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一日

讀經

約十八127;主耶穌被捕受審與彼得三次不認主。

重點

約翰福音從十八到二十一章,這末了的四章給我們看到,神兒子在地上已經走到最後的一段路,而第十八章我們進入祂受難的記錄。第十八章頭二十七節記載了四件事:(1)猶大賣主;(2)主在客西馬尼園中被捉拿;(3)主在大祭司亞那院中受審;(4)彼得三次不認主。

114節記載猶大賣主和主耶穌被捕。那時,主渡過汲淪溪,進了橄欖山的客西馬尼園。猶大知道該地方,就率領一隊羅馬士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來抓拿主耶穌。主知道自己將面對的事,就問他們,「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要找的是拿撒勒人耶穌。祂說:「我就是。」他們被這話一懾,竟退後倒在地上。主再次問他們要找的是誰,他們照樣答覆。主也再次回答他們:「我就是」,並要兵丁放過門徒,以應驗祂以前所說的話(約十七12)。彼得拿刀削掉大祭司僕人的右耳,但主告訴彼得,祂要接受父要給祂喝的杯。於是祂就被抓拿捆綁了,而被帶到亞那(該亞法的岳父)面前受審(闡釋起訴理由的聽證會)。

1527節記載主耶穌在大祭司亞那前受審以及彼得不認主。約翰述了在亞那初審的時候,彼得和另一個門徒(大多聖經學者相信就是約翰)跟進大祭司的院子,此時彼得因為看門的使女的詢問第一次否認主。有舊日頭銜的大祭司亞那盤問主關於祂的門徒和教訓。主耶穌回答他,祂所說的教訓都是公開的,而沒有甚麼祕密,並提醒他:你為甚麼問我呢?他可以從聽過祂教訓的人得知。主在亞那面前的提問和陳述並不是對他的不敬,只是有一個差役用手掌打祂。當年作大祭司的不是亞那,而是該亞法(十八13),故此在非法的審訊後,亞那把主耶穌押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面前。這時,有人問彼得是否是主耶穌的門徒,他再次不承認主。接著,馬勒古的親屬指證彼得曾同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子,他第三次不承認主,之後雞就叫了。 

『亞那』是在主後六至十四年任大祭司,後被羅馬巡撫革職,但當時的大祭司是終身職,所以他在猶太人的心目中,仍被視為合法的大祭司(徒四6) 。故他在猶太人中間仍舊舉足輕重,仍在幕後繼續行使大祭司的職權。他是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是主耶穌被捕和受審幕後的操縱者。『該亞法』在主後十八年至卅六年任大祭司,是羅馬政府所公認的大祭司。

鑰節

「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祂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裏。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約十八56

鑰字

「我就是」(約十八5) ──在園子裏,猶太賣主,在院子裏,彼得不認主,但不能搖動主對人說︰「我就是」。主被捕後,被帶入祭司之宅被審,祂一連三次很平靜的對人說︰「我就是 I am He568節)。這與彼得在大祭司的院子裏說了三次「我不是」172526節),成了很明顯的對照。

此處的「我就是」,乃是耶和華啟示祂自己時所用的超越獨一的名字。祂曾向摩西說:「我是那『我是』」,又叫他向以色列百姓說:「那『我是』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 (出三1415原文)。可見主在這裏所說的「我就是」,乃是帶有權柄,顯出祂能力的名字。所以當祂口出這一句話時,讓我們看見祂的威嚴和榮耀。而任何反對的祂人,在祂面前都站立不住,包括兵丁、法利賽人的差役、祭司長、千夫長以及猶大,他們都退後倒在地上。

主在這裡彰顯了祂的榮耀的大能,這榮耀乃是體現祂的名「我就是」當中。然而對我們蒙恩的基督徒而言,主說,「我就是」,說出祂的名能供應我們一切所需的。 因為祂大能的名是我們最大的依靠,是我們的戰時兵器、病時膏;而在祂寶貝的名裡,我們就有喜樂和榮耀;祂得勝的名使我們不被罪惡所勝,不被艱難和壓力擊倒。

綱要

本段可以分成四小段:

()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捕(114節)──猶大賣主,主說「我就是」

() 彼得第一次不認主(1518節)──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

() 大祭司盤問耶穌(1924節)──你為甚麼問我,可以問那聽見的人;

