印度語母親),她成為眾人之母,每一個靠近她的孩子,都被她的愛所吸引。是什麼使賈艾梅如此行呢﹖那是賈艾梅十七歲時的經歷:一個週日上午聚會後,她和兩個弟弟在路上幫忙一位老婦人扛重物,遇見教堂出來的人驚異的望著他們。她很尷尬,老婦人是骯髒的,穿著破舊。她心想:「這些體面人可別想我們賈家是與這樣的可憐人來往的。」突然,神的話像雷聲,一個聲音隆隆作響:「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個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林前三1214) 。『若存得住...』她轉身回頭,要找尋是誰正對她說話,卻只看到噴泉、潮溼的街道和帶著禮貌又驚訝眼光的面孔;除此以外,什麼都沒有。她沒有向任何人提起,但她知道發生了一件事改變了她對生命價值的看法。除了永恆的事物,再沒有什麼能影響她了。這就是賈艾梅奉獻自己一生的開始─―『若存得住』。她沒有違背這個異象,她用她的一生完成了一件事,就是『若存得住』的事。

默想

(一)  保羅在耶路撒冷被囚,並且上告於該撒,才能站在傳亞基帕王(徒二十六1)和羅馬皇帝該撒(徒二十五1112;二十八19)面前,見證主的福音。面對患難、逼迫和苦境我們是否仍然對主忠心,並熱心傳福音呢?

(二)  保羅強調他沒有違背從天上來的異象(19)所以不論碰見多少苦難與危險(徒九16)仍努力完成那異象所託付的使命─―在大馬色,耶路撒冷,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各處為主作見證,勸人悔改歸正。這便是保羅的見證。是否從神領受「從天上來的異象呢?而我們的見證又如何

(三)  在亞基帕王面前的聽證中,保羅分訴的核心內容是什麼?保羅中心的信仰復活的基督。他遇見復活的主後,有了確實的改變並完全的服在耶穌基督的管理之下。我們是否經歷復活的主?而開始順服基督,見證基督,傳揚基督呢?

禱告

親愛主,求給我們看見天上的異象,並叫這異象成為我們的天職,叫我們在生活中,活出所看見的異象,完成神的心意。

詩歌

是我異象】(《聖徒詩歌》409首第1)

我的心愛主,是我異象,惟是我一切,他皆虛幻;

白晝或黑夜,我最甜思想,行走或安息,是我光亮。

――是我異象~churchinmarlb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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