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一

讀經

來八更美之約

重點

《希伯來書》第五至八章指明基督是按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因此比亞倫更尊貴。那麼,舊約的帳幕、獻祭禮儀、祭物,  與耶穌基督,這位獨特超越的大祭司的關係是什麼呢?第八章至十章18節指出祂所成就的新約超越過舊約,其中包括更美的約(6),更美的應許(6),更大更全備的帳幕(11),更美的祭物(23)

《希伯來書》第八章主要是論到新約比舊約更美,並已取代舊約;而耶穌基督,就是這更美之新約的中保。在第六節提到三個新約較舊約「更美」之處:「更美的職任」,「更美之約的中保」和「更美的應許」。第一個「更美」是指「更優越」的;而第二、三個是指「性質更好」的。因此,新約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有祂作中保,故是更美之約。根據內容要義,本章可分為二段:

第一段――祂是更美的大祭司,證明祂的職分超越性與真實性(15)。作者指出我們有大祭司基督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詩一百十篇1),並在真帳幕(在天上的至聖所)裏作執事,盡大祭司的職任(12)這位天上的大祭司雖不能在地上的會幕(或聖殿)獻上祭物(1314)祂向神所獻上的才是真正的實體。另一方面,摩西所造的會幕是按照神在山上所指示的樣式而造的(出埃及記廿五章40) ,不過是天上事奉的樣本和影兒其本體乃是基督

第二段――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證明舊約已被新約取代(613)耶穌基督得了更美的職任,正如祂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是根據更美的應許所建立的(6)         祂所擔保的是更美之約(1)因這約是憑更美的應許立的(6)(2)因前約有瑕疵(7)(3)這約是神主動另立的新約(89)(4)既有新約,約漸舊漸衰,必快歸無有(13)13節用四個動詞形容舊約即將成為過去:(1)「為舊」──過去完成式,指已經變成了舊約(2)「漸舊」──現在式被動分詞,指正在被取代的過程中(3)「漸衰」──現在式主動分詞,指正在失效的過程中(4)「快歸無有」──副詞加動名詞,指快要消失無蹤影。作者引自《耶利米書》卅一章3124,指出新約將律法寫在人的心上,目的是:(1)使人與神有更親密的關係(10)(2)使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認識神(11)(3)使人得著完全的赦罪(12)

鑰節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心意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來八1012)

鑰字

「約」(來八10)――本書第八至十章中,「約」字是本段的鑰字(全書共用十七次,新約共有三十三次)「約」的希臘文是diatheked,用來描述最後的意願與約定。此字一般都是指「遺囑」,都是單方面的決定,而非雙方達成協議的結果。故遺囑約文立後,人不能更改,唯有接受或放棄承受。《希伯來書》論到新約乃是「更美之約」(來七22,八6) ,是憑著更美之應許立的(來八6),是使人「成聖之約」(來十29),也是「永約」(來十三20)新約是神主動賜恩,且為我們付出代價,完成新約;為了是要建立和我們彼此之間的嶄新關係,並拯救我們(徒三25;七8;羅九4;十一27),使我們得以坦然無阻的進到面前

綱要

 本章可分為二段:

()祂是更美的大祭司(15)――

(1)祂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1)

(2)祂在真帳幕裏作執事(2)

(3)祂向神獻的才是真實的禮物和祭物(35)

()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613)――

(1)這約是憑更美的應許立的(6)

(2)這約是取代那有瑕疵的前約(7)

(3)這約是神主動另立的新約(89)

(4)這約將律法寫在人的心上(1012)――

(a)使人與神有更親密的關係(10)

(b)使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認識神(11)

(c)使人得著救贖(12)

(5)這約是不舊不衰的「新」約(13)

核心啟示

本章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心意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來八1012)

此段經文引自舊約《耶利米書》卅一章3124主要是論到新約比舊約更美,並已取代舊約。因神要將律法放在人的心裡使人有順服祂的心,能親自認識祂,並且罪得赦免。而從這段經文中的四次「我要…」(來八1012),很清楚的給我們看見舊約是神聖的,新約也是神聖的、最終的。而這兩者的區別乃在舊約是要求「人要」努力追求神的福分,新約則是「神要」給我們祂的福分:  

(一)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10節上)──神寫在我們心上的律法,就是我們得著神生命之靈的律(羅八2原文) ,使人心甘情願的順從,並樂意照神的旨意行。而我們須隨從、體貼靈而行(羅八56),才能發揮這律法的功用。

(二)  「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10節下) ──根據基督的律法(加六2),我們和神彼此之間建立了嶄新的關係,叫我們得著神生命的交通和供應(林後六1618)

(三)  「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11)──在我們信的時候,神已把兒子放在我們裏面,有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五12),這生命使我們能認識神。而且我們得著神恩膏的教訓(約壹二27) ,叫我們住在主裏面, 而更多且更深入的認識祂。

(四)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12)──在相信主耶穌的時候,我們得著神完全的赦免(西二13),使我們能直接親近神,可以與神相交。

因此,當我們有了新約的中保,就有了神的生命,神就可以在人裏面作工,潔淨我們,叫我們對於神有更深的認識。所以我們必須要認定這位以更美之約來服事人的神的兒子,並享用祂所作成的更美之約。

默想

(一)  15論及基督與舊約時代的各種制度、條例,互相作對比,以證明祂是更美的大祭司祂的職分超越了舊約的祭司。基督乃為摩西所造帳幕的表徵,因「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7我們是否認識祂職分的超越性與真實性?

(二)  613論及基督作更美之約的中保,證明舊約已被新約取代作者警告讀者不應該繼續守著舊約嚴峻的律法,而是應該進入計畫的新約應許之中,建立與神正確而親密的關係,而活出的豐盛生命。兩約比較,有何同之處?我們是否已經享用祂所作成的更美之約?是否體會到「新約」的更美之處?

禱告

感謝讚美神,因袮的旨意和恩典,使我們成為袮的子民、蒙袮寬饒,且在生命中認識袮。

詩歌

【我無能力,我的主】(《詩歌(美本)》101首第12)

() 舊約律法寫在石版,聖潔、公義、良善;

人屬肉體,無力實踐,引人接受恩典。

()新約律法寫在我們心間;賜人生命能力無限,

成全神的意願:生命律法。

() 生命律法今在我心,時刻運行施恩;

祂在生命律法裡作神,我作祂的子民。

視聽――新約律法寫在我們心間~詩歌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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