() 彼得第二次和第三次不認主(2527節)──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

核心啟示

「約翰福音第十八和第十九章,這兩章讀起來,也許有人會認為只不過是關於主耶穌『受苦』和釘十字架的歷史性記載,但它的含意卻更多更深。實際上,其真正的意義和和價值並不是歷史性的,乃是屬靈的。最終,主耶穌總算來到了這個時辰,就是祂從高天來到地上的最高目的。這就是祂常說的『我的時候』。祂曾說過許多,關于祂為何來到這個世界的事。現這一切都集中在這個時候了。

我們必須要認識一件事,經過了將近兩千年的時間地域幾乎遍及全世界,以及對於繼續加增著的各種不同的國藉,語言,階級,環境的廣大人群,主耶穌一直在證明的就是祂在那時候已經達到了完全,並不因基督教近兩千年來的發展而使祂有所增添。以前的祂並不比現在的少一點。以後的祂也不會變得比現在所是的更多更偉大更奇妙。並且,關於祂子民以後的經歷也都呈現在這裏了。要認識這一點,需要對於祂的所謂受苦、審判和死亡的觀念有一個完全的轉變,這最終和包括性的實際就是祂的王權。但從這兩章的表面來看,卻一點也看不出祂那為主的身份來。

在對管理和王權主要的構成有了正確認識之後,我們再來看一下猶太教的情形,今天存在在世界各地的猶太教,正如那時的猶太教一樣,是大祭司和議會掌握統治一切。這龐大的猶太人的組織無疑完全聽憑他們的裁判和命令。反抗那個權柄,懷疑它的公正必定會給犯人帶下天的審判,那就是將他們趕出去或被處死刑。

主耶穌知道這一切,於是作了兩件事。祂向它挑戰並駁斥它,然後毀壞了它。

從一切物質和天然的立場來看,祂似乎完全處於不利和『軟弱』的情形中,就在那個時候,祂卻徹底擊敗了他們。」── 史百克《默想約翰福音》

默想

(一)  何等的莊嚴!主從容走進客西馬尼園(1)。我們肯隨主走進「榨油之地」,在受苦處儆醒嗎?

(二)  何等的可笑!一隊士兵竟然拿著燈籠、火把來找這世界的光(3)。我們是否明白人的抵擋與攔阻,不能阻止主帶領我們積極往前?

(三)  何等的愛顧!主寧願自己一個人擔當,故要求捉拿祂的人,讓跟隨祂的門徒離開(8節)。我們是否知道,在任何為難中,祂都掛念,為我們承當,仍是護衛我們嗎?

(四)  何等的奇妙!主沒有行神蹟救自己,卻行神蹟醫治敵人的耳朵(10)。我們是否看見屬靈爭戰的勝敗不在血氣之勇,乃是能否照神的旨意成就嗎?

(五)  何等的代價!主從父手裏接過受苦和受死的『杯』(11)。我們是否已準備好喝『這杯』,甘心樂意的順服父神一切的安排嗎?

(六)  何等的軟弱!彼得作夢也沒想到會與仇敵一同烤火,更沒有料到自己會三次否認主(18)。我們是否曉得自己亳不可靠,只有祂不改變的愛才能溫暖我們的心嗎?

(七)  何等的不法!亞那用不正當的法律程序審訊主,而祂沒有為受羞辱而不平,乃是仍為真理作見證(1924節)。我們是否憑著主的生命,不卑不亢地面對不合法的事嗎?

禱告

親愛主,幫助我們在任何環境中,不退縮,也不強出頭,但讓我們與一同體會『就是』。

詩歌

耶穌這名甜美芬芳(《聖徒詩歌》166)

  耶穌,這名甜美、芬芳,慰我痛苦心情;

我心歡樂,我口歌唱這個寶貝的名。

(副)美哉!妙哉!神的愛子作我寶貴救主;

為我降生,為我受死,流血將我救贖。

  耶穌原有神的形像,竟來成為人子;

虛己取了奴僕形狀,使我作神後嗣。

  耶穌乃是生命、亮光,乃是真理、道路;

今在我心作主、作王,將我引導、安撫。

  寶貴救主遠勝奇珍,時刻滿足我心;

解我愁苦,消我煩悶,永遠與我相親。

  寶貴救主不久再臨,按我與祂同在;

身體改變像主榮形,安息直到萬代。

(副歌)榮哉!樂哉! 耶穌我主,永是我的榮耀;

榮耀之名乃是耶穌,我要永遠稱道

―― 耶穌這名甜美芬芳churchinmarlb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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