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

讀經

可十127;承受神國與進神的國。

重點

馬可福音第十章127節記載了四件事。第一件事是法利賽人來見主耶穌,以及主耶穌回答他們關於離婚的問題(112)。當眾人聚集,主耶穌正教訓眾人時,法利賽人要試探主耶穌,就問祂說:「人休妻可不可以?」(12)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人可以不可以離婚?」祂要他們回想摩西吩咐的是甚麼?然而他們避開祂的問題,只說出休妻是摩西所允許的(34)。主耶穌解釋摩西是因為以色列人心硬,所以定這條例;主說婚姻是來自於神的創造,所以關於配偶的關係,祂宣告說,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512)。第二件事是有人把小孩子帶到祂面前,以及耶穌為小孩子祝福的情形(1316)。有人帶小孩求主耶穌摸他們,門徒責備那些人(13)。這事引起了主的惱怒,祂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且進一步地教導門徒,人要像小孩子才能承受神國。這幾節經節肯定會感動在教會中的兒童服事者,主不輕看或忽略小孩子。而我們將神的話語傳給小孩子是何等重要的服事。第三件事是那位少年官來問耶穌關於永生的事,以及主耶穌勸他變賣所有,跟從主(1727)。富有的少年人攔住主,誠懇地詢問要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7)。主指出唯有神是良善的,且引用了六條關乎人際關係的誡命 (出廿1217;申五1621),而少年人自認自己都遵守了(1820)。主對他提出一個挑戰,要他變賣所有分給窮人並跟從祂。那少年人聽見主耶穌的話就憂憂愁愁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多(2122)。第四件事是主耶穌錢財與進神的國(2327)。主感嘆對門徒說,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甚至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神國還容易。門徒就分外驚訝,彼此說:這樣誰能得救?祂說,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2327)

鑰節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可十21

鑰字

「你還缺少一件」(可十21) ──按上下文來看,本節的話並不是一條通則性的教訓,要每一個基督徒都過窮乏的生活。這個少年人以為他已遵守了神一切的誡命(20)。所以,主要他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還要來跟從祂。祂的目的乃是為要讓他知道:他實在「還缺少一件」(可十21),因他並沒有完全遵守誡命,也揭示了他不能進入天國的原因──貪愛錢財。神給人的第一條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就是要人把全人交給祂。然而,在這個少年人的心裏可能只有財寶,而沒有愛主過於愛一切(太十3738)。結果,他憂憂愁愁走了。今天有甚麼屬地和屬世的障礙,使我們不能夠把生命交給基督呢?

】「我們問一個人給了多少;基督問一個人為自己保留了多少。」──慕安得烈

綱要

本段記載主耶穌到婚姻,小孩子,跟從主,和進神的國,可分為段:

(一)        對婚姻的教導(112)──二人成為一體,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二)為小孩子祝福(1316)──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

(三)少年財主的對話(1722)──變賣所有,分給窮人,來跟從我;

(四)錢財與進神的國(2327)──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核心啟示

馬可生動描述了少年官來問耶穌關於永生的事。首先他是「跑」著來的,這暗示他的熱誠和敬意,接著他「跪」在主面前,說明他的謙卑和真切。他甚至用一個極不尋常的稱謂「良善的夫子」來稱呼主耶穌,他急切地想知道自己當作甚麼,才以承受永生?首先主告訴他既然稱呼祂是良善的,就必定要相信倚靠承認祂是神。耶穌講了那些話以後,就對他提出衡量生活的標準包括了十誡中關於人際關係的全部條例(參出廿1217;申五1621)。這六條誡命總結說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個人很有自信的聲稱:「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他果然愛人如己嗎?主知道他是一個以己為中心的人,但仍然向他表達真摯的愛,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變賣所有的,來跟從主。可惜他面對龐大的財富,他的臉色變了,就憂憂愁愁地走了。

雖然這故事的記載至此告終,也許那少年人的事並未就此結束。他的結局可能有兩個:一個是他終於有一日回轉,歸向基督和祂的十字架,因此在今世得百倍,來世得永生;不然就是他因為不肯放棄那短暫有限的物,因而失去了永恆喜樂的生命,憂憂愁愁痛苦過一生。

這個故事並不是告訴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要過窮乏的生活,而有錢財的人不可能進神的國。神能拯救所有的人,祂凡事都能,但祂所看重的是,我們是否把祂放在生命中的首位,是否愛主過於愛錢財,因為錢財應是我們的僕人,而不是我們的主人。

默想

(一)主耶穌論到與配偶的關係(112)是要人回到神的「起初」的命定,夫妻乃天作之合,人不可分開。我們的婚姻是否仍有「起初」的愛,「起初」的真情,而不離不棄嗎?

(二)主耶穌到與神國的關係(1316)是要人單純的像小孩來親近祂。我們此刻是否單純、渴慕、謙卑來到祂面前嗎?

(三)主耶穌到與錢財的關係(1722)是要人變賣所有,來跟從主。有沒有什麼心愛的人、事、物,使我們不能夠跟從主呢?

(四)主耶穌三次提到「進神的國」(2325)是要人倚靠祂,而不要倚靠錢財。我們是否回應神的呼召,讓祂將我們所不能的,轉變為可能嗎?

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求袮更深的得著我們,使我們將一切全獻給袮,一生跟從袮,為袮而活。

詩歌

【當人棄絕地的賄賂】(《生命詩歌》280)

  當人棄絕地的賄賂,前來為神而活,
 他所得的無限富有,口舌難以述說。 

因為萬有全是他的,生、死、或是事、物;

基督是他生命、呼吸,也是他的住處。

  像我這人,王肯選上,有分祂的寶座, 

而我竟然不肯應選,這是何其奇特! 

永遠勿說這是犧牲!無論代價若干, 

只要能入加略聖軍,權利都是難言。 

  起來!將這交易算看:零碎換來整個- 

萬事、萬物、加上萬人,竟都歸你得著。 

當你屬祂,萬有屬你,並且祂你合一;

 你還得享無限生命,權益有何能比!

聽――當人棄絕地的賄賂~churchinmarlb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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